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跟谁较劲 - 第二章 2001年,大学再见 3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可是光有愤怒也搞不了摇滚乐,怎么着也得会几个和弦啊!”何小兵看着严宽抱着吉他笨拙的姿态说。
  “我正打算学呢,吉他是今天刚买的,我刚才献丑的那段就是为了呼朋唤友,找几个志同道合的哥们儿,弄个乐队。”严宽说,“乐队名我都想好了,叫Fuck Them,翻译成北京话就是,干掉他们!对了,哥们儿,还没问你叫什么呢,哪系的,喜欢朋克还是金属啊?”
  何小兵就这样和严宽聊了起来,谈了谈各自对摇滚的理解,忘了自己的衣服还在夏雨果那儿。直到抽完一包皮烟,该聊的都聊完了,何小兵和严宽才分开,回到各自宿舍睡觉。
  在何小兵和严宽正畅谈摇滚的时候,夏雨果跑步回来,见何小兵没影儿了,等了一会儿,仍不见人影,夏雨果便把衣服带回家,偷偷藏好——她不愿意让父母发现,虽然这件事情本身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到了她父母那儿,就变得严重了——趁父母不在家的时候洗干净,准备找机会还给何小兵,但始终找不到他。
  终于在半个月后,夏雨果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碰见了何小兵。当时何小兵正一个人坐在礼堂后门的台阶上发呆,因为对大学的失望而有些惆怅。
  夏雨果走到何小兵面前,一拍他肩膀:“终于逮着你了!”从书包皮里掏出何小兵的衣服,“谢谢啊!”
  何小兵第一眼没认出夏雨果,直到看到自己的衣服,才纳过闷儿。衣服散发出一阵清香,何小兵接过衣服:“你给洗了?”

  “天天藏书包皮里,又快捂臭了。”夏雨果说,“你知道我每天书包皮里装着一件男生的衣服回家是什么感受吗?那天晚上你去哪儿了,这些日子我过得提心吊胆的,生拍被我爸妈发现!”
  “发现就发现呗,你实话实说就得了。”何小兵发现衣服的颜色比以前鲜艳了,“洗得真干净啊!”
  “我一点一点用手洗的。”夏雨果说,“发现了倒是也没什么,可我以后就不能借跑步的时间看漫画了,你一个人在这儿干吗呢?”
  何小兵说:“没干吗,刚吃完晚饭,坐会儿。”
  夏雨果说:“干吗非坐在这儿啊?”
  何小兵:“在哪儿待不是待啊!”
  夏雨果:“那倒是,但是既然在哪儿待不是待啊,你为什么不待在宿舍呢?”
  何小兵:“因为我更喜欢这儿。”
  “你是更喜欢一个人吧?”夏雨果说,“你怎么不去教室上自习啊?你看人家。”一些学生拎着水壶背着书包皮快步赶往教室,生怕一会儿没座了。
  何小兵说:“不想去,没劲。”
  “那你怎么不跟女朋友约会去啊?”夏雨果问道,“哈,我知道,你还没有女朋友吧!活动中心今天有舞会,跳完了就能有女朋友了!”
  何小兵说:“你怎么知道的?”
  夏雨果说:“我猜的,要不然为什么那么多男生愿意去学那么难看的动作——蹦擦擦,蹦擦擦,都是我爸妈那年代的人才跳的舞!为了找一个女朋友,还要付出这种代价,太惨重了!”

  何小兵说:“他们怎么想的,你怎么知道?”
  夏雨果说:“难道还有第二种可能吗,如果跳舞的没有女生,你看那些男生还会不会去!”
  何小兵说:“那女生们为什么要参加舞会啊?”
  夏雨果说:“这事儿说白了,有几个人真为了跳舞啊,都想拉拉异性的手,女生也不例外,你们这帮龌龊的大学生!”
  何小兵:“你怎么什么都知道啊?”
  夏雨果:“我就是在这院里长大的,从小就目睹了你们这些天之骄子干的坏事儿!”
  何小兵:“你目睹了他们,没目睹我,咱俩一共才见两面儿。”
  夏雨果说:“听你这么说,你肯定觉得自己比他们高尚吧?”
  何小兵说:“没有,我可能比他们更低俗。”
  “那我还是赶紧走吧,别被你带坏了!”夏雨果说,“你继续发呆吧,我一会儿吃完饭还得回学校上晚自习,拜拜!”
  “拜拜!”何小兵看着夏雨果远去的方向,有些着迷。
  不知道为什么,这次何小兵突然对夏雨果有一种天然的好感,夏雨果逆光站在最后一抹夕阳下,被勾勒出一个金边,面容清爽、干净,穿着匡威运动鞋,梳着马尾辫,背着双肩包皮,白色T恤衫和蓝色牛仔裤让她浑身散发着活力。夏雨果的突然出现,像一阵清风,吹散了何小兵心头的阴霾。

  何小兵还想跟夏雨果再说点儿什么,夏雨果已经踩着夕阳走远,何小兵下意识地抱起衣服闻了闻。
  又坐了一会儿,天渐渐黑了,情侣们开始在校园里寻找各个隐蔽的角落亲热。何小兵觉得自己有点儿碍事,就回了宿舍,练了会儿吉他,弹累了点上一根烟休息,突然有一种强烈想见到夏雨果的渴望,于是离开宿舍,又去了刚才碰见夏雨果的地方。
  何小兵穿着夏雨果洗好的衣服,坐在台阶上,不时举起胳膊闻闻。他不确定能否看见夏雨果,但如果不坐在这里,他会不好受,这么坐着,即使徒劳,也心甘情愿,何小兵这才发现,自己已经不知不觉喜欢上夏雨果了。
  本来晚上还约了严宽排练,两人虽然都刚学吉他,知道的和弦还不超过十个,但每个礼拜都要凑在一起,合练一些曲目。这次何小兵决定,先不管严宽了,放他一次鸽子。
  不知道坐了多久,何小兵看到远处走过来一个人影,人影走到路灯下,何小兵高兴坏了,是夏雨果。
  夏雨果也看见了何小兵,走上前,很惊讶的样子:“别告诉我一晚上你就一直在这儿干坐着!”
  何小兵:“对啊,我等你呢!”
  夏雨果:“等我干什么?”
或许您还会喜欢:
等一个人咖啡
作者:佚名
章节:14 人气:0
摘要:现在的我,手里的汤匙正胡乱搅拌着浮在咖啡上的奶晕。金属与马克杯的瓷缘合奏出没有章法的敲击声。叮叮叮当,当叮当叮。就好像我现在的心情,没有节奏,却很想表达些什么。明明就像经年累月的拼图游戏,不管散落在地上的碎片有多少,持之以恒,总是能逐一捡拾回来,砌成原来完整的样貌。总会到那一刻的。然而我还是很激动。因为我发现,记忆的拼图不是死的。记忆是逐渐累加,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于是碎片一直拼凑不完。 [点击阅读]
筑草为城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0
摘要:《筑草为城》是一部学者化的艺术长卷,一部茶叶世家的兴衰史。王旭烽是十年心血一杯茶,果然是杯龙井极品。《筑草为城》为《茶之三部曲》第三部。故事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写至世纪末,描述杭家人在经历了抗日战争的血雨腥风之后又迎来了文化大革命这一动荡的历史时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杭家人经历各种考验,体现出前所未有的顽强生命力和追求自由的独立人格精神。小说飘散出浓郁的茶文化浸润的气息。 [点击阅读]
纸醉金迷
作者:佚名
章节:72 人气:0
摘要:民国三十四年春季,黔南反攻成功。接着盟军在菲律宾的逐步进展,大家都相信"最后胜利必属于我"这句话,百分之百可以兑现。本来这张支票,已是在七年前所开的,反正是认为一张画饼,于今兑现有期了,那份儿乐观,比初接这张支票时候的忧疑心情,不知道相距几千万里,大后方是充满了一番喜气。但人心不同,各如其面,也有人在报上看到胜利消息频来,反是增加几分不快的。最显明的例子,就是游击商人。 [点击阅读]
罗兰小语
作者:佚名
章节:74 人气:0
摘要:我流着泪写这些故事,为那把母“鸡”当做妈妈的孩子,为那被老师误解,被父母否定的孩子,为我们这一代失去了的天伦之乐。什么时候不再看到被亏待而流泪的孩子呢?什么时候重拾我们的天伦之乐呢? [点击阅读]
花田半亩
作者:佚名
章节:46 人气:0
摘要:我们教的中文,是主张从良好情怀的心里发芽的中文。这样的一颗心,田维无疑是有的。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她目光里那一种超乎她年龄的沉静,对于我们都意味着些什么了。经常与死神波澜不惊地对视的人,是了不起的人。田维作为中文女学子,之所以对汉字心怀庄重,我以为也许还是基于这样的想法——要写,就认认真真地写。而且,当成一次宝贵的机会来对待。这令我不但愀然,亦以肃然,遂起敬。 [点击阅读]
莎菲女士的日记
作者:佚名
章节:33 人气:0
摘要:十二月二十四今天又刮风!天还没亮,就被风刮醒了。伙计又跑进来生火炉。我知道,这是怎样都不能再睡得着了的,我也知道,不起来,便会头昏,睡在被窝里是太爱想到一些奇奇怪怪的事上去。医生说顶好能多睡,多吃,莫看书,莫想事,偏这就不能,夜晚总得到两三点才能睡着,天不亮又醒了。象这样刮风天,真不能不令人想到许多使人焦躁的事。 [点击阅读]
莫言《会唱歌的墙》
作者:莫言
章节:31 人气:0
摘要:第一次去青岛之前,实际上我已经对青岛很熟悉。距今三十年前,正是人民公社的鼎盛时期。全村人分成了几个小队,集中在一起劳动,虽然穷,但的确很欢乐。其中一个女的,名字叫做方兰花的,其夫在青岛当兵,开小吉普的,据说是海军的陆战队,穿灰色的军装,很是神气。青岛离我们家不远,这个当兵的经常开着小吉普回来,把方兰花拉去住。方兰花回来,与我们一起干活时,就把她在青岛见到的好光景、吃到的好东西说给我们听。 [点击阅读]
莫言《天堂蒜薹之歌》
作者:莫言
章节:24 人气:0
摘要:莫言十九年前,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一件极具爆炸性的事件——数千农民因为切身利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自发地聚集起来,包皮皮围了县政府,砸了办公设备,酿成了震惊全国的蒜薹事件——促使我放下正在创作着的家族小说,用了三十五天的时间,写出了这部义愤填膺的长篇小说。在初版的卷首,我曾经杜撰了一段斯大林语录:小说家总是想远离政治,小说却自己逼十近了政治。 [点击阅读]
莫言《檀香刑》
作者:莫言
章节:20 人气:0
摘要:一那天早晨,俺公爹赵甲做梦也想不到再过七天他就要死在俺的手里;死得胜过一条忠于职守的老狗。俺也想不到,一个女流之辈俺竟然能够手持利刃杀了自己的公爹。俺更想不到,这个半年前仿佛从天而降的公爹,竟然真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俺公爹头戴着红缨子瓜皮小帽、穿着长袍马褂、手捻着佛珠在院子里晃来晃去时,八成似一个告老还乡的员外郎,九成似一个子孙满堂的老太爷。 [点击阅读]
莫言《红蝗》
作者:莫言
章节:10 人气:0
摘要:第二天凌晨太阳出土前约有十至十五分钟光景,我行走在一片尚未开垦的荒地上。初夏老春,残冬和初春的记忆淡漠。荒地上杂草丛生,草黑绿、结实、枯瘦。轻盈的薄雾迅速消逝着。尽管有雾,但空气还是异常干燥。当一只穿着牛皮凉鞋和另一只穿着羊皮凉鞋的脚无情地践踏着生命力极端顽强的野草时,我在心里思念着一个刚刚打过我两个耳光的女人。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