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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5 - 第六十一章 重生的狮鹫(格里芬/琼恩·克林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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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首先出动弓箭手。
  黑巴曲麾下有一千名弓箭手。年轻时,琼恩·克林顿和大多数骑士一样鄙视弓箭手,但他在流亡生涯中汲取了更多智慧。弓箭若运用得当,跟长剑一样厉害。漫长的航程中,他坚持要求无家可归的哈利·斯崔克兰将巴曲的部队平分为十队、每队一百人,各乘一艘船。
  十艘船中有六艘还算平安地将弓箭手们卸在了风怒角(瓦兰提斯人保证,其他四艘船只是被延误了,最终都会抵达。格里芬宁可相信船出了意外,或着陆在错误的地点),这样就是六百名。本次任务只调用二百名弓箭手。“他们会送出乌鸦,”他告诉黑巴曲,“你要特别留意学士塔楼。这里。”他就着营地的泥沙上画出的地图指点,“从城堡飞出的鸟儿,都得给我射下来。”
  “放心。”盛夏群岛人回答。
  巴曲三分之一的手下用十字弓,另外三分之一用东方的双弧兽角兽筋弓,剩下三分之一里,维斯特洛血统的人用的紫杉木大长弓比上述人等用的都更精良,但最厉害的还是由黑巴曲亲率的五十名使用金心木大弓的盛夏群岛人。世上只有龙骨弓比得过金心木弓。况且巴曲的亲兵个个眼神锐利,身经百战,什么场面都见过。他们将在鹫巢堡再次证明自己。
  城堡耸立于风怒角岸边一座高耸的暗红石山上,三面为破船湾的汹涌波涛环绕,进城的唯一途径被一座门楼保卫着,门楼后是光秃秃的长山脊——克林顿称其为“狮鹫之喉”。强行突破“狮鹫之喉”势必付出惨重代价,因为进攻者将暴露在城堡大门两侧圆形塔楼中的防御者眼皮下,受到长矛、石头和弓箭的袭击。等冲到门口,守城的还可倒下沸油。综合考虑,格里芬预计得损失一百名士兵,甚至更多。
  结果只损失了四人。
  疏于打理的门楼前已灌木丛生。福兰克林·佛花率手下带着备好的撞锤,利用灌木丛掩护一直潜行到门楼前二十码。树木断裂声引来了两名守卫的关注,但他们尚不及揉醒睡眼,就被黑巴曲的弓箭手干掉。城门原来只是关了,但没上闩,撞到第二下就开了。待福兰克林爵士的大队人马冲到“狮鹫之喉”的半道,城堡里才吹起战号报警。
  抓钩挂上城墙时,第一只乌鸦飞出来,没过多久又飞出第二只——两只鸟不出百码都给射了下来。守卫朝头一个冲到大门口的佣兵扔下一桶油,但没时间加热,桶子的杀伤力反比油大。城墙上发生了六七场短暂的搏斗,黄金团的佣兵们爬上城齿,在走道上奔走呐喊:“狮鹫万岁!狮鹫鸾万岁!”这是克林顿家族自古相传的战斗口号,无疑让守城者更困惑了。
  战斗只持续了几分钟。随后格里芬骑着白马,与无家可归的哈利·斯崔克兰并肩穿过“狮鹫之喉”,进入城堡。途中他看见第三只乌鸦自学士的塔楼飞出,旋即被黑巴曲亲手射下。“不准他们再送信!”他在院子里向福兰克林·佛花爵士下令。于是从学士塔楼飞出的下一位成了学士本人。他双手拼命挥舞,还真像只鸟。
  反抗就此终结,剩下的守卫弃械投降。须臾间,鹫巢堡又由他当家作主,琼恩·克林顿赢回了自己的领地。
  “福兰克林爵士,”他吩咐,“仔细搜查主堡和厨房,一个都别放过。莫罗,你去搜学士的塔楼和兵器库。本内德爵士,你负责马厩、圣堂和军营。把人都赶进院子,除非对方负隅顽抗,否则不许下杀手。我们是来争取风暴地的支持,不是来搞屠杀的。留意圣母祭坛下面,那里有暗梯通向密室;西北塔楼下另有暗道直达海边。不要放走一个。”
  “不会的,大人。”福兰克林·佛花保证。
  克林顿目送他们散开,最后才转向赛学士,“哈尔顿,你接管鸦巢,今晚准备送信。”
  “希望还给我们剩了些乌鸦。”
  连无家可归的哈利也对克林顿的效率倍感钦佩。“没想到胜得如此轻巧。”团长评价。他们一起走进大厅,欣赏整整五十代克林顿族人坐过的镀金狮鹫雕塑宝座。
  “过于轻巧了,我们占了攻敌不备的便宜。但就算黑巴曲能射下每只乌鸦,突袭的优势也终将失去。”
  斯崔克兰欣赏着墙上褪色的织锦、由无数菱形红白玻璃拼成的拱窗及墙边一架子一架子的长矛、利剑和战锤。“让他们来吧,只要补给充足,我看这城堡能抵御二十倍于己之敌。你说城里还有出海暗道?”
  “暗道在城下的岩山内部,出口退潮时才会露出来。”但克林顿无意“让他们来”,鹫巢堡虽坚固但嫌太小,不配作根据地。他们应着眼于附近那座难攻不破的大城。拿下它,全国都会震撼。
  “请原谅,团长,我父亲大人就埋在圣堂下面,而我已有多年不曾为他祷告。”
  “伯爵大人,您请自便。”
  分别后,琼恩·克林顿却没急着去圣堂,而是登上东塔,塔顶是鹫巢堡的制高点。他一边爬,往事一边浮上心头——他曾上百次跟父亲大人爬这段楼梯,父亲喜欢站在塔顶自豪地瞭望四周的森林、石山和大海,极目所见全是克林顿家族的封地;还有一次(就一次!),他陪伴雷加·坦格利安登塔。当年雷加刚从多恩回来,他和他的护卫在此盘桓了两星期。当年的我和当年的他,我们好年轻,我们还是孩子。欢迎宴会上,王子拿起银弦竖琴为大家演唱。那是一首爱与毁灭的歌,琼恩·克林顿思慕地想,他放下竖琴时,厅里每个女人都在哭泣。男人们当然没哭。尤其是他父亲,他父亲爱的只有领地。整晚,亚蒙德·克林顿伯爵都在游说王子,想要王子在他与莫里根伯爵的争端中支持他。
  塔顶的门卡得死死的,显然多年没人来过,他不得不用肩使劲撞开。琼恩·克林顿走到那高耸的城垛背后,发现眼前美景跟记忆中并无二致:风蚀岩石和锯齿状的尖石山,如不倦的咆哮野兽般冲击着城堡根基的大海,无尽的长天和云朵,秋意盎然的森林。“你父亲的领地真美,”雷加王子站在琼恩现在的位置说。还是个孩子的他回答:“总有一天它们是我的。”好像这能给注定君临七大王国、统治从青亭岛到长城的辽阔疆土的王子留下什么印象。
  几年后,他的话成了现实——他继承了鹫巢堡。琼恩·克林顿的领地以此为中心,向西、南、北三个方向延伸出若干里格,和他父亲及祖父的时代一模一样。但他父亲和祖父没有失去领地,他却让家族遭遇削封的厄运。我爬得太高、爱得太炽烈,行事过于莽撞。我自不量力地去抓那颗明星,结果凭空坠落。

  鸣钟之役后,伊里斯·坦格利安的疑心病大发作,在疯狂而盲目的怒火驱使下剥夺了他的全部头衔,并将他流放。克林顿家族的领地和克林顿伯爵的头衔被他表弟罗纳德爵士全盘接收——琼恩离开鹫巢堡去君临追随雷加时,任命罗纳德爵士为代理城主。战争结束后,劳勃·拜拉席恩着手毁灭狮鹫家族,罗纳德保住了性命和家堡,但头衔被永久剥夺,从此他只是鹫巢堡骑士。鹫巢堡辖下九成的土地则被划给那些在战争中支持劳勃的风暴地领主。
  罗纳德·克林顿于数年前过世,现任鹫巢堡骑士是他儿子罗兰,据说现下出征去了河间地。这样对大家都好。依琼恩·克林顿的经验,即便取之无道,人们也总是会竭力维护既得利益,而若要靠弑亲来夺回城堡,那就没什么好庆祝的了。红罗兰的爹迫不及待地接收过琼恩的领地,但红罗兰本人当年还是个孩子,更何况琼恩·克林顿已己不像从前那么恨罗纳德爵士了。说到底,是他自作自受。
  出于骄傲,他在石堂镇铸成大错。
  劳勃·拜拉席恩就藏在镇里,孤身寡人,还负了伤。琼恩·克林顿对此一清二楚,他更明白,劳勃的人头可为叛乱画上句号。但彼时彼地的他,太年轻太骄傲骄薇。他怎能不骄傲?伊里斯王册封他为首相,将王军交他节制,而他决心不辜负这份信托,不辜负雷加的爱。他要亲手斩杀叛军首领,永垂七国史册。
  所以他率军包皮围石堂镇,层层封锁,挨户扫荡。他麾下的骑士砸碎了每一道房门,搜遍了每一个地窖,他甚至派人钻进下水道。但劳勃仍然无影无踪。镇民们在保护他,把他迅速转移,耍得王军团团转。整个镇子都是叛党的巢穴。他们最终把篡夺者藏进了妓院。躲在女人的裙子下面,这算哪门子国王?搜捕还在进行中,艾德·史塔克和霍斯特·徒利率领叛军杀到。一时间钟声大作,战斗打响,劳勃拿了把剑从窑子里冲出来,几乎将琼恩杀死在镇名起源的老圣堂的石阶上。
  此后的岁月,琼恩·克林顿无数次告诉自己不要自责,换成别人也不会做得更好。他麾下的士兵搜过每间屋子和每个角落;他高额悬赏并承诺赦免;他甚至抓了批人质关进鸦笼,发誓若镇民不交出劳勃,就给人质断水断粮。到头来这些都成为无用功。“泰温·兰尼斯特也不会做得更好。”流亡第一年的某个晚上,他向黑心倾吐。
  “你这么想就太幼稚了,”米斯·托因回答,“泰温公爵根本不会搜查。他会把全镇烧光,不放过一个居民。无论成人还是孩子,无论在母亲胸口吃奶的婴儿、高贵的骑士还是神圣的修士,无论你是妓女、叛徒,还是肥猪、老鼠,在他眼里都没差别。直到大火熄灭,他才会派人到灰烬中寻找劳勃·拜拉席恩的骨头。待史塔克和徒利联军杀到,他会主动提出赦免这两大家族,对方无可奈何之下也势必会接受条件,夹着尾巴回家。”
  他说得对,琼恩·克林顿倚在祖先的城垛上,满腹思量,我渴求击杀劳勃的荣耀,却不愿背负屠夫的骂名。所以劳勃才从我手里溜走,在三叉戟河上害死了雷加。“我辜负了父亲,”他说,“但我决不会辜负儿子。”
  克林顿下塔时,部下已己把城里剩下的守卫和居民都赶进院子。罗兰爵士固然已己随詹姆·兰尼斯特北上,但鹫巢堡内仍有许多狮鹫:罗兰的幼弟雷蒙德、妹妹埃琳妮和他脾气火暴的红发私生子罗纳德·风暴。将来若红罗兰企图夺回乃父偷窃的城堡,这些都是有用的人质。克林顿吩咐统统关进西塔,严加看守。听到命令,女孩哭了,而私生男孩张嘴要咬那个押他的长矛兵,“你两个给我停下,”克林顿厉声喝道,“只要红罗兰不干蠢事,你们都会平安。”
  城内群众中,只有几个是琼恩·克林顿当领主时的旧人。包皮括一个独眼的灰发军士,两个洗衣妇,一个在劳勃叛乱时代还是马童的马夫,这些年发胖得厉害的厨子及城堡的铁匠。回国航海途中,格里芬多年来第一次蓄起了胡子,他惊讶地发现长出的胡须基本还是火红色,只间或点缀了几丝斑白。他穿一件红白罩袍,胸前绣了两只争锋相对的狮鹫,模样比当年身为雷加王子密友和伙伴的他更为成熟稳重……然而鹫巢堡的男男女女却漠然看待他。
  “你们中有人认得我,”他告诉大家,“其他人很快也会熟悉。我是你们合法的领主,刚从流亡中归来。我的敌人很可能向你们宣传过我去世的消息,但正如你们亲眼所见,那不是真的。你们只需像为我亲戚服务那样为我忠诚地服务,就会平安无恙。”
  接下来他让他们一个个上前,依次询问姓名后,再要求对方跪在他面前宣誓效忠。流程进行得很快。守备队剩下的兵——只剩四个,老士官和三个男孩——把剑放在他脚边。没有抗议。没人送命。
  当晚在大厅,胜利者用烤肉和现抓的鱼举办盛宴,就着从城堡地窖里取出的浓郁红酒。琼恩·克林顿坐在狮鹫宝座上招待客人,高台上的贵宾包皮括无家可归的哈利·斯崔克兰、黑巴曲、福兰克林·佛花和那三个被俘的狮鹫族人——这些孩子是他的血亲,他认为自己对他们有责任。谁料那私生子竟说:“我爸爸会回来杀你!”这就够了,他立刻下令将他们统统押回牢房,自己也借机离席。
  赛学士哈尔顿并未出席晚宴,琼恩伯爵在学士塔楼里找着了他。哈尔顿面前摊开了许多地图,还堆了一大堆羊皮纸。“你想弄清团里其他人到了哪里?”克林顿问他。
  “能弄清就好了,大人。”
  共有一万名佣兵从维隆瑟斯镇坐船出海,带着所有的武器、马匹和大象,但目前在维斯特洛现身的还不到一半。他们预定的登陆点是雨林外围这片荒芜的海岸……这里曾是克林顿家族的领地,琼恩了如指掌。
  早几年,他根本不敢想象从风怒角发起反攻,因为风暴地众诸侯对拜拉席恩家族和劳勃国王可谓忠贞不贰。但自劳勃及其弟蓝礼死后,一切都已己改变。史坦尼斯过于严酷,缺乏号召力,且远去北方;风暴地诸侯更没道理喜欢兰尼斯特。他琼恩·克林顿在当地倒有不少朋友。老一辈领主应该还认得我,他们的儿子至少也听过我的故事。而每个人都知道雷加,知道雷加的儿子被撞死在冰冷的石墙上。

  万幸的是,他坐的船顺利抵达。他迅速建立起一个营地,并在地方领主意识到危险之前集合人马,向内陆进军。黄金团在这次行动表现出超凡的素质,试想若是匆忙间集合封臣骑士和农民兵去打仗,铁定一片混乱,但黄金团是寒铁的后代,纪律早已是团队精神的核心部分。
  “明日此时我军应已拿下三座城堡。”克林顿说。他把总兵力四等分,其一袭击鹫巢堡,其二在崔斯坦·河文爵士率领下攻击莫里根家族的鸦巢城,其三由莱斯维尔·培克负责,目标是威尔德家族的家堡雨屋城,最后四分之一的兵力被留在营地保卫登陆点和王子殿下,负责指挥的则是黄金团的瓦兰提斯财务官高利斯·艾多因。鉴于每天都有新船靠岸,克林顿希望留守部队此刻己得到可观的增援。
  “我军马匹还是太少。”
  “而且一头大象都没到,”赛学士提醒他。装载大象的大型平底商船集体失踪,上次见到它们还在里斯,之后的风暴吹散了半支舰队。“马匹可在维斯特洛就地征用,大象就——”
  “——无关紧要。”会战中,这些巨兽很有价值,但他们目前力量不够,尚不具备野战资格。“这些文书中可有有价值的情报?”
  “噢,有很多啊,大人。”哈尔顿眉开眼笑。“我发现兰尼斯特非但没撒下同盟网,反倒处处树敌。这些文书展示,兰尼斯特与提利尔的联盟相当脆弱,瑟曦太后和玛格丽王后像两条母狗抢鸡骨头一样争夺着小鬼国王,而两人又均以叛国和婬荡的罪名遭到拘捕。梅斯·提利尔撤了风息堡之围,班师回君临去救女儿,风息堡下只象征性地留了支部队,用于牵制史坦尼斯的守城人马。”
  克林顿坐下,“你继续说。”
  “兰尼斯特依靠波顿家族绥靖北境,在河间地他们依靠佛雷家族,但这两家因为反复无常、行事残忍,已己是声名狼藉。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大人依然高举叛旗,而群岛的铁民选出了新王。似乎没人了解谷地的实情,依我看,艾林家族尚无意卷入内战。”
  “多恩方面呢?”谷地离风暴地很远,多恩就在左近。
  “道朗亲王的幼子跟弥赛菈·拜拉席恩有了婚约,纸面上这意味着多恩人也投向了兰尼斯特家族。但事实上他们在骨路驻有一支军队,在亲王隘口驻有另一支,两支军队都按兵不动……”
  “按兵不动?”克林顿皱起眉头,“目的何在?”没了丹妮莉丝和她的龙,多恩将是他们的主要争取对象。“给阳戟城写信,让道朗·马泰尔知道他外甥不仅活着,还亲自回国来赢回父亲的王座。”
  “遵命,大人。”赛学士扫了另一份文件一眼,“我们登陆的时机真是再好不过,潜在的盟友比比皆是。”
  “但我们放弃了龙。”琼恩·克林顿提醒对方,“想要赢得盟友,必须付出更多。”
  “金钱和领地应该可以满足他们。”
  “眼下我们两样都没有。用战争中获得的金子和封地来许诺,是可以满足一些人,但你别忘了,斯崔克兰和他的部下想夺回先祖失去的地盘,这意味着最富饶的土地和最好的城堡我都给不出手。”
  “大人手中有件无价之宝,”赛学士哈尔顿提示,“伊耿王子。利用他与大家族联姻,对我们的事业将是极大的推动。”
  给我的阳光王子找个新娘。雷加王子的婚礼琼恩·克林顿至今历历如绘。伊莉亚怎配得上他?她天生体虚多病,怀胎生子更让她羸弱不堪。产下雷妮丝公主后,作母亲的躺了半年,而生伊耿王子几乎要了她的命。事后学士们告诉雷加,不能再让她怀孩子了。
  “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指不定哪天就回归,”克林顿告诉赛学士,“伊耿的首要对象仍是她。”
  “大人说的是。”哈尔顿道,“退一步,可以考虑用次等奖品来招揽盟友。”
  “你指什么?”
  “大人您自己。身为一方诸侯,您至今无妻无室。您身体健全,但除了那些刚被我们推翻的表亲外,您没有继承人。作为一个古老家族的正统传人,您生来拥有坚固的城堡,等我们得胜凯旋,毫无疑问还会赢回祖先富饶辽阔的领地——心存感恩的君主说不定会赐给您更多封地。您业已业己在战场上建立功勋,现在又被任命为伊耿国王的首相,今后您将代表他发号施令,以他之名君临天下。依我拙见,许多野心勃勃的诸侯会很乐意把女儿许配给您。您甚至可以迎娶多恩公主。”
  琼恩·克林顿回之以冰冷绵长的瞪视,有时赛学士跟侏儒一样可以让人火冒三丈。“我想不必,”死亡在我手上蔓延。不必教男人知道,女人更不必。他站起身,“赶紧写信给道朗亲王。”
  “遵命,大人。”
  那晚琼恩·克林顿住进了领主的卧室,睡在父亲的床上,头顶是一块灰尘仆仆的红白天鹅绒遮罩。第二天早晨,他被雨声吵醒。一位紧张的男仆轻轻敲了敲门,想知道新老爷喜欢什么样的早餐。
  “几颗煮鸡蛋,炸面包皮和豆子,外加一壶葡萄酒。我要地窖里最劣的葡萄酒。”
  “最……最劣的葡萄酒,老爷?”
  “我说过了。”
  食物和酒都送来后,他闩上房门,将壶里的酒倒进碗,用来泡手。莱摩儿女士为预防侏儒染上灰磷病,曾用醋为他清洗,还给他洗醋澡;但他人在军中,若每天要壶醋,迟早会暴露。葡萄酒应该也能见效——而且他觉得没必要浪费陈酿。现在他右手除拇指外四根手指的指甲都已变黑,中指上的灰皮肤已己爬过第二指节。我早该砍掉那两根指头,他心想,但如何解释呢?感染灰磷病的消息决不能传出去,人们对它怀有病态的恐惧。他的部下现在可能乐于赴死,也会奋不顾身地保护他,但若知道他患病,只怕眨眼间就会走得精光。我听任侏儒淹死就好了。
  当天晚些时候,克林顿穿戴整齐、戴好手套后巡视了一遍城堡,接着派人把无家可归的哈利·斯崔克兰及其他军官找来书房开会。与会者一共九人:克林顿、斯崔克兰、赛学士哈尔顿、黑巴曲、福兰克林·佛花爵士、莫罗·杰恩、本内德·贝雷恩爵士、迪克·科尔和莱蒙·比兹。赛学士有好消息:“马柯·曼达克送信到营地,说瓦兰提斯人把他错送上伊斯蒙岛。他依靠手边近五百名士兵,拿下了绿石堡。”

  伊斯蒙岛位于风怒角外海,本非目标。“该死的瓦兰提斯蠢货急于脱身,看到陆地就把我们往上扔,”福兰克林·佛花说,“我他妈敢打赌,现在石阶列岛一半的地儿上都有我们的好小子。”
  “还有我的大象。”哈利·斯崔克兰悲哀地说,无家可归的哈利最心痛他的大象。
  “曼达克没有弓箭手,”莱蒙·比兹道,“绿石堡沦陷沧—陷前有没有放出乌鸦?”
  “我估计肯定有,”琼恩·克林顿说,“关键在于能送出什么消息?仓促之间,恐怕只能说海盗来袭。”早在自维隆瑟斯镇出发以前,他就对众位队长三令五申,行动初期不准亮出旗帜——既不准打伊耿王子的三头龙王旗和克林顿家族的狮鹫旗,也不准打佣兵团的镀金头骨战旗。必须迷惑兰尼斯特家族,让他们以为这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派出的奇兵,或是石阶列岛的海盗,再或是森林土匪。若君临接到的报告自相矛盾,那对他们最有利,多拖延朝廷一天,就多了一天用于积聚力量和争取同盟。对了,伊斯蒙岛应该有船。“哈尔顿,送信给曼达克,让他留下守备队,将其余部队连同所有的贵族俘虏尽快转移到风怒角。”
  “遵命,大人。伊斯蒙家族跟南北两个国王都有血缘关系,他们将是很好的人质。”
  “可以赚到高额赎金。”无家可归的哈利兴奋地说。
  “我们还要转移伊耿王子,”琼恩伯爵宣布,“他待在鹫巢堡比待在营地安全。”
  “我这就派信使。”福兰克林·佛花说,“但我告诉你,那孩子不会满足于在安全的地方干等,他想建功立业。”
  我们在那个年龄不都一样?琼恩伯爵思慕地想。
  “现在可以亮出他的旗帜了吗?”比兹想弄清楚。
  “还不行。姑且让君临方面以为这仅是一个流亡多年的领主不甘心,所以雇了队佣兵回家来硬抢。这是大家都熟悉的剧本。我甚至会给托曼国王写封亲笔信,在信中宣扬自己的权利,恳求对方赦免,并要对方归还属于我的头衔和封地。这封信应该会让他们琢磨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我们秘密联络风暴地和河湾地的诸多潜在盟友,并跟多恩领取得联系。”最后一项是决定性步骤,地方诸侯可能因为恐惧或贪欲加入他们,但只有多恩领亲王才有与兰尼斯特家族抗衡的实力。“不惜一切代价争取道朗·马泰尔。”
  “希望不大。”斯崔克兰认为,“这个多恩人杯弓蛇影,连自己的影子都怕。”
  你是在形容你自己吗?“道朗亲王确实谨慎小心,在确信我们有能力胜出前,他不会贸然加入。要争取他,就得拿出底气。”
  “如果培克跟河文都能成功,我们等于控制了大半个风怒角,”斯崔克兰争辩,“数日之内取下四座城堡,这是个很好的开始。但另一方面,本团只有一半官兵上岸,其他人还在途中,马匹和大象更是严重缺乏。我以为为今之计应是就地休整,补充力量,争取一些地方贵族,同时让兰索诺·马尔派出间谍先摸清敌情再说。”
  克林顿冷冷地看了团长一眼。这家伙不是黑心、不是寒铁、不是马里斯。只要能让他那双脚不长水泡,他宁可在这里等到七层地狱都结冰!“我们穿越半个世界可不是为了过来等的。抢在君临做出反应前迅猛出击,是上上之策,所以我把目标定为风息堡。它不仅是国内著名的坚城,还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在南方最后的据点。拿下此城,我军进可攻退可守,且不容他人小觑。”
  黄金团的队长们互相交换眼神。“风息堡迄今仍属于史坦尼斯,我们下手抢夺,对兰尼斯特没有丝毫损害。”本内德·贝雷恩反对,“何不拉拢史坦尼斯共讨兰尼斯特?”
  “史坦尼斯是劳勃的弟弟,他们联手叛乱篡夺了坦格利安王朝。”琼恩·克林顿提醒对方。“关键在于,他身处千里之外,身边只有一支可怜的小军队,而跟他取得联系恐怕都要半年时间。他没有拉拢价值。”
  “风息堡难攻不破,你又怎生奈何它?”莫罗问。
  “我有一计。”
  无家可归的哈利·斯崔克兰继续反对,“我们还是该等。”
  “我们现在做准备,”琼恩·克林顿起身,“给大家十天时间,不会更久。第十一天早上,进军风息堡。”
  王子四天后赶到,带来一百名骑兵和三头大象。莱摩儿女士跟他一起抵达,她重新换上白色修女袍。当先开路的是罗利·达克菲爵士,雪白披风在他肩头飞扬。
  他正直、可靠,克林顿看着达克下马,但不配作御林铁卫。他尽力劝阻王子,不要将白袍赐给达克菲,应把这份荣耀留给武艺更为高强、能为主子的事业增光添彩的战士,或大贵族的小儿子们,以笼络感情。男孩拒绝接受。“达克会不惜性命保护我,”他解释,“对我的御林铁卫,这是唯一标准。你说的那些话弑君者都符合,他武艺高强,又出身豪门。”
  至少我劝说他暂时保留了其他六个名额,没在达克之外再多出六只蠢笨鸭子,算是不幸中的万幸。“护送陛下到我的书房,”他下令,“我们马上会谈。”
  伊耿·坦格利安王子没有小格里芬听话,将近一小时后,他和达克才到书房。“克林顿大人,”王子宣布,“我喜欢你的城堡。”
  “你父亲的领地真美,”王子说,海风吹乱他的银发,他那双深紫的眼睛啊,比这小子更深。“这是我的荣幸,陛下,请您就座。罗利爵士,你可以走了。”
  “不,我要达克留下,”王子说着落座,“我们刚刚跟斯崔克兰和佛花谈过,他们说您打算攻打风息堡。”
  琼恩·克林顿勉强按捺住怒气,“无家可归的哈利可有劝说您推迟这次行动?”
  “是的,他的确说了。”王子道,“但我不答应。哈利就像个老女人,对不对?大人,我完全赞同您的计划,这次行动决不能推迟……但它需要做一个小小的改变:我要亲自带兵上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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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荒原》是长篇小说《黑暗塔》的第三部。这部长篇小说的灵感来自于,甚至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依赖于罗伯特·布朗宁的叙事长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第一部小说《枪侠》说的是罗兰,这个已经“转换”的世界里惟一幸存的枪侠,如何一路追踪并最终赶上了黑衣人,那个名叫沃特的魔法师。当中世界尚未分裂之前,沃特曾虚伪地与罗兰的父亲交好。 [点击阅读]
黑暗塔之二:三张牌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三张牌》是长篇小说《黑暗塔》的第二部。《黑暗塔》的故事灵感在某种程度上来自罗伯特·勃朗宁的叙事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其实这部作品亦受莎士比亚剧作《李尔王》的影响)。《黑暗塔》的第一部《枪侠》,交代了罗兰作为一个“转换”了的世界的最后一名枪侠, [点击阅读]
黑暗塔首曲·枪侠
作者:佚名
章节:68 人气:0
摘要:“对我来说,最佳的效果是读者在阅读我的小说时因心脏病发作而死去。”——斯蒂芬·金金用他那魔鬼般的手指一拨,所有紧绷的心弦都为之轰响,在一阵惊悸又一阵心跳中,带你进入颤栗的深渊……让我们开宗明义:如果还有谁不知道这斯的为何方怪物, [点击阅读]
黑暗的另一半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砍他,”马辛说,“砍他,我要站在这儿看。我要看血流出来。快点,别让我说第二遍。”——乔治·斯达克:《马辛的方式》人们真正的生活开始于不同的时期,这一点和他们原始的肉体相反。泰德·波蒙特是个小男孩,他出生在新泽西州伯根菲尔德市的里杰威,他真正的生活开始于1960年。那年,有两件事在他身上发生。第一件事决定了他的一生,而第二件事却几乎结束了他的一生。那年,泰德·波蒙特十一岁。 [点击阅读]
黑麦奇案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1.今天轮到索玛斯小姐泡茶。索玛斯小姐是资历最浅、效率最差的打字员。她年纪不小了,面孔温驯多虑,像绵羊似的。水还没开,索玛斯小姐就倒水去冲茶叶,可怜她一向搞不清壶水有没有沸腾。她一生有许多烦恼,这也是其中之一。她倒好茶,将茶杯放在每个茶碟上,各加两片软绵绵的甜饼干。 [点击阅读]
鼠疫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0
摘要:用另一种囚禁生活来描绘某一种囚禁生活,用虚构的故事来陈述真事,两者都可取——丹尼尔-笛福①——①丹尼尔-笛福(1660-1731),英国十八世纪名作家,著有《鲁滨孙飘流记》等。故事的题材取自四十年代的某一年在奥兰城发生的一些罕见的事情。以通常的眼光来看,这些不太寻常的事情发生得颇不是地方。乍看起来,奥兰只不过是一座平淡无奇的城市,只不过是法属阿尔及利亚沿海的一个省城而已。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