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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他是否知道一个叫桃斯的地方,那个地方位于美国新墨西哥州圣塔菲市的东北面,距圣塔非100英里,名气不大,交通也不大便利。
我问他是否知道一个叫桃斯的地方,因为他告诉我,今年是他在美国居住的第20个年头。
我怕他听不懂我的话,于是用食指沾了一点杯中的咖啡在白色*的餐纸上小心地写四个字母“T A O S”。
他摇头,说他甚至从未听说过这样一个地方。我笑了。说,我就知道你不知道,所以你读哈佛医学院,所以你用一生的时间研究人的大脑里的某一个很小的区域,所以你是博士后,所以你的手指整洁苍白纤细缺乏一种叫做激*情的美。所以你征婚。
因为你不爱劳伦斯。
那个叫桃斯的地方躺着劳伦斯。爱他的人,到了美国一定会去看他。
听说他祭坛外的庭院里有一棵大树,树下坐着一个老人,老人的身旁偃卧着一条大黄狗,不远处有一只猫无声地走过。
老人在这里居住了46年,一个从中国去的叫杜欣欣的人问他,这里还住着谁?他说,I、 ME 、MYSELF。来的人多吗?又问。“看看停车场的车,你就知道了。”
在美国人的字典里中文意味着永远学不会的语言,中国意味着地球上最遥远的地方。那些曾经被他的激*情点燃过的人,会远道跋涉去看他。哪怕是从中国那样一个被用来代表遥远的地方。
听说,到那里的人临走,会在祭坛前的留言本里给曾经不为世俗所容的他写一些字,用中文,英文,法文,德文,印度文,埃及文,以色*列文......
“感谢你激*情的光辉”
“为那些我所知的仍然在寻求激*情的人们”
“我抚摩着从你墓碑上跌落的石粒,很悲伤地看到你处于如此境地”
.....
为了你热爱的激*情,你是否也象劳伦斯一样,做好了准备?他问。
1915年《虹》被禁。
全本《查特莱夫人的情人》出版在他离世30年后。
生命的最后20年一直在路上,很多时候是徒步。居无定所。
没有经济来源。
从未拥有过一张属于自己的安静的书桌。
私奔,与一个比他大六岁,已婚,有三个孩子的叫弗里达的女人。
她,杂乱,奢侈,睡懒觉,整日抽烟,无所事事,不忠。
他边写作边不时地起身照看炉子上的晚饭,她在一边与人嬉笑打闹,她不会做饭。
他至死都很爱她。
被故乡英国抛弃,死后,埋葬他乡。
我告诉他,我很想去那个叫桃斯的不出名的交通不便的地方看望劳伦斯,我想在那本很多人用不同的语言留过言的本子上写:感谢你,以及你曾经教给我的,给你也给我带来过无限麻烦的“激*情”。阿门。
一个人在生命中的某个阶段拥有过激*情并不很难,难的是象他那样一辈子都充满着激*情,并将这样的激*情传染给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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