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地精传奇 - 第十四章 出海旅行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运动会使维达主人的心情相当愉悦,也许是因为这个的关系,他身上的伤明显地好了起来。
  当绿龙开始康复时,他的兴趣就转移到了天气与海上,我才不管他喜好什么,只要他不要用那可怕的眼神盯着我,不要有事没事就磨爪子吓唬我就行了。不过这似乎才是我不幸的开始。
  “你去准备船。然后跟我走。”
  那一天,我兴高采烈地走进他的房间,当时我心情好极了,因为税务官报告这一个月的税收上涨了。我正盘算着如何花掉那些额外的利润,绿龙的这句话顿时让我瞪大了眼睛。
  “没听见我的吩咐吗?去准备船。”他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然后埋头在桌上的海图上比划着。
  “主……主……主人。”我立刻倒在地上双手捂着肚子,“我肚子痛。”天啊,船,虽然从没见过那东西,但我知道那是渡海用的,从人类那我听过许多关于海的传说,那有比兽人可怕百倍的风暴,还有跟龙不相上下的海洋怪物。
  “蠢东西!”维达主人发怒了,在我反应过来前他已经把我拎了起来,尖利的爪子毫不留情地划破了我的衣服弄破了我的皮,“需要我把里面的东西都扯出来吗?”
  “不不不,主人,仆人的意思是,虽然肚子痛,但愿为您效劳。”这最后那句是我从人类商人那学来的,说完我凑上一个地精最真诚的微笑,虽然人类管那叫献媚。
  绿龙的目标是北偏东的某个小岛,天知道上面有什么。我,一个国王,如果突然消失了,一定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但这不用我操心,维达主人为我想好了一切。我,伟大的地精现世神,将前往某个具有神迹的地方去探查,为了保密要单独前往。至于我的国家,暂时由拜地精神教贝里·德古拉主教监管。永生药剂在他身上作用明显,在恢复二十多岁的模样后就没有衰老过,他更加深信我就是地精的现世神。他对我绝对地忠心。
  前往海边的路程让我体验了不同的交通工具,有时维达主人把我变成人类的样子乘坐马车,有时则变成货物乘坐那些飞行虫,在某些夜晚,他则直接恢复龙形把我扔在背上,那一刻让我想到千年前的地精龙骑将。
  当我们到达海边后,我并没有多少时间在沙滩上玩耍一番。拜地精神教最可靠的教徒已经备好船,从我到达的那一刻我便被扔到了船上,然后由维达主人单独以魔法操作开始了远航。
  远航并没有什么值得回忆的事,我就记得我站在前甲板上,我保证我抬头的角度十分正确,左脚有力地支撑着整个身躯的重心,右脚则踏在船头。面对那波涛起伏的大海,我张开双臂学着人类的样子深情地呼喊着:“啊,大海。”然后就看到一个浪头从海里长了出来,海浪的阴影慢慢地驱走照在我身上的阳光,在那之后我从张着的嘴中掏出了一条鱼。而那条龙则抱着肚子,用一只手拼命地捶击着甲板。

  自从那个浪头过后,我就再也没兴趣站在甲板上了。天知道航行了多久,终于船停了。在船冲上海滩后我兴奋极了,我在空中写下文字——象形的地精文书——被风带走。我在沙上写下文字,被浪带走。于是我在石头上刻下文字,然后我被那些伪装成石头的家伙带走。
  石头傀儡,这个我从维达主人那听到的名字。我惊恐地发现自己被冰冷而坚实的手臂环抱着,本能促使我用木棒狠狠地给了他们一下,但是在那之后只剩下半截断柄握在发麻的手中。我听到维达主人呼喊着我的名字,同时一些绿色的气团从他手中飞了出来,击中的石头傀儡发出滋滋声,随后他们就像被扔进锅里的奶酪般溶化了。
  不过绿龙没来得及干掉更多的石头傀儡,一团火球从空中划过直接砸向维达主人所站的地方,紧接着一道笔直的火柱在我眼前腾起。我转过头向着火球飞来的方向望去,一条红龙!噢,我的天啊,又是一条龙!
  红龙的鼻孔里喷着滚滚硫磺,黄玉色的狭长瞳孔注视着我们,他的体形明显要比绿龙大上许多,巨大的红色双翼扇起的气流卷起了沙子,长长的脖颈S形地曲着,黑色的烟缓缓地从微张的嘴中冒出。
  “卡坦!你不会得到它的。”维达举起了他的拳头。
  “维达,我会的。地精在我手上。”红龙得意地从鼻子里喷出黑色的烟团,他挥了挥手,石头傀儡开始带着我退到岛上森林里。
  如果不能逃脱,那我总要干点什么。我记得口袋中还有些核桃。看热闹时我总喜欢吃点东西,我一边盯着渐渐远去的两条龙,一边将核桃放在石头傀儡的脑袋上,然后用那剩余的木柄敲击着。
  龙的打斗时是什么样的,我没看到,当视线被树叶遮挡时,我听到了阵阵的咆哮,当然还有笔直的火柱。
  先是碰上绿龙,然后是骨头龙,这下又出来了红龙,我想没有哪个地精有我如此好的运气。我张大眼睛搜寻着可用的东西,我还不想死在这,就算不能离开这个岛,但至少要先离开石头傀儡那冰冷的怀抱。虽然我们不擅长进攻,但躲藏的技巧,只有很少的种族能与我们并列。
  前进的路越来越难走,石头傀儡放慢了脚步。一路上我不断看到从树杈上垂下的藤蔓。在逃命时我们地精的脑子也不错,我扯下我所能扯下的,然后将它们一条条缠绕在石头傀儡身上,很快抱着我的那个家伙步伐变得沉重而迟缓,最后它几乎是原地踏步。
  那些肥厚的藤蔓被拉得像弹弓上的牛皮筋一样,我看了看那些套在石头傀儡脖子及脑袋上的藤蔓,如果我弄断些缠在身上的会怎么样呢?我拿出了小刀,锋利的刀轻松地将藤蔓切成半断,然后手臂用力一挥,跟着我就感到身体飘了起来,由树叶连成的天幕迅速挤进了眼睛。石头傀儡狠狠地仰面砸在了地上,环抱我的双手也松开了。

  我当时根本就不用站起来,而是手脚并用地冲进灌木丛中,然后不顾一切地向前爬行。那些植物的刺及硬枝划得我痛极了,想想在几年前我可一点也不会痛,也许日子过得太好了,用人类的话说,我现在的皮肤也是细腻、红润、有光泽。
  现在想想我一定是被捉弄了,一定是被天上的神给捉弄了。他们就像说书人一样编个故事,然后故事里的人要怎么样都是他们说了算。不管我打算怎么做,结果是由那些与作者无异的神来决定的。那些该死的作者先把我从石头傀儡那弄出来,然后又把我引进了一处神殿遗址,最后又把那两只龙给召来了。
  我恨那些神,我恨那些写故事的,我恨那些玩弄我们的作者。
  所谓的神殿遗址只不过是一堆矮石头,偶尔还有几根柱子立在那,平整的地面上早就杂草丛生。我惊讶望着自己现在所站立的场所,不太明白丛林里怎么会有这种地方。不过这种惊讶只持续了很短的一会儿,地精总是快乐的,我努力地翻起一块块石头,拨开一丛丛杂草,试图从这片废墟中得到些什么。
  天知道是怎么回事,也许我踩到了什么,我看到不远处一个正方形的石台正缓缓从地下冒出来,柔和的光不停地闪动着。那光是金黄色的,绝对纯正的金黄,地精是不会认错金币的颜色的。但是事后维达主人却说那是白色的光。
  又一个把戏,又一个神的把戏。
  总之那些光让我咽了咽口水,我完全被它给吸引了,忘我地向它走去,以至于警戒的大耳朵丝毫没注意到风声,龙降落时所刮起来的风声。我走到石台跟前,笨手笨脚地拍打着,急不可待地想打开发光的夹层。一扇石板毫无征兆地碎裂了,一个巨大的水晶球出现在我眼前,不过我关注更多的则是水晶球的下方——一块镶有宝石及黄金的托板。
  “地精,把那水晶球给我!”红龙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抱紧水晶球转过身,他正在废墟边缘望着我,黄玉色的瞳孔中充满了某种渴望。“我以龙族的名誉发誓,只要你给我水晶,我马上离开,我绝不动你一根头发。”
  “不,你骗我。”我缩在石台后面露出小半个脑袋用哭腔回应着,“你知道地精没有头发。”
  “好吧,我以龙族的名誉发誓,只要你给我水晶我马上离开,我绝不碰你一下。”
  “你确定你不会用火烧我吗?不会弄倒棵树然后用来砸我吗?你不会……”
  “好吧,好吧。我以龙族的名誉发誓,只要你给我水晶我马上离开,当然我不会用火烧你、不用弄倒棵树然后用来砸你,我绝不杀你,也绝不会用其他的方法伤害你。”红龙开始不耐烦起来,他不时地抬起头张望着警戒着,越来越浓的黑烟从他的鼻孔中冒出。
  我站了起来,做出了一个要把水晶球滚过去的动作,这时我看见那条红龙张大了嘴瞪大了眼睛,一脸的惊恐,连连摆手,“不,不不不,把它拿过来,我已经保证过不会伤害你,就算我想伤害你也办不到,龙类无法进入这个废墟。你看!”说完他伸出爪子伸进了废墟,然后像是触碰了什么,一阵眩目的蓝光出现了,接着“啪”的一声将那只爪子反弹了回去,“这里受到了神力的约束,神定下的规则是:只有曾骑在龙背上,被人类称为屠龙勇者的地精才能进入。要满足这条件几乎不可能,天知道维达从哪找到了你,天知道你们是怎么做的,反正你,地精,你满足了这些条件。”

  我想了想,如果把这个球给他,那维达主人不会放过我。如果不给他,我不可能离开这,这里到处都是石头与不能吃的草,我会饿死在这里。既然现在看不到维达主人,那就尽快把东西给红龙,到时就说是红龙抢走的。嗯,面对一条龙,一个地精能干什么?
  多么奇特的规定啊,回想起红龙愤恨的表情我不禁在想,那条龙是不是也会怨恨那与作者无异的神呢?神弄出这么稀奇古怪的规则,然后再想办法打破它,真是无聊的家伙。
  红龙拿到水晶后马上扇动起翅膀,我则快步跑回石台,我还惦记着那块镶有宝石及黄金的托板。当我努力将托板塞进怀里时,却还意外地发现一个盒子。我小心翼翼地打开盒子,盒子里面没有金币也没有宝石,只有一团金色的粘糊糊的东西。
  我伸出手搅了搅,然后放进嘴里尝了尝。呸,过期的食品果然不好吃。这时巨大的悲鸣将我的注意力从吃上移开了,两条龙在空中纠缠着。红龙在悲鸣后歪歪扭扭地飞走了,而绿龙则直接从天上掉了下来。
  我把盒子一盖,从废墟跑向绿龙坠地的地方,当时我的心慌乱极了,我进行了有生以来最虔诚的祈祷。是的,我在心里为那条绿龙祈祷。我祈求一切的神灵保佑他平安无事,我从出生到现在从未如此担心过任何人。
  维达主人可不能死,现在没有了红龙的威胁,他死了谁给我把船开回去。
  当然一切如我所愿,就像世间那些低俗的小说一样,主角总是不会死,他们好运到家了,但却总要经历磨难。该死的作者让绿龙断了只膀子,我回家的行程延后了。
  那块让我流口水的托板平息了绿龙的愤怒,他看到上面的文字,欣喜若狂。至于那个盒子,我在跑向维达主人时顺路扔到了船上,我总得给自己私下留点东西。但不知怎么回事,当我们离开那座岛时,盒子空了。
  当船只在大陆的海港靠岸后,维达主人才发现我拿着一个奇怪的盒子,他皱着眉头警告我,说随意带走那岛上的东西会引发灾难。如果要将这与随后那场不明不白、虎头蛇尾的战争联系起来,我想,我对此只能用人类的口气说一句话——“天杀的作者。”
或许您还会喜欢:
八百万种死法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我看到她进来。想看不到也难。她一头金发近乎银色,要是长在小孩头上,就叫亚麻色。头发编成粗辫子盘在顶上,用发针别住。她前额高而平滑,颧骨突出,嘴巴略大。加上西部风格的靴子,她得有六尺高了。主要是双腿长。她穿着紫色名牌牛仔裤,香槟色皮毛短上衣。雨时断时续下了一整天,但她没带伞,头上也没有任何遮挡。水珠在她的发辫上闪烁着,像钻石。她在门口站了会儿,四下张望。这是周三下午,三点半左右。 [点击阅读]
再次集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昆虫的天地卡弥尼树的枝丫,悬曳着露水打湿的坚韧的蛛丝。花园曲径的两旁,星散着小小的棕色蚁垤。上午,下午,我穿行其间,忽然发现素馨花枝绽开了花苞,达迦尔树缀满了洁白的花朵。地球上,人的家庭看起来很小,其实不然。昆虫的巢穴何尝不是如此哩。它们不易看清,却处于一切创造的中心。世世代代,它们有许多的忧虑,许多的难处,许多的需求——构成了漫长的历史。 [点击阅读]
包法利夫人
作者:佚名
章节:52 人气:2
摘要:荐语:未满十八岁请在家长指导下阅读本书。版本较好的是上海译文出版社周克希先生的译本。价廉物美,仅10元一本,现在最便宜最没有人看的恐怕就是这些名著了。【小说】--引言小说描写的是一位小资产阶级妇女,因为不满意夫妻生活平淡无奇而和别人通|奸,最终因此身败名裂,服毒自杀的故事。 [点击阅读]
匹克威克外传
作者:佚名
章节:57 人气:2
摘要:匹克威克派除却疑云,把黑暗化为耀眼的光明,使不朽的匹克威克的光荣事业的早期历史免于湮没,这第一线光辉,是检阅匹克威克社文献中如下的记载得来的;编者把这个记录呈献于读者之前,感到最大的荣幸,这证明了托付给他的浩瀚的文件的时候所具有的小心谨慎、孜孜不倦的勤勉和高超的眼力。一八二七年五月十二日。主席,匹克威克社永任副社长约瑟夫·史密格斯阁下。一致通过如下的决议。 [点击阅读]
反物质飞船
作者:佚名
章节:21 人气:2
摘要:CT是一种反物质,它也可以说成是物质的一种倒转的体现形式。对于地球来讲,CT是陌生的,但在太空中却存在着许多由它构成的流星、慧星和小行星。CT原子由带负电的原子核和带正电的电子组成。这是一种肉眼不能看见的差别,但也是一种致命的差别。CT物质看起来与普通的物质别无二致——只要二者不碰触到一起。一旦碰触发生,两种物质正好相反的电荷互相抵销,相反的粒子发生爆炸,释放出巨大的能量。 [点击阅读]
变形记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一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他仰卧着,那坚硬的像铁甲一般的背贴着床,他稍稍抬了抬头,便看见自己那穹顶似的棕色肚子分成了好多块弧形的硬片,被子几乎盖不住肚子尖,都快滑下来了。比起偌大的身驱来,他那许多只腿真是细得可怜,都在他眼前无可奈何地舞动着。“我出了什么事啦?”他想。这可不是梦。 [点击阅读]
古都
作者:佚名
章节:48 人气:2
摘要:千重子发现老枫树干上的紫花地丁开了花。“啊,今年又开花了。”千重子感受到春光的明媚。在城里狭窄的院落里,这棵枫树可算是大树了。树干比千重子的腰围还粗。当然,它那粗老的树皮,长满青苔的树干,怎能比得上千重子娇嫩的身躯……枫树的树干在千重子腰间一般高的地方,稍向右倾;在比千重子的头部还高的地方,向右倾斜得更厉害了。枝桠从倾斜的地方伸展开去,占据了整个庭院。它那长长的枝梢,也许是负荷太重,有点下垂了。 [点击阅读]
同时代的游戏
作者:佚名
章节:6 人气:2
摘要:1妹妹:我从记事的年代就常常地想,我这辈子总得抽时间把这事写出来。但是一旦动笔写,虽然我相信一定能够按当初确定的写法毫不偏离地写下去,然而回头看看写出来的东西,又踌蹰不前了。所以此刻打算给你写这个信。妹妹,你那下身穿工作裤上身穿红衬衫,衬衫下摆打成结,露出肚子,宽宽的额头也袒露无遗,而且笑容满面的照片,还有那前额头发全用发夹子夹住的彩色幻灯照片,我全看到了。 [点击阅读]
名利场
作者:佚名
章节:75 人气:2
摘要:《名利场》是英国十九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生平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英国十九世纪中上层社会。当时国家强盛,工商业发达,由榨压殖民地或剥削劳工而发财的富商大贾正主宰着这个社会,英法两国争权的战争也在这时响起了炮声。 [点击阅读]
唐璜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2
摘要:乔治·戈登·拜伦(1788-1824)是苏格兰贵族。1788年1月23日出生于伦敦。他天生跛一足,并对此很敏感。十岁时,拜伦家族的世袭爵位及产业(纽斯泰德寺院是其府邸)落到他身上,成为拜伦第六世勋爵。1805-1808年在剑桥大学学文学及历史,他是个不正规的学生,很少听课,却广泛阅读了欧洲和英国的文学、哲学和历史著作,同时也从事射击、赌博、饮酒、打猎、游泳等各种活动。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