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冰与火之歌3 - 第五十章 艾莉亚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马车沿泥泞的道路艰难下坡,在距离绿叉河一小时路程的地方,有几个巡逻骑兵迎上前来。“低头,闭上嘴巴。”猎狗警告她。对方一行三人:一个骑士和两个侍从,轻便装甲,骑乘快马。克里冈朝拉车的牲口一甩鞭子,这对老马无疑有过风光岁 月,而今却颇有些疲态。马车吱嘎摇晃,两只巨大木轮一边转动,一边挤压路上的烂泥,刻出深深的车辙。陌客被绳索系于马车上,跟在后面。坏脾气的高头骏马除掉了甲胄和马具,猎狗本人则穿一件污秽的绿色粗布衫,外罩煤灰色斗篷,用兜帽遮住面容。只要保持视线朝下,对方就看不清他的脸, 最多见到眼白。他看上去就像个邋遏农夫。大个子农夫,艾莉亚心想,粗布衫下,是熟皮甲和上好油的锁甲。她看起来则像农夫之子,或者猪倌。马车内四个矮木桶 装满咸肉,还有一桶腌猪蹄。骑兵们分散开来,包皮围了他们,打量片刻后方才靠近。克里冈停住马车,耐心等待,毫无违拗。骑士装备矛和剑,侍从们则拿长弓,其衣服上的徽纹比主人外 套上缝的小一号:褐底上一条金色对角斜纹,上有一柄草叉。照艾莉亚的打算,一碰上巡逻队就该立刻揭露身份,但她以为能遇上胸口绣有冰原狼的灰袍武士,哪怕 是安柏家的碎链巨人或葛洛佛家的钢甲铁拳,都会冒险一试,但自己实在不认识这位草叉骑士,也不知他为谁效力。曼德勒伯爵的旗臶上白色人鱼手握三叉戟,这是 她在临冬城所见过最接近草叉的纹章。“你去孪河城有何干事?”骑士问。“为婚宴庆典供应咸肉,希望您们满意,爵士先生。”猎狗咕咬着回答,他垂下视线,藏住表情。“咸肉才不会让我满意。”草叉骑士极粗略地扫了克里冈一眼,对艾莉亚则根本没留意,但他狠狠瞪了陌客良久。显而易见,这不是犁地的马,一眼就看得出来。大黑马咬向一位侍从的坐骑,差点害他摔到泥地上。“你打哪儿搞到这家伙的?”草叉骑士提问。“夫人叫我带上它,爵士先生,”克里冈谦卑地回答,“献给小徒利公爵的结婚彩字。”“夫人?你为哪位夫人效力啊?”“河安老夫人,爵士先生。”“她认为可以用一匹马换回赫伦堡?”骑士嘲弄道,“天哪,当真是个老糊涂呢?”他摆手让他们上路。“走吧,走吧。”“是,大人。”猎狗一甩鞭子,两匹牲口便继续踏上疲惫的旅程。先前马车停下时,轮子深深陷入泥沼里,老马花了好一会儿时间才将它们重新拉出来。这时 骑手们已走得远了,克里冈看了他们最后一眼,哼了一声。“唐纳尔·海伊爵士,”他说,“他输给我的马和铠甲数都数不清,有回我差点在团体比武中杀死他。”“那他怎么认不出你呢?”艾莉亚问。“因为骑士都是蠢货,多看长麻子的农民一眼,都会觉得自贬身份。”他抽了马一鞭子。“垂下视线,恭恭敬敬地叫几声‘爵士先生’,多半的骑士都不会关注你。比起老百姓,他们更在意马。这笨蛋,本该认出陌客来。”本该认出你,艾莉亚心想。无论谁见过桑铎·克里冈的灼伤,都不会轻易忘记。他也无法把伤疤隐藏在头盔后,因为头盔的形状是咆哮的狗。这就是为什么他们需要马车和腌猪蹄。“我不想被链子锁着拖到你哥哥跟前,”猎狗告诉她,“也不想杀出一条血路去见他,所以得玩个小把戏。”国王大道上偶遇的一位农夫提供了车、马、衣服和木桶——当然并非自愿,而是猎狗仗剑抢劫所得。农夫咒骂他是强盗,他道,“不对,我是征集队的,让你留着内衣,还不快谢天谢地。发什么愣?要靴子还是要腿,你自己选。”那农夫个子跟克里冈一样高大,但还是乖乖地脱了靴子。走到傍晚,他们离绿叉河和佛雷侯爵的双子城堡仍有一段距离。快到了,艾莉亚心想,她知道自己应该兴奋,不料肚内却绞作一团。这或许代表她仍在跟感冒抗争,或许不是。她记得昨晚做了个梦,一个可怕的噩梦,现在虽不清楚具体内容,但那种朦胧恍惚的感觉始终徘徊不去。不,变得越来越强烈了。恐惧比利剑更伤人。她必须变得坚强,就像父亲说的那样,不能当个哭哭啼啼的小女孩。在她和母亲之间别无他物,只有一道城门,一条大河和一支军队罢了……但那是罗柏的军队,所以没有真正的危险。不是吗?然而还有卢斯·波顿呢。土匪们称他为“水蛭大人”,他让她很不安。她逃出赫伦堡不仅为了摆脱血戏班,也是为了摆脱波顿,而且在逃跑途中,还不得不割 了他一个守卫的喉咙。他知道是她干的吗?他会责怪詹德利或热派吗?他会不会告诉她母亲呢?如果他看到她,会怎么做呀?也许他根本认不出我来。如今的她哪像 领主的侍酒,简直是一只快淹死的老鼠。一只快淹死的公老鼠。两天前猎狗刚为她理了发,只是手段比尤伦更糟糕,将她一侧脑袋几乎弄成了秃顶。我敢打赌,罗柏,甚至母亲也认不出我。她最后一次见到他们是在艾德·史塔克公爵离开临冬城那天,一身小女孩打扮。未见城堡,先听到了音乐:在河流的咆哮和雨点的敲打之下,远处传来咚咚的鼓点、吼叫的号角和尖细的笛子声。“看来我们错过了婚礼,”猎狗道,“但宴会还在进行中。我很快就能摆脱你了。”不对,是我摆脱你,艾莉亚心想。之前道路基本朝西北延伸,这会儿却转向正西,穿过一个苹果园和一片饱受雨水蹂躏的玉米地,登上一段山坡,河流、城堡与营寨突然全部出现。成百上千的 人和马聚在三座硕大的帐篷周围。这三座大帐并排而立,面对城堡大门飞口同三个帆布大厅。罗柏将自己的军营设在远离城堡,地势较高,相对干燥的地方,但绿叉 河水溢出堤岸,甚至淹没了某些搭建位置不够小心的帐篷。走近后,城堡里传出的乐音更加嘈杂,鼓号之声席卷营寨,而且近处城堡演奏的跟对岸还不一样,听起来简直像在打仗而非乐谣。“不怎么样。”艾莉亚评论。猎狗哼了一哼,也许是发笑。“我敢保证,连兰尼斯港里的聋子老太婆都会抱怨这没来由的噪声。听说瓦德·佛雷眼睛不行,怎么没人提他那该死的耳朵呢?”艾莉亚希望是白天就好了。如果有太阳有风,就能看清前方的旗臶,就能寻找史塔克家的冰原奔狼,或赛文家的战斧,或葛洛佛家的钢甲铁拳。但在晦暗的黄昏,所有的颜色都成了灰。雨已减弱成丝,犹如薄雾,但早先的倾盆大雨使得旗臶湿乎乎的,像洗碗布一样,无法辨识。一圈马车和推车围绕营地,组成一道粗糙的木墙,以抵御任何攻击。守卫正是在这儿拦住了他们。他们的队长手里提灯,光亮刚好足以让艾莉亚看清他身上缀 满血点的淡红披风,士兵们胸口则缝着水蛭伯爵的纹章,恐怖堡的剥皮人。桑铎·克里冈应付他们跟应付巡逻骑兵一样,但波顿家的军官比唐纳尔·海伊爵士难缠。 “公爵的婚宴要咸肉做什么?”他轻蔑地反问。“还有腌猪蹄,爵士先生。”“你肯定搞错了,这些东西不是供给宴会的,况且宴会正在进行中,此刻禁止出入——额外提醒你,我是北方人,不是什么吸奶嘴的南方骑士。”“主人命我面见总管,或者大厨……”“城堡关门了,大人们不能受打扰。”军官考虑了一会儿。“你卸在婚宴大帐边吧,就那儿。”他用套锁甲的手指指。“麦酒让人肚饿,老佛雷也不缺几个猪蹄,况且他根本没牙齿吃这类东西。找赛吉金去,他知道拿你怎么办。”军官大声发号施令,手下便推开一辆马车,放他们进入。猎狗扬鞭催马朝帐篷而去,没人施以任何关注。人马溅起水花,经过排排色彩明亮的帐篷,潮湿的丝墙被里面的油火丁和火盆映照得如同魔法灯笼:粉色、金 色和绿色,条纹、波浪与方格,飞乌、野兽、尖角、星星、车轮和武器。艾莉亚发现一个镶有六颗橡果的黄帐篷,上面三颗,中间两颗,最下面一颗。这定是斯莫伍 德伯爵,她心想,忽然记起遥远的橡果厅,还有赞她美丽的斯莫伍德夫人。闪耀的丝绸帐篷周围,有二十多倍的毡皮和帆布帐篷,黑乎平的不透光。此外还有军用帐篷,每个都足以容纳四十名士兵,然而这些比起那三座婚宴大帐来, 简直和侏儒无异。宴会似平已进行了几个钟头,到处都是高声祝酒、杯盏碰撞,混杂着常有的马嘶、狗吠,车辆隆隆声、笑骂、钢铁和木头咔哒哐当的撞击声。随着 城堡的接近,音乐越来越响,底下又有一层更为黑暗更为阴郁的声音——那条河,那条高涨的绿叉河,仿佛一头在巢穴里咆哮的狮子。艾莉亚扭来转去,四处搜寻,希望瞥到一个冰原狼纹章,一个灰白相间的帐篷,一张在临冬城时认识的脸庞,却徒劳无功。到处都是陌生人。她瞪着一个在草 丛中、撒尿的士兵,但他并非“酒肚子”;她目睹一位半裸的女孩嘻笑着从帐篷里冲出,但那帐篷乃是浅蓝,不是远远看去的灰,而且追出来的男人外衣上绣着树 猫,没有狼;一棵树下,四个弓箭手在给长弓上涂蜡的新弦,他们也不是她父亲的弓箭手;一个学士跟他们相遇,但他太年轻、太瘦,不可能是鲁温学士。艾莉亚抬头凝望孪河城,高塔窗户内油灯燃烧,柔光闪烁。透过朦胧的夜雨,双子要塞显得怪异而神秘,像是老奶妈故事中的所在,绝非临冬城堡。婚宴大帐里人群最为稠密。宽大的帐门被高高系起,人们忙碌进出,手拿酒盅酒杯,有的还带着营妓。经过三座中的第一座时,艾莉亚趁机朝里面瞥了一眼, 只见数百人挤在长凳上,竟相推搡桶桶蜜酒、麦酒和葡萄酒,几乎没有活动空间,但大家都喝得兴高采烈。至少他们温暖干燥,而我又冷又湿,艾莉亚羡慕地想。有 些人甚至放声歌唱,帐门口,细柔若丝的雨点被溢出的热气蒸发。“敬艾德幕老爷与萝丝琳夫人!”一个声音叫喊。他们全喝醉了,又有人叫道,“敬少狼主和简妮 王后!”谁是简妮王后?艾莉亚稍感疑惑。她只知道瑟曦太后。大帐外面挖了火坑,用木头和兽皮编织的粗糙顶篷遮盖,足以挡住垂直而降的雨水。然而风从河面斜斜地吹来,因此雨丝终究还是飘了进去,让火焰嘶嘶作 响,盘旋跳跃。仆人们在火上翻转大块烤肉,香味让艾莉亚直流口水。“我们停下吧?”她问桑铎·克里冈,“帐篷里有北方人呢。”她知道,凭他们的胡子、他们 的面孔、他们的熊皮和海豹皮斗篷,他们若隐若现的祝酒声与唱的歌就知道,这是卡史塔克家、安柏家和山地氏族的人。“我敢打赌其中也有临冬城的人。”她父亲的人,少狼主的人,史塔克家的狼仔。“你哥哥在城堡里面,”他说,“还有你母亲。你到底想不想见他们?”“想见,”她说,“那赛吉金呢?”军官要他们找赛吉金。“赛吉金可以用热火棍干自己的屁眼,”克里冈的鞭子呼啸着穿过细雨,抽打在马的侧腹,“我要找你那该死的哥哥。”
或许您还会喜欢:
夜城5·错过的旅途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2
摘要:夜城老是给人一种时间不够的感觉。你可以在这里买到所有东西,但就是买不到时间。由于我有许多事情要办,又有许多敌人在身后追赶,所以只好急急忙忙地穿梭在夜城的街道之间。我很惊讶地发现来来往往的人潮都跟我保持一种比平常还要遥远的距离,看来若非我母亲的身分已经流传开来,就是大家都听说了当权者公开悬赏我的项上人头。为了避免卷入无妄之灾,于是众人纷纷及早走避。 [点击阅读]
夜城外传·影子瀑布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2
摘要:世界上存在着一座梦想前去等待死亡的城镇。一个恶梦得以结束,希望终得安歇的所在。所有故事找到结局,所有冒险迎向终点,所有迷失的灵魂都能迈入最后归宿的地方。从古至今,世界上一直存在着许多这样的地方,散落在世界各地的黑暗角落。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科学的发展、魔法的消逝,大部分的奇景都已不复见,而这类隐藏的角落也随之凋零。 [点击阅读]
大师与玛格丽特
作者:佚名
章节:33 人气:2
摘要:暮春的莫斯科。这一天,太阳已经平西,却还热得出奇。此时,牧首①湖畔出现了两个男人。身材矮小的那个穿一身浅灰色夏季西装,膘肥体壮,光着秃头,手里郑重其事地托着顶相当昂贵的礼帽,脸刮得精光,鼻梁上架着一副大得出奇的角质黑框眼镜。另一个很年轻,宽肩膀,棕黄头发乱蓬蓬的,脑后歪戴一顶方格鸭舌帽,上身着方格布料翻领牛仔衫,下身是条皱巴巴的自西眼裤,脚上穿一双黑色平底鞋。 [点击阅读]
大江健三郎口述自传
作者:佚名
章节:20 人气:2
摘要:铁凝喜爱一个作家的作品,是不能不读他的自传的。每当我读过那些大家的自传后,就如同跟随着他们的人生重新跋涉了一遍,接着很可能再去重读他们的小说或诗。于是一种崭新的享受开始了,在这崭新阅读的途中,总会有新的美景突现,遥远而又亲近,陌生而又熟稔——是因为你了解并理解着他们作品之外的奇异人生所致吧。读许金龙先生最新译作《大江健三郎口述自传》,即是这样的心情。 [点击阅读]
天路历程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2
摘要:约翰.本仁写过一部自传,书名为《丰盛的恩典》,讲述神对罪人的恩典。约翰.本仁1628年生于英国,他的家乡靠近裴德福郡。他的父亲是一个补锅匠(这种职业早已被淘汰),专营焊接和修补锅碗瓢盆以及其他金属制品。在17世纪中叶,补锅匠奔走于各个乡村之间,挨家挨户地兜揽生意。如果有人要修理东西,他们就在顾主家中作活,完工以后顾主当场付钱。按当时的社会标准,这是一份相当卑贱的职业。 [点击阅读]
天黑前的夏天
作者:佚名
章节:14 人气:2
摘要:一个女子双臂交叉,站在自家后屋台阶上,等待着什么。在想事儿吗?她可不这么认为。她是在试图抓住某个东西,让它赤条条地躺在跟前,好让她细细端详,看个真切明白。最近一段日子里,她脑海里的种种想法多如衣架上的衣服,她一件件取下“试穿”。任凭自己嘴里冒出童谣般老掉牙的话语,因为遇到重要事件,人们总是习惯套用老话表明态度,而老话却多为陈词滥调。 [点击阅读]
失去的世界
作者:佚名
章节:16 人气:2
摘要:她的父亲亨格顿先生是世界上最不通人情世故的人,心肠好,但绝对是以愚蠢的白我为中心。我毫不怀疑他心里深信,我每周来三次是因为陪着他是一种快乐。想到将有这样一个岳父真叫人扫兴,但是没有什么东西能使我与格拉迪斯分开。那天晚上有一个小时或者还多一点,我听着他那单调的谈话。最后他跳了起来,说了些关于我平时不动脑筋的话,就进他的房间换衣服,出席会议去了。终于我单独和格拉迪斯一起了。 [点击阅读]
寓所谜案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2
摘要:我不知道到底从哪儿开始这个故事,但是我还是选择了某个星期三在牧师寓所的午餐时分开始。席间的交谈大部分与将要叙述的故事无关,但还是包含得有一两件有启发的事件,这些事件会影响到故事的发展。我刚切完了一些煮熟的牛肉(顺带一句,牛肉非常硬),在回到我的座位上时,我说,任何人如果谋杀了普罗瑟罗上校,将会是对整个世界做了一件大好事。我讲的这番话,倒是与我的这身衣服不太相称。 [点击阅读]
寻羊冒险记
作者:佚名
章节:44 人气:2
摘要:星期三下午的郊游从报纸上偶然得知她的死讯的一个朋友打电话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我。他在听筒旁缓缓读了一家晨报的这则报道。报道文字很一般,大约是刚出大学校门的记者写的见习性文字。某月某日某街角某司机压死了某人。该司机因业务过失致死之嫌正接受审查。听起来竟如杂志扉页登载的一首短诗。“葬礼在哪里举行?”我问。“这——不知道。”他说,“问题首先是:那孩子有家什么的吗?”她当然也有家。 [点击阅读]
小老鼠斯图亚特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2
摘要:向北,再向北,直到永远——译者序“我希望从现在起一直向北走,直到生命的结束。”“一个人在路上也可能遇到比死亡更可怕的事情。”修理工说。“是的,我知道,”斯图亚特回答。——《小老鼠斯图亚特》不管朝什么方向走行路,只要是你自己想要的方向,就该一直走下去,直到生命的结束。斯图亚特是这样想的,怀特是这样想的。我也是。不过,行路可能是枯燥的,艰难的,甚至是危险的。但行路也是有趣的,有意义的。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