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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尔离开两个福尔赛第二代时,心里在想:“这趟下来真没意思!索米斯舅舅上算了。不知道这个女孩子怎么样?”他预计不会跟她玩得开心,忽然间他看见她站在那里望他。怎么,她很美呢!真运气!“恐怕你不认识我吧?”他说。“我叫法尔?达尔第——我们是堂房表兄妹,你知道。我母亲是你姑姑。”
好丽的一只纤手还让他握着,不好意思抽开;她说:“我们的亲戚我一个都不认识。人多吗?”
“一大堆。讨厌得很——多数的人,至少,我也不知道——有几个是如此。亲戚大都这样,可不是?”
“我想他们也会觉得别人讨厌,”好丽说。
“我不懂得他们为什么要觉得。当然,他们不会觉得你讨厌的。”
好丽看看他——一双浅灰的眼睛带有幽怨和天真,小法尔看见时,忽然觉得自己一定要保护她。
“我的意思是说人与人之间各有不同,”他机警地接上一句。“譬如说,你父亲看上去就非常正派。”
“哦,当然啦!”好丽热烈地说,“他是正派。”
法尔两颊红起来,想起在庞地梦尼姆剧院里那幕情景———个插粉红石竹花的黑汉子忽然变做自己的父亲!“可是你不知道那些福尔赛家人的滋味,”他简直带有恶意地说。“哦!我忘了;你不认识他们。”
“他们怎么样呢?”
“哦!小心翼翼到了极顶。谈不上一点义气。你看看索米斯舅舅那个样子!”
“我倒想看看,”好丽说。
法尔想挽起她的胳臂,又抑制住自己。“不必了,”他说。“我们到外面去走走。你一会儿就会看见他的。你哥哥怎么样?”
好丽领他上了走廊,到了草地上,并不答话。她没法形容乔里;从她有记忆时起,乔里在她的心目中一直就是她的领袖,她的主人和理想。“他欺负你吗?”法尔狡狯地问。“我们在牛津会碰头的。你们养马吗?”
好丽点点头。“你要不要看看马房去?”
“也好!”
两个人经过橡树下面,穿过一片稀疏的小树丛,进了马厩的院子。钟楼下面躺着一头蓬松的棕白二色的狗,已经老得站都站不起来,只能轻微地摆动着反贴在背上的尾巴。
“这是伯沙撒,”好丽说;“很老了——老得不成样子,跟我差不多大。可怜的老东西!它对爹顶忠心。”
“伯沙撒!怪名字!它不是纯种,你看得出吗?”
“不是纯种!可是顶惹疼的,”她说时弯下身去把狗拍拍。她又温和又柔顺,深颜色的头发没有戴帽子,纤柔的颈子和手晒得黄黄的;在法尔的眼中,她是又陌生又可爱,和他已往的经验全然不同,然而又那么亲切。
“爷爷去世时,”她说,“它两天都不肯吃东西。你知道,它看见他死的。”
“是老乔里恩爷爷吗?妈总说他是个好人。”
“当然,”好丽简简单单地回答,把马厩的门打开。
一匹五英尺来高的栗色马,身上一块块银灰色的斑点,站在散厩里,鬃毛和长尾巴都是黑的。“这是我的马——叫仙女。”
“呀!”法尔说,“一匹很不错的小马。可是你应当把尾巴剪短。看上去要漂亮得多。”随即看见她茫然的神气,他忽然想:我一点不知道——她喜欢什么!他深深嗅一下马厩里的空气。“马真是有趣得紧,可不是?我父亲——”他停止不说。
“怎么?”好丽说。
他几乎忍不住要把心里话倾吐出来,不过总算被他忍着。“噢!我不知道——他时常在马身上糟掉不少的钱。我也很迷——骑马啊,打猎啊。跑马我也非常喜欢;我很想做一个业余的跑马手。”他忽然忘记自己只能在伦敦再耽一天,而且已经有两个约会,就冲口而出说:
“我说,明天我去租一匹马,一同上里希蒙公园去溜一趟,你说好不好?”
好丽拍手赞成。
“当然好呀!我就喜欢骑马。可是乔里有匹马,你何不就骑他的?就在这里。我喝了茶就去。”
法尔迟疑地望望自己穿长裤子的腿。他想象这双腿,要穿上棕色长统靴和贝德福呢马裤,在她眼睛里一点没有瑕疵才行。
“我不大想骑他的马,”他说。“他也许不高兴。而且索米斯舅舅恐怕就要回去了。倒不是我甘心受他挟制,你知道。你恐怕从来没有过一个舅舅吧?这个畜生倒还不错,”他接上一句,一面打量乔里的那匹枣骝马;那马正朝他眨眼睛。“我想,你们这里恐怕不大打猎吧?”
“不打,打猎我倒不想。一定很有意思;可是残忍,你说对不对?琼就这样说。”
“残忍?”法尔脱口而出。“哦,那全是狗屁。琼是哪一个?”
“我姊姊——不是一个母亲生的——比我大得多。”她举起两只手捧着马的两颊,用鼻子去擦马鼻子,轻轻哼着;马就象受了催眠一样。法尔打量着她倚在马鼻子的脸颊,她的眼睛对他闪闪发光。“她真是个小鸟,”他心里想。
回到大房子去时,两人之间的谈话少下来;老狗伯沙撒随在后面,比世界上任何东西都走得慢,而且显然指望他们不要走得使它赶不上。两人已经走到橡树下面,停下来等伯沙撒跟上。“这地方真不错,”法尔说。
“是啊,”好丽说,叹了口气。“当然我想各处去跑跑,我愿意我是个吉普赛女人。”
“对了,吉普赛女人最快活,”法尔回答,这个见解是他刚才有的;“你知道,你就有点象吉普赛女人。”
好丽脸上突然泛上红霞,就象深暗的叶子被太阳照成金黄一样。“没头没脑到处乱闯,把什么都见识到,而且吃饭睡觉就在露天底下——呀!这多么够味儿?”
“我们也来!”
“对了,我们也来!”
“一定有意思透顶了,就是我跟你两个。”
好丽随即看出不对头,脸红了。
“对了,我们一定要做,”法尔顽固地说,可是脸也红起来。“你喜欢做的事情我认为都可以做。那边是什么?”
“是菜园、池子和小树林,还有农场。”
“我们下去看看!”
好丽回头朝房子望一下。
“喝茶了,我想是;爹在招手呢。”
法尔象只狗哼了一声,随着她向大房子走去。
两人重新走进那间有回廊的厅堂;看见两个中年的福尔赛正在一起喝茶,两人就象受了禁制似的,立刻沉默下来。眼前这幕情景的确给人的印象很深刻。一对堂弟兄并排坐在一张嵌花的长椅上,形状就象三张银红色的椅子拼起来的,前面放了一张矮茶几。两个人都坐得远远的,好象故意挑选了这个位置,避免面向着对方;两个人都只顾喝茶吃点心,不大讲话——索米斯的吃相就象是瞧不起那些点心,乔里恩的神情象在暗笑自己。不留心的人会当作他们并不怎样贪嘴,其实两个人都装了不少营养下肚。两个年轻人由人送上茶点,也都不声不响地进行吸收。一直等到抽烟阶段,乔里恩才问索米斯:
“詹姆士二叔好吗?”
“多谢,很龙钟了。”
“我们家的人真了不起,可不是?那一天我从我父亲的家传《圣经》上查了一下十个老辈子的年纪。平均是八十四岁,还有五个活着。他们一定会打破纪录。”说时他古怪相地把索米斯看看,又接上一句:
“你晓得,我们可不是他们那样了。”
索米斯笑了;那意思好象说,“你当真认为我会承认自己比不上他们;你以为我有什么东西,尤其是生命,会随随便便放手么?”
“我们也许会活到他们的年纪,”乔里恩又说下去,“可是你知道总是吃亏在过敏性上,不同的地方就在这里。我们失掉了信念。这种过敏性几时有的,怎样有的,我从来就弄不明白。我父亲有一点,可是福尔赛家其他的人,我知道就从来不曾有过。他们从来不会用别人的眼光看自己,这是绝妙的延年术。这一个世纪的全部历史就表现在我们两代的差别上。还有,在我们和你们之间,”他接下去说,从烟圈里滑稽地盯着法尔和好丽看看,弄得两个很不好受,“还有另外一种差别。我也不知是什么。”
索米斯掏出表一看。
“我们再不走,”他说,“要赶不上火车了。”
“索米斯舅舅从来不肯误掉火车的,”法尔咕了一句,嘴里塞满了点心。
“为什么要误掉?”索米斯简短地回答。
“噢,我不知道,”法尔咕哝着,“别的人可误掉。”
在门口时,他悄悄地把好丽的瘦削的黄手使劲勒了好一会。
“明天我候你,”他低声说;“三点钟。我在路口等你;省得找。我们痛快地溜一下。”他到了园门口,回头望望她;如果不是有碍自己城里人的身份,就会向她招手。这时候,他舅舅找他谈话,他可没有心思理睬。可是他不用害怕。索米斯一直都保持着十足的沉默,心里充满了辽远的思绪。
甥舅两个一路走去时,黄叶纷纷在他们身边落下来;在多年前那些日子里,这一英里半的路程索米斯是时常走的;每次下来看房子造得怎样,心里都暗暗得意。造这所房子原是预备他和那个女子住的,而现在却要解除这个女子对自己的约束。他一度回头望望夹在半黄篱落中间的那条无穷尽的秋色小径。真是如同隔世!“我不想见她,”他刚才跟乔里恩说。这是真的吗?“我也许还得见她一下,”他在想;他打了一个寒噤,突然觉得没来由地毛骨悚然,就象人家说的听见自己坟墓上的脚步声一样。世界多冷酷啊!多怪啊!他从侧面把自己外甥瞄了一眼,心里想:“我最好象他这样年纪!不知道她现在怎么个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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