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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5 - 第六十二章 祭品(阿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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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党人士在村落的公共草地上搭起火刑架。
  或者该叫公共白地?到处是齐膝深的雪,但人们把这里的雪铲走,用斧子、铲子和锄头在冻土上挖洞。呼啸的寒风从西边袭来,裹挟着无数雪花吹过封冻的湖面。
  “你不会想看的。”亚莉珊·莫尔蒙说。
  “是不想,但我要看。”阿莎·葛雷乔伊是海怪之女,不是见不得丑恶的娇弱闺秀。
  这是阴暗、寒冷和饥饿的一天,跟昨天、前天一样。她们在冰上耗了大半天,瑟瑟发抖地守在较小的湖上凿出的两个冰洞旁,用戴连指手套的手笨拙地握着鱼线。不久前还能指望每人钓上一两条鱼,精于此道的狼林人甚至能钓到四五条。但今天除了深入骨髓的寒冷,阿莎一无所获。小亚也好不到哪去。两人钓到鱼已是三天前的事。
  母熊又试了一次。“我可不去。”
  后党想烧的也不是你。“你不去就不去,我保证不逃跑。我能逃哪儿去?去临冬城?”阿莎大笑,“他们说只有三日骑程。”
  六名后党人士正削砍两棵巨大的松树,把它们插入其他六名后党挖出的坑里。阿莎不用问便知道这是火刑架。夜幕就快降临,红神需要祭品。献上血与火的牺牲,后党人士如是说,光之王就会用火眼金睛,融掉歹毒的大雪。
  “即便在这黑暗与恐惧之地,光之王也保护着我们。”木桩钉入坑中,高迪·法林爵士对聚集的人群宣讲。
  “南方佬的神怎能奈何雪?”阿托斯·菲林特质问,他的黑胡须裹了一层冰。“这是旧神降下的神怒,我们应当平息旧神之怒。”
  “没错。”大酒桶渥尔道,“红神拉拉罗在这儿屁都不是。你们只会惹怒旧神,他们在岛上看着呢。”
  佃农的村落坐落于两湖之间,较大的湖里有好几个林木茂盛的小岛,如同溺死巨人伸出的冰封拳头般支在冰面上。有个岛上生了株扭曲的古老鱼梁木,枝干和周围的积雪一样白。八天前,阿莎与亚莉珊·莫尔蒙一起走到树下,仔细查看上面狭长的鲜红眼睛和血盆大口。那只是树液,她安慰自己,鱼梁木流着红色树液。她试图这么想,却不能信服——眼见为实,她看到了冻结的血。
  “是你们北方佬带来这场雪的。”科里斯·彭尼反驳,“你们和你们那些魔鬼树。拉赫洛将拯救我们。”
  “拉赫洛会害死我们。”阿托斯·菲林特坚持。
  你们两边的神都该死,阿莎·葛雷乔伊心想。
  巨人杀手高迪爵士亲自检查两根木桩,推了推以确保牢固。
  “甚好,甚好,能用了。克莱顿爵士,带祭品上来。”
  克莱顿·宋格爵士是高迪的左膀右臂。或者说干枯的手臂?阿莎不喜欢克莱顿爵士。法林热衷于献祭红神,宋格则是纯粹的残忍。阿莎见过他注视夜火的样子:双唇微张,目光贪婪。他爱的不是神,是火,她断定。她问朱斯丁爵士宋格是否一直如此,朱斯丁爵士扮个鬼脸,“在龙石岛,他爱跟刑讯者赌博,还帮他们审讯犯人——尤其是年轻女犯。”
  阿莎毫不吃惊,宋格现在最想烧死的是她。除非暴风雪马上停止。
  他们在距临冬城三日骑程的地方停留了十九天。深林堡到临冬城只有一百里格,乌鸦飞上三百里就到。可惜他们不是乌鸦,暴风雪也冷酷无情。阿莎每天早上都抱着见到太阳的希望醒来,迎接她的却始终是漫天大雪。风暴把农舍和帐篷埋在肮脏的雪堆下,很快连长厅都要吞没了。
  除开死马和湖里钓的鱼(日益减少),以及猎手们从阴冷死寂的森林里找来的些许猎物,再没吃的。骑士和诸侯享用了大部分马肉,剩给普通士兵的寥寥无几。
  他们开始吃死人肉不足为奇。
  四个比兹伯利的人分食了已故费尔伯爵一个手下的尸体,他们从腿和臀部割下大块肉,还把前臂叉在火上烤。母熊给她讲这些时,她跟其他人一样觉得恐怖,但并不惊讶。她敢打赌,在这场可怕的行军中,这四个人绝非最早品尝人肉的——只是最早被发现的罢了。
  根据国王的判决,这四个比兹伯利的人要为他们的盛宴付出生命代价……后党人士则请求烧死他们来终结暴风雪。阿莎·葛雷乔伊跟红神毫无瓜葛,但她祈祷这场献祭能成功——如若不成,铁定会再来一场,那时克莱顿·宋格爵士就能得偿所愿了。
  四个食人者赤身裸体地被克莱顿爵士赶出来,手腕用皮绳绑在身后。他们中最年幼的绊倒在雪地里,痛哭失声。另两个仿若行尸,一路盯着地面。阿莎惊讶地发现他们看起来如此平凡。不是怪物,她发觉,只是普通人。
  四人中最年长的曾是个军士,就他还倔强。后党人士用长矛赶他,他骂声不绝。“操你们,操你们的红神。”他骂道,“听见没,法林?巨人杀手?你那欠干的表侄子死得大快人心,高迪。大爷们本该连他也吃,火化时闻着多香啊。老子敢打赌,那兔崽子香嫩可口,油水也多!”一根长矛把柄狠狠打在这人身上,让他跪倒在地,却没能封住他的嘴。他站起来,吐出一口混着碎牙的血继续开骂,“老二最美味,在火上烤个酥脆,就像肥嫩的小香肠。”即便他们用铁链捆住他,他仍喋喋不休,“科里斯·彭尼,你来啊,彭尼算什么姓?你老妈跟路边野汉取的?还有你,宋格,该死的狗杂种,你——”
  克莱顿爵士一言不发地欺近,手起刀落割开军士的喉咙,胸口溅了一片血。
  男孩哭得更厉害了,每抽噎一声身体都跟着抖。他好瘦痩,阿莎能数清肋骨。“不,”他乞求,“求你了,他死了,已经死了。我们饿极了,求你们了……”
  “军士最聪明,”阿莎对亚莉珊·莫尔蒙说,“他激宋格杀他。”不知轮到她时,能否故伎重演。
  四个祭品背靠背悬绑在两根柱子上,三个活人和一个死人。光之王的信徒在祭品脚下摆好劈开的原木和折断的树枝,淋满灯油。他们动作迅速,因为雪下得大,木柴很快会湿透。
  “国王呢?”科里斯·彭尼爵士问。
  四天前,一名国王的侍从冻馁而死。死去的男孩名叫拜兰·法林,乃是高迪爵士的亲戚。火葬堆吞噬男孩时,史坦尼斯·拜拉席恩面色铁青地站在一旁观礼,然后又返回瞭望塔,自那以后再没现身……但时不时能看到陛下站在塔顶,被日以继夜燃烧的烽火勾勒出轮廓。他在与红神对话,有人说。他在呼唤梅丽珊卓女士,另一些人传言。不管怎么说,阿莎·葛雷乔伊觉得国王已己是走投无路,亟须帮助了。

  “坎特,去告诉国王一切就绪。”高迪爵士命令最近的士兵。
  “国王已至。”是里查德·霍普的声音。
  里查德爵士在板甲和锁甲外套了件加垫外套,上面绣着三只在灰烬枯骨上盘旋的骷髅飞蛾。史坦尼斯国王走在他身旁,阿尔夫·卡史塔克拄着黑李木手杖蹒跚着跟在他们身后。正是阿尔夫大人八天前发现这四名食人者的。这个北方佬带来一个儿子、三个孙子、四百名枪兵、四十名弓箭手、十二名骑兵、一名学士,还有一笼渡鸦……但携带的给养只够维持自己人。
  有人给阿莎解释,卡史塔克并非真正的大人,只是在领主被兰尼斯特释放前继续充当卡霍城代理城主。他身材佝偻扭曲,左肩比右肩高半尺,上面支着骨瘦如柴的脖子,然后是一口黄板牙和斜视的灰眼睛。他头上生着寥寥几根白发,分叉胡须灰白各半,十分纠结。阿莎觉得他的笑容很讨厌,然而若传言属实,夺回临冬城后将把它封给卡史塔克家。因为卡史塔克家是很久很久以前从史塔克家分出去的旁支,阿尔夫大人又在艾德·史塔克辖下诸侯中率先效忠史坦尼斯。
  据阿莎所知,卡史塔克信仰北境旧神,和渥尔、诺瑞、菲林特及其他山地氏族相同。她很好奇他来观看火祭是奉国王之命,还是想亲眼见识红神的力量。
  一见到史坦尼斯,两名绑在柱上的人便拼命哀求宽恕。国王咬紧牙关安静地听着,然后对高迪·法林说:“开始吧。”
  巨人杀手抬起手臂。“光之王,聆听吾等。”
  “光之王,守护吾等。”后党人士唱诵,“只因长夜漫漫,处处险恶。”
  高迪爵士仰望渐暗的天空。“感谢您派来温暖我们的太阳,请您重还天日明光。真主啊,请引导吾等长驱直入,歼灭仇寇。”雪花在他脸上融化。“感谢您派来夜里守护我们的群星,请您驱逐蔽天阴云,令吾等重沐星辰清辉。”
  “光之王,守护吾等,”后党人士祈祷,“驱逐无情的黑暗。”
  科里斯·彭尼爵士手捧火炬踏步上前。他高举火炬在头顶挥舞一圈,火焰熊熊飘展,一名祭品开始嗫泣。
  “拉赫洛,”高迪爵士唱道,“吾等献上四位罪人。至纯至诚,供奉真主。涤净黑暗,焚尽罪身。解脱灵魂,光明永享。以其鲜血,奉出牺牲。望得神助,冰雪消融。哀鸣震天,蔚为祭献。神力加护,誓灭仇寇!请接受这份祭品,引导我们去临冬城肃清异教徒!”
  “光之王,接受祭品。”一百个声音一同叫喊。科里斯爵士点燃第一个柴堆,然后把火炬扔到第二个柴堆底下。青烟缕缕升起,祭品们开始咳嗽。接着第一朵火焰如少女娇羞露头,辗转腾挪,从木柴向人腿雀跃。转瞬间,两根木桩淹没在烈火中。
  “他死了。”火焰爬上小腿时,哭泣的男孩尖叫,“我们发现他死了……求求你们……我们饿极……”火焰舔舐卵蛋,等他下体的毛发烧起来,他的哀求化为一阵不知所云的高亢悲鸣。
  阿莎·葛雷乔伊觉得胆汁涌上喉咙。在铁群岛,她看过族人的牧师割开奴工的喉咙,抛尸入海,以荣耀淹神。那已经很残忍,这个尤甚。
  闭上眼睛,她告诉自己,掩住耳朵,转身离开。你无须旁观。后党人士高唱拉赫洛的赞歌,但祭品的悲鸣盖过了歌词。热浪抽打脸庞,她却浑身颤抖。空中弥漫起烟雾和尸臭,一具木桩上的身躯在烧红的锁链下不住抽搐。
  片刻后,尖叫停止。
  史坦尼斯国王一言不发地离开,回到孤独的瞭望塔上。他要回到烽火旁,阿莎清楚,向圣火寻求答案。阿尔夫·卡史塔克蹒跚着想跟上,但里查德·霍普爵士挽住他胳膊,带他去长厅。围观人群渐渐散开,回到各自的篝火边,享用能找到的些微食物。
  克莱顿·宋格悄悄贴近她,“铁B喜欢这表演?”他呼吸中有麦酒和洋葱的味道。他有双猪眼睛,阿莎心想。猪眼睛跟他很配,他的盾牌和外套上都画着长翅膀的猪。宋格的脸贴得如此之近,她甚至能数清他鼻子上的黑头,“等你在火刑架上扭动,会有更多人围观。”
  他说得没错。狼仔不喜欢她。她是铁民,她必须为族人的罪行负责,为卡林湾、深林堡和托伦方城的陷落负责,为几世纪以来磐石海岸遭受的劫掠负责,为席恩在临冬城的所作所为负责。
  “放开我,爵士。”每次宋格跟她说话,她都恨不得斧子还在手里。阿莎是优秀的手指舞者,不逊群屿的任何男人,十指完好便是明证。我能与他共舞就好了。有些男人脸上缺胡子,克莱顿爵士脸上则缺把斧子。但她没有武器,只能尽力挣脱。这却让克莱顿爵士抓得更紧,戴手套的手指如铁爪嵌入她胳膊。
  “夫人要你放开她。”亚莉珊·莫尔蒙开口,“你最好照办,爵士,阿莎夫人不是祭品。”
  “她会是的,”宋格坚持,“我们容忍这魔鬼崇拜者太久了。”尽管如此,他还是放开了阿莎的胳膊。没人会无谓地激怒母熊。
  朱斯丁·马赛适时出现。“国王对他的战利品另有安排,”他挂着惯有的笑容,双颊冻得通红。
  “国王?还是你?”宋格嗤之以鼻,“尽管做美梦,马赛,但她肯定会被烧死。她有国王之血。红袍女说,国王之血有力量,能取悦真主。”
  “拉赫洛会满足于我们刚刚献上的四名祭品。”
  “四个贱民,简直是打发叫花子。那种人渣不能停住雪,但她能。”
  母熊叫道:“要是你烧死她,雪仍在下,怎么办?你还要烧谁?我吗?”
  阿莎再也忍不住了,“何不是克莱顿爵士?说不定拉赫洛想要个自己人咧。一位火苗舔过老二时还能高唱赞歌的忠实信徒。”
  朱斯丁爵士哈哈大笑。宋格十分不悦。“尽管找乐子,马赛,只要雪一直下,你会知道谁笑到最后。”他瞥了眼挂在木桩上的死尸,对自己笑笑,转身加入高迪爵士和其他后党人士。
  “我的斗士。”阿莎赞美朱斯丁·马赛。无论动机如何,他都当之无愧,“谢谢你来解围,爵士。”
  “你这样在后党中混不下去。”母熊说,“莫非你对红神拉赫洛失去了信心?”
  “我失去信心的何止于此。”马赛的呼吸在空中凝成白雾,“但我还相信晚餐。一起去么,女士们?”
  亚莉珊·莫尔蒙摇摇头,“没胃口。”
  “我也没有,但最好咽些马肉,不然过不多久铁定后悔。我们从深林堡出发时带有八百匹马,昨晚只剩六十四匹。”
  这与阿莎所料相去不远。几乎所有高大战马都已倒下,包皮括马赛自己的。大部分驮马也死了。即便北方人的矮种马也饿得摇摇晃晃。说到底,大家要马还有什么用?史坦尼斯己不能进军了。日月星辰太久不见,阿莎甚至觉得它们是梦中的东西。“我去吃。”

  亚莉珊摇摇头,“我不去。”
  “那我来看管阿莎夫人。”朱斯丁爵士对她说,“我向您保证,决不许她逃走。”
  母熊勉强答应,没理会他言语间的调侃。他们就此分别,亚莉珊回帐篷,阿莎和朱斯丁·马赛去长厅。路没多远,但雪深风也急,而阿莎的脚犹如两个大冰块,每走一步,受伤的脚踝脚踩都刺痛不已。
  长厅狭小简陋,却是村里最大的建筑。史坦尼斯住进湖边的石制瞭望塔后,诸侯和军官们便把这据为己有。两名守卫分立门侧,靠在高高的长矛上。其中一人为马赛掀开油腻的门帘,朱斯丁爵士护送阿莎走入厅内让人幸福的温暖中。
  大厅两边排放着长凳和搁板桌,足以容纳五十人……但挤下了
  两倍于此的人数。泥地中间挖了道火坑,上方天棚开了串烟孔。狼仔们坐在火坑一侧,骑士和南境诸侯占据另一侧。
  南方佬像群窝囊废,阿莎心想——个个形容枯槁,有的呈现病态的苍白,有的被风吹得满脸红肿;与之相对,北方佬还算容光焕发,面色红润的大汉留着灌木丛一样的胡子,穿着毛皮和铁甲。他们可能也冷也饿,但矮种马和熊掌让他们在行军中省了力。
  阿莎摘下连指毛皮手套,活动手指时痛得抽搐。她半僵的双脚在温暖的厅内逐渐解冻,疼痛也陡然加剧。佃农们逃离前留下大量泥炭,泥炭烧出滚滚浓烟和浓重的泥土味。她把斗篷的雪抖干净,挂在门内一颗钉子上。
  朱斯丁爵士在长凳上给两人找到位置,又取来晚餐——麦酒和外焦内生的大块马肉。阿莎喝了口麦酒才吃马肉。分到的肉块比上次小,但香气仍诱得她肚子咕咕作响。“谢谢您,爵士,”鲜血和油脂顺着她下巴流淌。
  “叫我朱斯丁。”马赛用匕首把肉切成小块,叉起一块。
  桌子下首,威尔·福克斯伍正朝周围人吹嘘史坦尼斯会在三天后进军临冬城——他是从照料国王马匹的马夫嘴里听说的。“陛下在圣火里看到了胜利,”福克斯伍说,“一场无论在领主的城堡还是农夫的小屋都会传唱千年的胜利。”
  朱斯丁·马赛从马肉上抬起头,“昨夜冻损达到八十人,”他从齿间拽出一块软骨,弹给最近的狗,“继续行军就等着成百成百地死人吧。”
  “继续逗留,会成千成千地死人。”亨佛利·克莱夫顿爵士说,“要我说,不前进就是死路一条。”
  “前进才会死。况且就算到达临冬城,能怎样?我们怎么夺取它?半数人虚弱得迈不开步,你指望他们去攀登城墙?建攻城塔?”
  “我们应该留在这儿,直到天气放晴。”蒙德·威尔德爵士说,他是位干尸般的老骑士,看起来行将就木。阿莎听到士兵们打赌下一个倒下的著名骑士或诸侯是谁,蒙德爵士是大热门。不晓得他们在我身上下了多少子儿咧?阿莎心想,或许还有时间加注。
  “这儿至少有安身之所,”威尔德坚持,“而且湖里有鱼。”
  “僧多粥少。”比兹伯利伯爵阴沉地说。他有理由阴沉,刚才高迪爵士烧死的是他的人,而且这座大厅里就有人说比兹伯利明知手下所为,甚至分了一杯羹。
  “没错,”奈德·树木嘟囔。他是深林堡派来的向导之一,人称没鼻子奈德——上上个冬天,冻疮夺去了他的鼻尖——对狼林的了解世上无人能及,即便国王麾下最傲慢的诸侯,也懂得在他说话时闭嘴倾听。“我了解那些湖,你们几百号人像蛆虫占领尸体一样在上头打洞,他妈的没沉下去是奇迹。从岛上看,湖面跟老鼠啃过的奶酪差不多。”他摇摇头,“湖里没鱼,你们钓光了。”
  “这更说明应该进军。”亨佛利·克莱夫顿坚持,“若命中注定难逃一死,不如持剑而死。”
  这话题昨晚争论过,前晚也争论过。前进会死,留守会死,撤退也会死。
  “想死请自便,亨佛利。”朱斯丁·马赛说,“我咧,我还想看到下一个春天。”
  “有人会称之为懦夫思想。”比兹伯利伯爵斥道。
  “懦夫总也好过吃人肉的。”
  比兹伯利的脸被愤怒扭曲,“你——”
  “打仗就得死人,朱斯丁。”里查德·霍普爵士站在厅门口,黑发被融雪打湿,“跟我们一同进军的,可以分享从波顿和他野种那里夺取的战利品,以及不朽的荣耀;虚弱得无力前进的只能先自谋生路。不过我保证,夺回临冬城后,会送食物回来。”
  “你们夺不回临冬城!”
  “此话怎讲?我们当然能做到。”高桌上有人咯咯笑道,那是阿尔夫·卡史塔克、其子阿梭尔及三个孙子坐的地方。阿尔夫撑着身子站起来,活像一只暂时飞离猎物的秃鹫,他用一只布满老人斑的手扶着儿子的肩膀,“为了奈德和他女儿,我们一定能夺回临冬城,嗯,还为了被残忍谋害的少狼主。如蒙各位不弃,我和我的人愿自告奋勇当先带路。我跟我们的好国王提了许多次,进军吧,我说,只需您一声令下,不出半月,我们都能用佛雷和波顿的鲜血来洗澡!”
  许多人跺脚呼应,还用拳头敲桌板。阿莎发现这么做的几乎都是北方人,而在火坑另一边,南方诸侯安静地坐在长凳上。
  朱斯丁·马赛等喧闹慢慢平息,方才开口:“勇气可嘉,卡史塔克大人,但仅凭勇气奈何不了临冬城的深垒高墙。您打算怎么夺回城堡?靠祈祷?扔雪球?”
  阿尔夫大人的一个孙子回答:“我们砍下树木,做成撞锤撞开城门。”
  “然后去送死。”
  另一个孙子高声插话:“我们会造云梯,攀上城墙。”
  “还是去送死。”
  阿尔夫大人的小儿子阿梭尔·卡史塔克站起来:“我们会造攻城塔。”
  “送死、送死,还是送死。”朱斯丁爵士翻个白眼,“诸神在上,卡史塔克都是疯子么?”
  “诸神?”里查德·霍普说,“你失言了,朱斯丁。只有一个真主,在这里不准提那些恶魔。现在光之王才能拯救我们,不是么?”他把手放到剑柄上以壮声势,目光则一刻没离开朱斯丁·马赛。
  朱斯丁爵士在他的注视下妥协。“光之王,没错,我对他的信仰和你一样坚定,里查德,你是知道的。”
  “我质疑的是你的勇气,朱斯丁,并非你的信仰。自深林堡出发后,丧气话你一路说不停,我真怀疑你到底是哪边的人。”

  马赛的脖子刷的一下红了,“我才不会在这儿任你侮辱。”他使劲从墙上拽下湿斗篷,力道之大,阿莎听到撕裂声。他径直走过霍普,大步出门。一阵冷风穿堂而过,吹起火坑里的灰烬,让火焰明亮了些。
  如此脆弱,阿莎心想,我的板油斗士。但若后党加害她,朱斯丁爵士是少数会站出来反对的人。因而她也起身,披上斗篷,追随他踏入暴风雪。
  阿莎没走出十码就迷路了。她能看到瞭望塔顶燃烧的烽火——一片漂浮在空中、暗淡的橙色光晕——但村落消失了。她独立于寂静的白雪世界,在齐膝深的雪堆中跋涉。“朱斯丁?”她喊道。无人回应。左方传来一声马嘶。那可怜的家伙听起来很害怕,或许它知道自己将成为明天的晚餐。阿莎紧了紧斗篷。
  她不知不觉间踉跄着回到村落的公共草地。松树桩还立在那里,烧得焦黑,但未焚毁。缠绕死者的铁链已然冷却,但仍紧缚着尸体,将其死死锁定。一只乌鸦停在尸体上,撕扯挂在焦黑头骨上烤焦的肉。大雪盖住了刑架底部的灰烬,并己没过死者的脚踝。旧神想埋葬他们,阿莎心想,旧神看不下去了。
  “好好瞧瞧,骚B。”克莱顿·宋格低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烤熟后的你也一样漂亮。告诉我,乌贼会尖叫吗?”
  祖先们的神啊,若你能在波涛下的流水宫殿听到我的祷告,请赐我一把小飞斧。淹神并无回应。他甚少回应。天南地北的神都这样。“你看到朱斯丁爵士没?”
  “那个屁颠屁颠的白痴?你找他干吗,骚B?你想要的话,我比马赛男人强多了。”
  又叫我B?真奇怪,宋格这种人总会用女人身上他们唯一看重的部分来侮辱女人。而且宋格比中里德尔更糟。他说出这个词时,想要的就是这个。“你的国王会Yan割强姦犯。”她提醒他。
  克莱顿爵士失声大笑,“国王快被火晃瞎了。不过别怕,骚B,我不会操你。操你之后得宰了你,而我更想看你被烧死。”
  那匹马又在叫。“你听到了?”
  “什么?”
  “一匹马。不,一群马。不止一匹。”她转头倾听。大雪对声音有奇特的影响,很难分清从哪个方向传来。
  “这是乌贼的把戏吗?我没听到——”宋格皱眉,“见鬼。骑兵。”他带毛皮皮革手套的手笨拙地摸索剑带,花了番工夫才从鞘中抽出长剑。
  说时迟那时快,骑兵已冲到他们面前。
  这支幽灵分队从风暴中现身,都是矮马上的高个,厚厚的毛皮让他们更显魁伟。他们腰悬长剑,剑与鞘碰撞,奏出微弱的钢铁之歌。阿莎看到一人的马鞍上挂着战斧,另一人背着战锤。他们还背着盾牌,但盾面为冰雪覆盖,难以辨认纹章。尽管穿着层层羊毛、毛皮和熟皮革,阿莎还是觉得如坠冰窟。战号,她心想,我需要战号来唤醒营地。
  “跑啊,你这蠢B!”克莱顿爵士大喊,“快去通知国王。波顿大人杀来了!”宋格或许是个衣冠禽兽,但从不缺乏勇气。只见他握着剑,大步穿过雪地,挡在骑兵和国王的瞭望塔之间。瞭望塔上闪耀的烽火犹如某位陌生神明的橙色眼睛。“来者何人?站住!站住!”
  为首的骑兵在他身前勒马,后面大概有二十人。阿莎没空计算,或许风暴中还隐藏着几百人,正在奋力前进。甚或卢斯·波顿倾巢而出,借着黑暗和暴风雪的掩护,发起总攻。只是这些人……
  作为斥候太多,作为前锋又太少。其中有两人全身黑衣。是守夜人,她陡然意识到。“你们是谁?”她喊道。
  “是朋友。”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回答,“我们先去临冬城,却只发现鸦食安柏在那里击鼓吹号。我们花了不少工夫才找到你们。”领头的骑兵跳下马鞍,掀开兜帽,鞠了一躬。由于他胡子太厚,又裹了厚厚一层冰,阿莎起初竟没认出他。随后她想起了,“特里斯?”她奇道。
  “小姐。”特里斯蒂芬·波特利单膝跪下。“少女也来了。还有罗衮、乌鸦嘴、手指、白嘴鸦……我们六个能骑马的人。科洛姆伤重去世。”
  “怎么回事?”克莱顿·宋格爵士质问,“你是她的人?你怎么从深林堡地牢跑出来的?”
  特里斯起身,扫掉膝上的雪。“希贝娜·葛洛佛夫人以国王的名义接受一大笔赎金后释放了我们。”
  “赎金?谁会为海里的烂货出钱?”
  “我会,爵士先生。”一位异乡口音的人策马上前。他高挑精瘦,两腿极长,让人奇怪怎么没拖到地上。“我亟须利索的护卫护我面见国王,希贝娜夫人也亟须减少几张吃饭的嘴。”围巾遮住了高个子的脸,但他头戴某种柔软织品织成的塔形无边帽,犹如三个滚筒迭放,阿莎上次航到泰洛西以后,没见过比这更古怪的装扮,“听闻史坦尼斯国王在此,我有十万火急的事务要立刻觐见陛下。”
  “七层地狱,你他妈又是谁?”
  高个子优雅地滑下矮种马,摘掉奇异的帽子,鞠了一躬。“在下泰楚·奈斯托斯,布拉佛斯铁金库的谦卑仆人。”
  从黑暗中冲出的骑兵居然是布拉佛斯银行家,这是阿莎·葛雷乔伊生平所见最不可思议的事,荒诞离奇得令她笑出声。“史坦尼斯国王住在瞭望塔里,相信克莱顿爵士很乐意帮您引荐。”
  “那太好了,时不我待啊。”银行家用精明的黑眼睛打量她,
  “若我没认错,您就是葛雷乔伊家族的阿莎夫人。”
  “嗯,我是葛雷乔伊家族的阿莎,是不是夫人另说。”
  布拉佛斯人微笑,“我们给您带了份礼物。”他示意身后的人,“我们本希望在临冬城找到国王,可惜,风暴吞没了城堡。在城墙下,我们见到带着一队毛头小子等候国王的莫尔斯·安柏。他给我们这个。”
  一个女孩和一个老头,眼看两人被粗鲁地丢在面前的雪地,阿莎心想。女孩裹着毛皮,却打颤得厉害,若非饱受惊吓,她原算得上标致,只鼻尖生有黑色冻疮。至于那老头……简直称不上是人,阿莎觉得稻草人都比他胖。他的脸皮包皮骨头,头发灰白污秽。他浑身恶臭。阿莎只看了一眼就想吐。
  他抬眼看她,“姐姐,瞧,这回我认出你了。”
  阿莎的心跳空了一拍。“席恩?”
  他的唇向后咧开,似乎想微笑。她发现他只剩半口牙,剩下的牙也有一半破损碎裂。“席恩,”他重复,“我是席恩。你必须记住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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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录系列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0
摘要:银色马一天早晨,我们一起用早餐,福尔摩斯说道:“华生,恐怕我只好去一次了。”“去一次?!上哪儿?”“到达特穆尔,去金斯皮兰。”我听了并不惊奇。老实说,我本来感到奇怪的是,目前在英国各地到处都在谈论着一件离奇古怪的案件,可是福尔摩斯却没有过问。他整日里紧皱双眉,低头沉思,在屋内走来走去,装上一斗又一斗的烈性烟叶,吸个没完,对我提出的问题和议论,完全置之不理。 [点击阅读]
园丁集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0
摘要:1仆人请对您的仆人开恩吧,我的女王!女王集会已经开过,我的仆人们都走了。你为什么来得这么晚呢?仆人您同别人谈过以后,就是我的时间了。我来问有什么剩余的工作,好让您的最末一个仆人去做。女王在这么晚的时间你还想做什么呢?仆人让我做您花园里的园丁吧。女王这是什么傻想头呢?仆人我要搁下别的工作。我把我的剑矛扔在尘土里。不要差遣我去遥远的宫廷;不要命令我做新的征讨。只求您让我做花园里的园丁。 [点击阅读]
国王鞠躬,国王杀人
作者:佚名
章节:7 人气:0
摘要:每一句话语都坐着别的眼睛我小时候,村里人使用的语言,词语就住在它们表述的事物表面。所有名称与事物贴切契合,事物和自己的名字如出一辙,二者像缔结了永久的契约。对多数人而言,词语和事物之间没有缝隙,无法穿越它望向虚无,正如我们无法滑出皮肤,落进空洞。日常生活的机巧都是依赖于直觉、无须语言的熟练劳动,大脑既不与它们同行,也没有另辟蹊径。脑袋的存在只是为了携带眼睛和耳朵,供人们在劳作中使用。 [点击阅读]
国际学舍谋杀案
作者:佚名
章节:24 人气:0
摘要:(一)赫邱里·波罗皱起眉头。“李蒙小姐,"他说。“什么事,波罗先生?”“这封信有三个错误。”他的话声带着难以置信的意味。因为李蒙小姐,这个可怕、能干的女人从没犯过错误。她从不生病,从不疲倦,从不烦躁,从不草率,也就是说,就一切实际意义来说,她根本不是个女人。她是一部机器——十全十美的秘书。然而,今天上午李蒙小姐所打的一封十足简单的信竟然出了三个错误,更过分的是,她甚至没注意到那些错误。 [点击阅读]
在人间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的第二部,写于1914年。讲述的是阿廖沙11岁时,母亲不幸去世,外祖父也破了产,他无法继续过寄人篱下的生活,便走上社会,独立谋生。他先后在鞋店、圣像作坊当过学徒,也在轮船上做过杂工,饱尝了人世间的痛苦。在轮船上当洗碗工时,阿廖沙结识了正直的厨师,并在他的帮助下开始读书,激发了对正义和真理追求的决心。 [点击阅读]
在路上
作者:佚名
章节:6 人气:0
摘要:1第一次遇到狄恩是在我与妻子分手后不久。那时我刚刚生了一场大病,对此我不想再提及了。不过它的确与那次令人烦恼、充满灾难性的离婚有关,当时我似乎觉得一切情感都已经死了。自从狄恩·莫里亚蒂闯入我的世界,你便可以称我的生活是“在路上”。在这之前,我也曾不止一次地梦想着要去西部,但只是在虚无缥缈地计划着,从没有付诸行动。狄恩这家伙是个最理想的旅伴,他就是在路上出生的。 [点击阅读]
在黑暗中蠕动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0
摘要:已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具体的年代已经忘记。就连是从哪里来,到何处去的旅程也已想不起来。那时我刚过二十,每天在颓废中生活,当时怀疑人生的态度与刚体会到的游戏感受莫名地交织在一起。也许正因为如此,那时的记忆也就更加模糊不清了。那是艘两三百吨,包着铁皮的小木船。我横躺在二等船舱中。这是位于船尾,依照船体呈环状的铺有榻榻米的房间。 [点击阅读]
地狱之旅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0
摘要:坐在桌子后面的那个人把一个厚厚的玻璃压纸器向右移动了一点,他的脸与其说显得沉思或心不在焉,倒不如说是无表情的。由于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人工光线下,他的面色苍白。你可以看出,这是一个习惯室内生活的人,一个经常坐办公室的人。要到他的办公室,必须经过一条长而弯弯曲曲的地下走廊。这种安排虽然颇有点不可思议,却与他的身份相适应。很难猜出他有多大年纪。他看起来既不老,也不年轻。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