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读大学究竟读什么 - 第三部分 考研的工具价值(1)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 86 */
  《读大学,究竟读什么》第三部分
  考研的工具价值(1)
  可能有些人会觉得我因为自己只是一个本科生,所以有意地抬高本科生而贬低研究生,说得好听一点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说得难听一点便叫做“意淫”。事实上这绝对不是我的初衷。我只是希望考研不要成为一种流行病,普通的流行感冒只会影响几天工作,而盲目的考研却足以荒废几年光阴。我也绝对不是一味地反对考研,对于某些人来说,考研不但是可行的,而且是完全必要的。读研究生不一定能够锻炼能力,但我并没有说读研究生一定不能锻炼能力。我只是希望选择考研的人不要对读研究生抱有太大的期望,同时应该做好勤奋刻苦的准备,只有经过不懈的努力,读研究生才能真正带来个人素质和工作能力的提高。
  对于确实希望通过读研究生来进一步提高自身能力并且能够勤奋刻苦的人来说,考研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本科阶段学的东西比较基础,每门课程都只是浮光掠影点到为止,要想针对自己感兴趣的某门课程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就可以通过研究生教育来实现。
  一名高分子与材料科学专业的本科生如果去做销售或者人事,绝对不会因为学历而处于劣势,但如果想进入相关行业从事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方面的工作,那可能就很难比研究生更有优势了。高分子材料如此,生物化学、航天工程、有色冶金、基因遗传、矿物加工,如此等等莫不如此。所以,如果你觉得自己更适合从事技术性工作,毕业以后也不会有什么野心,不想在市场上呼风唤雨,不想独立门户地创业,而只想做一名优秀的技术性人才,那么,你就很有必要多花几年时间在大学的实验室里了。
  不过也不是所有的技术性工作都是学历越高越好。有一些技术其实门槛并不高,以本科阶段学习的知识加上一定的工作经验就足以胜任,那就没必要去考研了,通过读研究生来进一步掌握还不如在工作中结合实践深入学习。只有那些对于本科生而言比较难深入掌握的高精尖技术才有必要通过硕士甚至博士阶段的系统学习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对于那些将学术作为事业追求的学生来说,读研究生、读博士不但是一件快乐的事情,而且是一件非常必要的事情。因为本科阶段毕竟是比较基础的教育,要想在某一个学术领域有所成就,那就需要通过深造进行更系统更深入的学习。同时,选择学术作为事业便意味着只能去高等院校和研究所就业,而在当今的中国,如果没有文凭是绝对不可能进入这些单位的,巩俐成为北大教授则纯粹只是一个例外。如果某位大学生有朝一日被老谋子看上了,或许N年以后也能不经过考研和考博便轻而易举成为大学教授吧!

  还有一些人可能觉得自己的专业索然无味,对另外某个专业则兴趣盎然。如果另外那个专业的门槛不高,那就可以一毕业便去抢那个专业的饭碗,通过专业不对口的就业来“背叛”自己的专业而进入自己更感兴趣的行业。中文、市场营销、企业管理、会计、国际贸易、外语、法律等专业的门槛都不算高。但对于门槛比较高的专业,恐怕毕业以后直接通过不对口的就业而进入那个行业就很难了。如果一个中文专业的毕业生很想做医生,恐怕没有哪家医院会聘用他,就算聘用了也很难胜任。所以,跨专业考研不失为一个明智之举。对于这种学生来说,考研的意义就更加接近于第二次高考了。
  有多少考试可以重来
  尽管研究生招生规模以年均30%的速度增长,但由于考研报名人数的增长速度也在20%以上,所以从绝对数字来看,每年考研落榜的考生只会增加不会减少。2003年硕士研究生报考人数79.9万,录取26.9万,53万考生落榜。2004年报名人数94.5万,录取33万,61.5万考生落榜。2003年虽然招生规模扩大了14.6万,但落榜考生却增加了8.5万。
  随着落榜的考生越来越多,“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的考生也越来越多。很多应届毕业生考研失败以后并没有去找工作,而是离校以后在校外租一间房子,成为了“考研专业户”。有一些工作一段时间的人也会辞去工作而回到学校附近租一间房子,早出晚归地在学校里自习、听课。我的母校后面是密密麻麻的民房,那些民房里便住着很多这种“考研专业户”。在北京,这种人更是司空见惯,传说中那位全世界最婀娜多姿亭亭玉立的芙蓉姐姐便曾是其中的一员。
  我在北大附近便认识了很多专职考研的人,他们跟当时的我一样,都是准备考北大研究生的。为了听某位老师的课,这些人可能一大早就会去教室占座位,其积极性和娴熟程度令北大在籍的学生都望尘莫及。听课之余,他们便在教学楼或者图书馆自习,深夜回到“家”里还要继续熬夜。他们当中很多人考了一年又一年,精神上的压力可想而知,加上没有经济来源,生活条件非常艰苦,所以不少人极为憔悴,二十多岁的人就“早生华发”了。有一位考北大光华管理学院的人接连考了6年,我看到他的时候他的头发已经掉了一大半。

  前不久我在北大一个非官方网站的论坛里看到了一篇文章,读完以后几欲落泪。文章很长,我本想节选一部分作为引文,可犹豫了半天还是决定全文引用。在此,我对文章的作者表示由衷的感谢。如果有幸看到这本书,请按照序言中的联络方式与我取得联系。
  2000年12月16日,星期六,傍晚6点半。
  我从东大桥坐了两小时的车斜穿北京城,来到北大小东门外的大杂院。我的男朋友李均住在这里。
  我走在这条无比熟悉的破旧的胡同的时候,天还在下着雪,脚下的积雪发出吱吱的被践踏的呻吟。我用围巾将头蒙住,只露出眼睛,但是仍然感觉冷得刺骨。
  一间破败的小平房里走出两个年轻人,穿着军大衣,衣领高高竖起,肩上搭挂着硕大的帆布包。我知道,他们和李均一样,都是为了准备考研而在此聚居的怀着高远梦想的人。由于这儿紧靠大学,蹭课蹭教室方便,信息灵通,上各种考研辅导班、串讲班也方便,几乎每家每户常年都驻扎着考研的。我每次经过北大来到这儿,总感觉时空错乱,仿佛是两个毫不相干的梦境被人为地纠合在一块,荒谬得不真实。
  他的门上了锁。我取出钥匙把门打开,45瓦的灯泡发出昏黄的光,微微摇动着。这原来是房东的一间杂物室,李均不愿意和其他人一起合住,于是就租下了这里,每个月150元,倒还不算太贵。
  但是屋子狭小得像只鸽笼,一张床和床头的一个小桌子就占住了大半的空间,要坐也只能坐在床上。屋里一片凌乱,空气里弥漫着怪异的味,有霉味,冰冻状态下的汗味,还有长久以来熏染的烟味。
  我有些奇怪我今天竟然没有过多的厌恶的感觉。我帮他打扫起一地的烟蒂,整理好桌子上堆积如山的书本和资料,还有这张让我渐渐习惯肮脏的床。我寻思着什么时候出太阳的时候得把被套洗了,把棉被晒晒,低头看见床单上那些斑驳的污渍,用手摸都可以感觉成了一块块的。有多久没洗了?这是我和他多少次在这张肮脏的床上做爱留下的痕迹?

  我买来了半只烤鸭。当然,不是全聚德的,只是我宿舍旁的菜市里的“温州烧卤”店的产品。我知道他喜欢吃鸭子,特别是很香脆的鸭皮。
  他却还没回来,其实这样的情况我早就习惯了。我们每个星期只能在星期六聚一个晚上,因为他说他不想花太多的时间在和我的见面上。他是个勤奋的人,我不能拖他的后腿。
  我知道他在哪。于是我走了十五分钟,来到北大三教——这里几乎已经成了他们这些考研人的专用教室。果然,他和小黄都在。两个人一前一后坐着,神情专注地看着书。
  倒是小黄先看见了我,他朝我微笑的同时推了推前面的李均。然后他们一起收拾书本走了出来。
  嫂子来了啊?嘿嘿。小黄一如既往的称呼我为嫂子,浓重的陕西口音加上他调侃的语气,让人感觉愉快。他是一个坦诚而面带稚气的男孩子,为了前途,在两年前离开陕西,来到北京加入了考研的队伍。
  但是李均却面无表情,只对我说了句哦,你来了。
  三个人回到破旧的四合院,我邀请小黄和我们一起吃晚餐,小黄礼貌而识趣地拒绝了。
  我在门外的煤炉给他煮饭的时候,李均在里面突然问我:看到我的一张政治资料了吗?复印的。
  没注意啊。反正你的书我都给你收拾好放在桌上了,你自己再找找吧。
  那边翻了半天,又问:你不会给我扔了吧?那可是我好不容易才搞到的内部资料啊!
  应该没有吧。我说。
  等我弄好饭回到屋里,他仍旧在慌乱地翻找着,眼睛瞪得很大,语气已经很生硬:你以后别动我的东西!
  我没说话,到桌子前再一次翻动那些已经重新凌乱的书本。终于,在一本书里,我找到了夹在其中的那张他视为珍宝的纸片。
  他接过纸片,眼里闪出光来,没有再说什么。
  晚饭后已是九点钟,他上厕所的当儿,我脱掉了衣服,钻到了被子当中。他关掉了灯。黑暗中我听见他脱衣服的声音,随即他上来,压在我身上,双手粗暴地挤压我的(禁止)。我感觉生疼,但是我没阻止他。
  马上,他要褪掉我的内裤。我拨开他的手,吻着他。
  对不起,今天不行,我来那个了。
  怎么搞的!妈的!偏偏这时候来了!
或许您还会喜欢:
再穷也要去旅行
作者:佚名
章节:74 人气:0
摘要:在别人眼中,我的生活方式是很多人所向往和羡慕的。很多人曾告诉过我:我也很想像你那样背着背包到处去体验生活,看看这个世界;只可惜,我没有你的胆量和毅力,再说现实的生活中有着很多放不下的包袱,所以,这个世界上真的没有多少人可以像你那样,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 [点击阅读]
再错也要谈恋爱
作者:佚名
章节:14 人气:0
摘要:谈恋爱的对象,最好比你笨——不用太笨,只要笨到会真心相信你那些承诺,爱情就得以成立了。谈恋爱的对象,最好比你聪明——不用太聪明,只要聪明到不去追究你那些承诺,爱情就得以延续了。谈恋爱的对象,最好比你笨——如果你要求的是恋爱的“量”:爱的时间长久些、或者同时爱好几个、之类的。谈恋爱的对象,最好比你聪明——如果你要求的、是恋爱的“质”:要爱得精彩些、要爱得刻骨铭心些、之类的。 [点击阅读]
冬日最灿烂的阳光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0
摘要:好象是为了增加圣诞节前夜的气氛,所以一大早便纷纷扬扬地飘起了雪。这场雪越下越大,傍晚明晓溪和牧野流冰来到东寺家的时候,雪已经厚厚地覆盖了整个大地。明晓溪用手不停搓着冻得绯红的脸蛋,她从小在台湾长大,对这么冷的天气还真有些不适应。不过当她的脚刚踏进东寺家主屋的大门,一股暖洋洋的热流就把她包围了。好,好温暖啊,明晓溪幸福地叹息。 [点击阅读]
冬日最灿烂的阳光2
作者:佚名
章节:35 人气:0
摘要:1圣诞节前夜,一大早便纷纷扬扬地飘起了雪。这场雪越下越大,傍晚明晓溪和牧流冰来到东宅的时候,雪已经厚厚地覆盖了整个大地。明晓溪用手不停搓着冻得通红的脸蛋,好冷啊。不过当她的脚刚踏进主屋的大门,一股暖洋洋的热流就把她包围了。好、好温暖啊,明晓溪幸福地叹息。 [点击阅读]
冰风之谷三部曲之一:碎魔晶
作者:佚名
章节:35 人气:0
摘要:恶魔坐回它自己在石蘑菇茎上雕刻出来的宝座。烂泥不断的在这个小岛旁咕噜咕噜地滚动着,其永不停止的流动和变换,成为了这一层深渊魔域特有的景观。叫做厄图的恶魔弹了弹它那长着利爪的手指,懒懒地将它那像猴子一般、却长了一对山羊角的头靠在肩膀上,眼神投射在黑暗之中。“你在哪里,泰尔沙兹?”恶魔发出嘶嘶的声音,期待能有那件古代法器的消息。克林辛尼朋,占据了它全部的思考。 [点击阅读]
冰风之谷三部曲之三:半身人的魔坠
作者:佚名
章节:29 人气:0
摘要:巫师带着不确定的眼光低头看着她。她背向他;他只能看见她浓密的红褐色发绺垂盖在那双厚实又充满活力的肩膀上。但巫师也看出了她眼中的悲伤。她是那么地年轻,只不过刚脱离孩童的阶段,又天真无邪到让人觉得美丽的地步。但这个美丽的孩子却将剑插进了他所爱的西妮的心脏。哈寇·哈贝尔很快扫去心中关于他死去的爱人那些不愿想起的记忆,开始往山下走。“天气不错,”当他走到年轻女孩身边的时候,他高兴地说。 [点击阅读]
冰风之谷三部曲之二:白银溪流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0
摘要:我拉挖开了神圣的坑穴和地洞将仇敌地精放进浅坟之中我们今天的工作不要开始这矿场中,白银的溪水飞逝石头下的金属闪耀生光火炬将白银溪流照亮在此避开了窥伺的旭日这矿场中,白银的溪水飞逝锤子将纯粹的秘银敲响一如古昔的矮人矿场此处匠人的工作永无休止这矿场中,白银的溪水飞逝我们向矮人的神高声歌颂再将另一半兽人放进浅坟之中我们知道我们的工作已经开始这土地上,白银的溪水飞逝※※※在黑暗的宝座上,栖息着黑暗的龙。 [点击阅读]
凤舞翩翩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序幕暗暗沉沉的夜,宛如泼洒开来的浓墨,深沉得几乎将人吞噬。又或者,不是黑夜的关系,而是她昏蒙的意识,已无法接收更多的光亮--四周传来阵阵狼嗥,为这阴寒的夜,更添诡谲。她知道自己的神智与生命,都在一点一滴急遽的流失当中,再这么下去,等不到明日的晨曦初绽,她便会先气绝于这片荒山林野之中。 [点击阅读]
十五年等待候鸟
作者:佚名
章节:80 人气:0
摘要:Chapter1那一年,我和你的赌一九九〇年六月十五日,正坐在学校大礼堂等着年级大会召开的黎璃被后排的人拍了一下肩膀,她回过头。浓眉大眼的裴尚轩笑嘻嘻地问她:“黎璃,你猜谁会赢大力神杯?”六月八日,意大利世界杯开幕。黎璃本来对足球没有兴趣,她的舅舅却是个球迷,从世界杯开始便进入莫名兴奋的状态,等半夜闹钟响了爬起来看球。黎璃被闹钟吵醒,醒来发现手臂被蚊子叮了好几个包。 [点击阅读]
半暖时光
作者:佚名
章节:92 人气:0
摘要:命运之神喜欢热闹,有时还喜欢嘲弄人,它每每令人可恼地给伤心惨目的悲剧掺进一点滑稽的成分。——斯蒂芬?茨威格小时候,总觉得自己是世界上很特别的一个,即使眼下平凡无奇,也一定有什么地方与众不同,只是还没有被发现而已。想到未来,总觉得一切皆有可能。可随着长大,渐渐认清楚自己不过是芸芸众生中最普通的一员,身材不比别人好,脑子不比别人聪明,脸蛋不比别人漂亮,甚至连性格都不会比别人更有魅力。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