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城市与狗 - 第一部 第四章 4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进来吧。”
  她们穿过一段黑暗的走廊,走廊两边的墙壁上贴着从杂志和
  报纸上剪下来的画片:电影明星和足球运动员。
  “你见过这张相片吗?”罗莎问,“今天上午人家送给我的。他叫格林·福特。你看过他演的电影吗?”
  “没有。不过,我想看。”
  走廊的尽头是餐室。罗莎的爹妈正在静悄悄地吃饭。有把椅子已经没了靠背,那上面坐着女主人。那男人从铺在盘子旁边的报纸上抬起头来,看看特莱莎说:“亲爱的特莱莎。”说着站起身来。
  “您好。”
  这个男人——已跨进晚年,大腹便便,两腿微弯,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满面笑容,怀着善意向姑娘的脸蛋伸出手去。特莱莎向后退了一步,他的手在空中晃了几下,落下来。
  “太太,我想洗个澡。”特莱莎说,“可以吗?”
  “行。”那女人冷冷地说道,“一个索尔,有吗?”
  特莱莎递过去一个发暗的硬币:一个失去光泽的索尔,由于长时间的触摸,花纹已经模糊不清。
  “时间不要太长。”那女人说,“水不多了。”
  洗澡间是个一米见方的小黑屋,地面上放着一块带洞眼的长满了青苔的木板。一个离地面不高、嵌进墙壁的水龙头,代替了淋浴喷头。特莱莎关好门,把毛巾搭在龙头柄上,又查看一下锁孔是否堵严,便脱光了衣服。她身材苗条,曲线优美,肤色微红。她拧开龙头,水是凉的。往身上擦肥皂的时候,她听到那老女人吼道:“从这儿滚开,骚老头子!”那男人的脚步声渐渐远去了。她听见他们在争论着什么,便擦干净身体,穿上衣服,走了出来。那老头子正坐在桌旁,一见这位姑娘出来,就朝她丢了个眼风。那女人皱皱眉头,咕哝说:

  “你把地板弄湿了。”
  “我马上就走。”特莱莎说,“太太,多谢您。”
  “再见,特莱西达。”那男人说,“你要高兴就随时来吧。”
  罗莎一直送她到门口。特莱莎在走廊里低声对她说:
  “罗莎,劳驾帮个忙。把你那条蓝色的缎带借我用一下,就是星期六你戴的那个。今天晚上我就还给你。”
  那小姑娘点点头,神秘地把手指举到嘴唇上,随后就消失在走廊尽头,不久又悄悄地走了回来。
  “拿着吧。”她说,一面以进行什么密谋的神情看着特莱莎。“你干吗要用这个?上哪儿去?”
  “有个约会。”特莱莎说,“有个小伙子请我去看电影。”
  她两眼闪闪发光,好像十分高兴。
  一场毛毛细雨落在阿尔甘弗莱斯街两侧的树叶上。阿尔贝托走进街头的商店,买了一包皮香烟,向拉尔科大街走去。街上行驶着许多汽车,有一些是最新款的,色彩鲜艳的车篷与铅灰色的天空形成鲜明的对照。熙熙攘攘的行人来往不绝。他盯着一个穿黑裤子的身材高挑的丰满姑娘瞅了一会儿,直到她消失不见,才继续前进。直达快车姗姗来迟。阿尔贝托一眼看见有两个小伙子在微笑,迟疑了片刻才认出他们。他脸红了,低声咕噜了一句:“你们好。”两个小伙子张开双臂向他扑过来。

  “这么长时间,你一直钻在什么地方?”其中一个身穿运动服的小伙子问道,他头上的波浪式发型令人想起公鸡的鸡冠。“简直叫人难以相信!”
  “我们原来以为你已经不住在米拉芙洛尔区了。”另一个身材矮小粗壮的小伙子说。他脚上穿着印第安式的鹿皮鞋和花格袜子。“你很长很长时间没有到区里来了。”
  “如今我住在阿尔甘弗莱斯街。”阿尔贝托说,“在莱昂西奥·普拉多学校住宿。只有星期六才能出来。”
  “在军事学校念书?”鸡冠发型的那个问道,“你干了什么事情,让人家送进那里面去了?一定很可怕吧?”
  “没有那么厉害。慢慢就习惯了,日子过得并不坏。”
  快车终于来了,里面已经挤满了人。他们只好抓着上面的拉手站在车里。阿尔贝托想起每个星期六在拉白尔拉区的公共汽车上,或者是利马到卡亚俄港的电车上所遇到的人:花里胡哨的领带,车中充满了汗味和臭气。在快车上,人们都穿得干干净净,彬彬有礼,满面笑容。
  “你的轿车呢?”阿尔贝托问道。
  “我的车?”穿鹿皮鞋的答道,“那是我父亲的,他已经不借给我用了。我把它撞坏了。”

  “怎么?你还不知道吗?”另一个小伙子非常激动地问道,“你没听说防波堤上赛车的事吗?”
  “没有,我一点也不知道。”
  “好家伙,你住在什么地方啦?蒂戈是头猛兽。”另一个高兴地笑起来,“他和那个疯子胡利奥打赌,就是那个住在法国大道上的家伙,你还记得吗?他们顺着防波堤一直赛到峡谷。那天刚下过雨,那真是两个野家伙!我给他当副手。巡逻车把疯子抓住了,可我们逃开了。那天我们是过完节回家,你想想看。”
  “那撞车的事情呢?”阿尔贝托问。
  “那是后来的事,蒂戈忽然异想天开,要沿着阿多共戈街开倒车转一圈,结果一家伙就撞到电线杆子上去了。你看看这块伤疤。他呢,反而屁事没有,真不公平!该他走运!”
  蒂戈自鸣得意地在一旁笑着。
  “你真是头猛兽。”阿尔贝托说,“区里的情况怎么样?”
  “还好。”蒂戈说,“现在我们每周都聚会一次。姑娘们正在考试,只有星期六和星期日她们才出来。情况已经大不相同了,家里面已经让她们出来和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去参加舞会了。老太婆们也变得开明起来,姑娘们也可以有情人了。你知道吗?普鲁托跟埃莱娜好上了。”
  “你跟埃莱娜好上啦?”阿尔贝托问道。
或许您还会喜欢:
八百万种死法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我看到她进来。想看不到也难。她一头金发近乎银色,要是长在小孩头上,就叫亚麻色。头发编成粗辫子盘在顶上,用发针别住。她前额高而平滑,颧骨突出,嘴巴略大。加上西部风格的靴子,她得有六尺高了。主要是双腿长。她穿着紫色名牌牛仔裤,香槟色皮毛短上衣。雨时断时续下了一整天,但她没带伞,头上也没有任何遮挡。水珠在她的发辫上闪烁着,像钻石。她在门口站了会儿,四下张望。这是周三下午,三点半左右。 [点击阅读]
再次集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昆虫的天地卡弥尼树的枝丫,悬曳着露水打湿的坚韧的蛛丝。花园曲径的两旁,星散着小小的棕色蚁垤。上午,下午,我穿行其间,忽然发现素馨花枝绽开了花苞,达迦尔树缀满了洁白的花朵。地球上,人的家庭看起来很小,其实不然。昆虫的巢穴何尝不是如此哩。它们不易看清,却处于一切创造的中心。世世代代,它们有许多的忧虑,许多的难处,许多的需求——构成了漫长的历史。 [点击阅读]
包法利夫人
作者:佚名
章节:52 人气:2
摘要:荐语:未满十八岁请在家长指导下阅读本书。版本较好的是上海译文出版社周克希先生的译本。价廉物美,仅10元一本,现在最便宜最没有人看的恐怕就是这些名著了。【小说】--引言小说描写的是一位小资产阶级妇女,因为不满意夫妻生活平淡无奇而和别人通|奸,最终因此身败名裂,服毒自杀的故事。 [点击阅读]
匹克威克外传
作者:佚名
章节:57 人气:2
摘要:匹克威克派除却疑云,把黑暗化为耀眼的光明,使不朽的匹克威克的光荣事业的早期历史免于湮没,这第一线光辉,是检阅匹克威克社文献中如下的记载得来的;编者把这个记录呈献于读者之前,感到最大的荣幸,这证明了托付给他的浩瀚的文件的时候所具有的小心谨慎、孜孜不倦的勤勉和高超的眼力。一八二七年五月十二日。主席,匹克威克社永任副社长约瑟夫·史密格斯阁下。一致通过如下的决议。 [点击阅读]
反物质飞船
作者:佚名
章节:21 人气:2
摘要:CT是一种反物质,它也可以说成是物质的一种倒转的体现形式。对于地球来讲,CT是陌生的,但在太空中却存在着许多由它构成的流星、慧星和小行星。CT原子由带负电的原子核和带正电的电子组成。这是一种肉眼不能看见的差别,但也是一种致命的差别。CT物质看起来与普通的物质别无二致——只要二者不碰触到一起。一旦碰触发生,两种物质正好相反的电荷互相抵销,相反的粒子发生爆炸,释放出巨大的能量。 [点击阅读]
变形记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一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他仰卧着,那坚硬的像铁甲一般的背贴着床,他稍稍抬了抬头,便看见自己那穹顶似的棕色肚子分成了好多块弧形的硬片,被子几乎盖不住肚子尖,都快滑下来了。比起偌大的身驱来,他那许多只腿真是细得可怜,都在他眼前无可奈何地舞动着。“我出了什么事啦?”他想。这可不是梦。 [点击阅读]
古都
作者:佚名
章节:48 人气:2
摘要:千重子发现老枫树干上的紫花地丁开了花。“啊,今年又开花了。”千重子感受到春光的明媚。在城里狭窄的院落里,这棵枫树可算是大树了。树干比千重子的腰围还粗。当然,它那粗老的树皮,长满青苔的树干,怎能比得上千重子娇嫩的身躯……枫树的树干在千重子腰间一般高的地方,稍向右倾;在比千重子的头部还高的地方,向右倾斜得更厉害了。枝桠从倾斜的地方伸展开去,占据了整个庭院。它那长长的枝梢,也许是负荷太重,有点下垂了。 [点击阅读]
同时代的游戏
作者:佚名
章节:6 人气:2
摘要:1妹妹:我从记事的年代就常常地想,我这辈子总得抽时间把这事写出来。但是一旦动笔写,虽然我相信一定能够按当初确定的写法毫不偏离地写下去,然而回头看看写出来的东西,又踌蹰不前了。所以此刻打算给你写这个信。妹妹,你那下身穿工作裤上身穿红衬衫,衬衫下摆打成结,露出肚子,宽宽的额头也袒露无遗,而且笑容满面的照片,还有那前额头发全用发夹子夹住的彩色幻灯照片,我全看到了。 [点击阅读]
名利场
作者:佚名
章节:75 人气:2
摘要:《名利场》是英国十九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生平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英国十九世纪中上层社会。当时国家强盛,工商业发达,由榨压殖民地或剥削劳工而发财的富商大贾正主宰着这个社会,英法两国争权的战争也在这时响起了炮声。 [点击阅读]
唐璜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2
摘要:乔治·戈登·拜伦(1788-1824)是苏格兰贵族。1788年1月23日出生于伦敦。他天生跛一足,并对此很敏感。十岁时,拜伦家族的世袭爵位及产业(纽斯泰德寺院是其府邸)落到他身上,成为拜伦第六世勋爵。1805-1808年在剑桥大学学文学及历史,他是个不正规的学生,很少听课,却广泛阅读了欧洲和英国的文学、哲学和历史著作,同时也从事射击、赌博、饮酒、打猎、游泳等各种活动。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