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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3 - 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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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灰灰的,冷得怕人,狗闻不到气味。
  黑色的大母狗嗅嗅熊的踪迹,缩了回去,夹着尾巴躲进狗群里。这群狗凄惨地蜷缩在河岸边,任凭寒风抽打。风钻过层层羊毛和皮衣,齐特也觉得冷,该死的 寒气对人对狗都一样,可他却不得不待在原地。想到这里,他的嘴扭成一团,满脸疖子因恼怒而发红。我本该安安全全留在长城,照料那群臭乌鸦,为伊蒙老师傅生 火才对。琼恩·雪诺这狗杂种为安插他的胖子朋友山姆·塔利,抢了我的位子,才害我落到这步田地!妈的,跟这群猎狗一块儿呆在鬼影森林深处,卵蛋都快冻掉 了。
  “七层地狱!”他猛地拽住狗的缰绳,“闻啊,杂种!这是熊的痕迹,还想不想吃肉?快闻!”
  狗们却缩得更紧,并发出哀鸣。齐特用短鞭在它们头上虚劈,惹得那头黑母狗对他咆哮。“狗肉不比熊肉差,”他警告她,吐息出口,立即结霜。
  姐妹男拉克环抱胳膊,手掌插在腋窝,尽管戴着厚厚的黑羊毛手套,还在不停抱怨指头冻得厉害。“该死,冷得要命,怎么打猎啊?”他说,“去他妈的熊,不值得我们冻坏身子。”
  “俺不能空手回去,拉克,”一脸棕色摞腮胡的小保罗低吼,“司令大人会不高兴的。”壮汉的鼻涕在扁扁的狮子鼻下结冰,穿大皮手套的巨手紧攥着一根长矛。
  “熊老也去他妈的,”身材消瘦,眼神游离不定的姐妹男应道,“记得吗,莫尔蒙明天就完蛋了,谁关心他高不高兴?”
  小保罗眨眨小小的黑眼珠。或许他又健忘了,齐特心想,这人蠢得什么都记不清。“俺为啥要杀熊老?为啥不把他扔下不管,俺自己跑掉?”
  “你以为他会扔下我们不管?”拉克道,“他会追捕我们到死!想被抓吗,大呆瓜?”
  “不,”小保罗说,“俺不要,俺不要。”
  “所以你会动手?”拉克问。
  “对的。”巨汉用长矛在结冰的河岸上一顿。“俺懂。他不能来抓俺。”
  姐妹男从腋窝下抽出手掌,望向齐特,“依我看,为保险,干脆把当官的全宰掉。”
  齐特受够了他的建议。“完全没必要。我们的目辬只是熊老,影子塔的副指挥班恩,葛鲁布和阿桑——他们懂绘图,真不走运——以及两个追踪能手戴文与巴 棱,嗯,外加管乌鸦的猪头爵士。这就够了。趁他们睡着时,悄悄干,千万不能出声,否则死定了。我们都死定了。”他的疖子因恼怒而发光。“把自个儿份内的事 做好,你和你表哥们千万不能失误。保罗,一定记清楚,是第三哨,不是第二哨。”
  “第三哨,”喘着霜气的摞腮胡大汉应道,“俺和软足一起动手。俺记得到,齐特。”
  今晚没有月光,经过精心设计,他们这伙人中有八个在第三哨站卫兵,还有两个照料马。
  这是最好的机会。野人们就要到了。齐特希望在他们到来前逃得远远的。他要活下去。
  三百名守夜人弟兄骑行向北,其中两百来自黑城堡,另一百来自影子塔。这是几代人中规模最大的一次巡逻,几乎动用了守夜人军团三分之一的兵力。出发 时,原本是为找寻班扬·史塔克、威玛·罗伊斯及其他失踪游骑兵的下落,并侦察野人们迁离村子的原因。现在可好,他们和出发时一样对史塔克和罗伊斯的去向毫 无所知,倒是明白了野人们的所在——他们爬上高耸的雪山,那遭天谴的霜雪之牙。他们在那儿待到世界末日也不干齐特的事。
  但事与愿违。他们来了。顺着乳河下来了。
  齐特抬眼望着眼前的河流。石岸结了冰,乳白色的水长年不歇地从霜雪之牙上流淌而下。
  曼斯·雷德和他的野人大军正顺着这条河流往下走。三天前,索伦·斯莫伍德快马加鞭地赶回来,向熊老报告侦查结果,他手下的白眼肯基则把消息透漏给其 他人。“大队人马还没出山,但已经在途中。”肯基边用篝火暖手边说,“前锋是‘狗头’哈犸,麻脸婊子。刺棒爬到营地边的树上,透过火光看见了她,筋斗琼这 傻瓜想直接放箭去舐,幸亏斯莫伍德头脑清醒。”
  齐特啐了口唾沫,“他们有多少,算过吗?”
  很多很多。或许两万,或许三万,来不及仔细计算。哈犸的前锋有五百人,全都有马。”
  篝火旁的人们交换着不安的眼神。从前,看到一打骑马的野人都是件稀罕事,五百……“斯莫伍德派巴棱和我抄远路绕开敌人前锋,前去打探主力,”肯基续 道,“他们的队伍无边无际,移动时像结冻的河流,十分缓慢,一天只走四、五里,但决不像要返回村子的样子。人群里一半多是女人和小孩,牲口吆喝在前面,有 山羊、绵羊、拖雪橇的野牛等等。他们赶着大车,推着小车,装满大捆毛皮、大片的肉、成笼的鸡、块块黄油,总而言之,带上了每件该死的家什。
  骡子和马驮得那么多,教你看了都为动物心痛。女人们背得也一样多。”
  “他们顺着乳河走?”姐妹男拉克问。
  “我觉得不会错,不对吗?”
  乳河会带他们经过先民拳峰,经过这座上古时代的环形堡垒,经过守夜人的营地。稍有理智的人都明白应该立刻拔营,退回长城,熊老却报之以更多的尖桩、陷坑和蒺藜。对一支大军而言,管什么用呢?如果赖着不走,迟早全军覆没。
  索伦·斯莫伍德居然还想主动出击,仿佛是嫌死得不够快!“美女”唐纳·希山是马拉多·洛克爵士的侍从,他说前天晚上斯莫伍德去了洛克的帐篷。马拉多 从前和奥廷·威勒斯老爵士想法一致,力主退兵,但斯莫伍德竭力游说。“塞外之王不知我们的方位如此靠北,”美女唐纳复述,“他的队伍固然庞大,但不过是些 乌合之众,只好浪费粮食,许多人连长剑握哪头都不知道。一次突袭就足以让他们嚎叫着滚回茅屋里,再待个五十年。”
  三百对三万,齐特只能称其为疯狂,更疯狂的是马拉多爵士居然动了心,还随斯莫伍德一起晋见熊老,同声附和。“若我们犹豫不决,机会就随之而逝,再也等不到了,”斯莫伍德对每个人反复解释。为反驳他,奥廷·威勒斯声称,“我们是守护王国的坚盾,不能盲目地扔下盾牌。”
  索伦·斯莫伍德则回击,“最好的防守是迅捷地干掉敌人,而非缩在盾牌后面。”

  但无论斯莫伍德还是威勒斯都没有决定权,决定权属于总司令,莫尔蒙要等其他两队斥候返回后再作决定,其中包皮括攀登巨人梯的贾曼·布克威尔,以及侦查 风声峡的断掌科林和琼恩·雪诺。毫无疑问,布克威尔和科林都遇到了麻烦,多半是死了。齐特在脑海中描绘出一幅图画:琼恩·雪诺孤零零地冻在荒凉的山头上, 一支野人的长矛穿透了杂种的屁股。想到这里,他笑了。
  希望他们把那头该死的狼也宰掉。
  “这里没熊,”他突然下了结论,“不过是条过时痕迹,没意思。我们回去。”狗们慌不可奈地拉拽,想走的心情比他还急,或许以为回去就会开饭吧,齐特 又忍不住笑了。他已把猎狗饿了三天,目的就是要让它们因饥饿而疯狂。今晚,遁入黑暗之前,他将在马群前把它们放掉,而美女唐纳·希山和畸足卡尔会砍断马 缰。整个拳峰将布满咆哮的猎狗和恐慌的坐骑,冲撞营火,跳跃环墙,踏平营帐。在混乱的掩护下,十四个兄弟的失踪要很久才能发现。
  拉克想将密谋集团扩大一倍——你能指望这个浑身臭鱼味的傻瓜有什么好主意?找错一个人,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就脑袋搬家了。不,十四是个好数字,既保证 人手充足,又保证守秘。其中大多数人由齐特亲自挑选招募,小保罗就是成果之一——他身为长城上最壮的人,虽然动作比僵死的蜗牛还慢,却能活生生抱碎野人的 脊梁。短刃也加入进来,他得名于自己拿手的武器。还有被弟兄们称作软足的灰色小个子,年轻时干过上百个女人,常吹嘘说在那话儿插进去之前她们根本没发觉他 的到来。
  计划由齐特制订,这是聪明人的差事。他在老师傅伊蒙身边干过整整四年呢,之后才被杂种琼恩·雪诺用他的肥猪朋友顶掉。今夜,宰掉山姆威尔·塔利以 前,他打算在猪头爵士耳边低语一句:“替我向雪诺大人致意,”跟着才割他的喉咙,让血从层层脂肪里喷出。齐特熟悉乌鸦,不会惹出不必要的麻烦,他也了解塔 利,只须匕首轻轻一捅,这胆小鬼就会尿湿裤子哭着求饶。
  让他求饶,没用。割了他喉咙,再打开笼子放走乌鸦,确保讯息不会送回长城。与此同时,软足和小保罗合力对付熊老,短刃负责班恩,拉克和他表哥们的目 辬是巴棱和戴文,以杜绝可能的追踪。密谋者们在山下储备了两周的食物,而美女唐纳·希山与畸足卡尔会带走足够的马匹。莫尔蒙死后,指挥权交到奥廷·威勒斯 爵士手中,这没用的老头,胆小如鼠。他将在日落前逃回长城,不会浪费一个人用于追捕。
  三人穿越树林,狗们迫不及待。拳峰渐渐在绿丛中露出头来。天色阴暗,熊老下令燃起火把,插在包皮围陡峭多石的山峰顶端的环墙上,形成巨型火环。一行人 舒过小溪,溪水寒冷彻骨,表面是块块浮冰。“我要去海边,”姐妹男拉克吐露,“和表哥们一起去。我们打算造条船,航回三姐妹群岛的家里。”
  回家,他们会把你当逃兵,砍掉你的蠢头颅,齐特心想。一旦发誓,便永不能脱离守夜人军团,否则无论躲到七国何处,都会遭遇捕杀。
  独臂奥罗打算航往泰洛西,他说在那儿做点小偷小摸不会冒被斩手的危险,跟骑士的老婆上床也不会被送来冻掉一生。齐特想跟他走,问题是自己对潮湿夸张 的自由贸易城邦口语一窍不通。再说不会做生意,待在泰洛西干啥?齐特生于女巫沼泽,他父亲终其一生都在别人田地里翻掘搜寻水蛭,工作前先脱个精光,跨下围 一块厚皮革舒进污水烂泥,等爬回来时,从脚踝到乳头都会吸满水蛭。通常,他让齐特负责把虫子弄掉。记得有一回,一条虫子牢牢吸在男孩手掌上,齐特极端厌恶 地压扁了它,因此被父亲打个半死——一打水蛭可以在学士哪儿换一个铜板呢。
  拉克高兴的话就回家去吧,该死的泰洛西人也一样,齐特哪儿也不去。如果这辈子不用见到女巫沼泽,就真他妈的该谢天谢地。他中意的是卡斯特的堡垒。卡 斯特住在那里,俨然是个领主老爷,为啥不能学他的样?真有趣,水蛭人的儿子齐特,有朝一日成为住城堡的领主大人,他的纹章将是粉红底色上的一打水蛭。为啥 只当领主?也许某天还可以当国王呢。曼斯·雷德不也是从乌鸦开始发迹的?我可以当个他那样的王,拥有无数妻妾。卡斯特有十九个老婆,还不算那些没睡过的小 女儿。这群女人中虽有一半像卡斯特一样又老又丑,但没关系,可以让老的去做饭打扫、拔萝卜和喂猪,让年轻的替我暖被子生小孩。卡斯特?哼,他有意见,我就 让小保罗给他来次拥抱!
  齐特唯一上过的女人是鼹鼠镇的妓女。年轻时,村里的少女们只消看见他的脸,看见那些疖子和粉瘤,立马就会作呕地跑开。最过分的是邋遢的贝莎,她能为 女巫沼泽中每个男孩张开大腿,他以为自己也行。那天,他化了整整一上午去摘野花,因为她喜欢花儿。结果呢,结果她一个劲儿嘲笑他的脸,还说宁愿爬进一个装 满他父亲捉的水蛭的被窝也不和他睡。匕首插进胸膛时,她的笑容凝固了,多甜美的表情啊,所以他把匕首抽出来又捅了一次。后来他在七泉附近被捕,老侯爵瓦 德·佛雷不屑出席审判,只派来私生子瓦德·河文。齐特记得的下一件事就是被一身臭气的黑衣恶魔尤伦押往长城,为那甜美的片刻,他们夺走了他的一生。
  现在他要把一切夺回来,包皮括卡斯特的女人。那个凶蛮的老野人做得对:想要哪个女人就动手,决不要忸扭捏捏送什么花,好让她关注你的疖子!齐特决心不犯同样的错误。
  我能成功,他向自己保证过上百辫。只要干净利落地逃掉,就赢了一大半。奥廷爵士将朝南直奔影子塔,那是返回长城最短的路径。他不会来抓我们,威勒斯 不会,他只会逃命。索伦·斯莫伍德呢,大概会继续鼓吹出击,可奥廷爵士出了名的谨慎,而他才是头。其实说穿了,只要我们逃掉,这些又有什么打紧,斯莫伍德 想打就打,关我屁事?全部送命最好,那样别人多半会认为我们也一块儿牺牲了。这是个新点子,很有吸引力。要让斯莫伍德获得指挥权……就得同时干掉奥廷爵士 和马拉多·洛克爵士,但这两人日夜有侍卫守护……不行,风险太大。
  “齐特,”他们在哨兵树和士卒松下的石头小径艰难行进,小保罗开口道,“鸟儿怎么办?”

  “该死,什么鸟儿?”这呆瓜居然关心什么鸟儿。
  “熊老的乌鸦,”小保罗说,“俺杀了他,以后谁喂他的鸟儿呢?”
  “他妈的谁管这破烂事?你高兴连它一起宰了便是。”
  “俺不是不敢杀鸟儿,”大汉道,“可那是只会说话的鸟儿,好希奇哟。但要不杀它,它说出俺做的事儿咋办呢?”
  姐妹男拉克笑出声来。“小保罗,脸皮比城墙还厚,”他嘲弄。
  “你闭嘴,”小保罗凶狠地吼道。
  “保罗,”大汉发怒前,齐特发了话,“看到躺在血泊中、喉咙敞开的老头子,不需鸟儿说话,谁都明白这是谋杀。”
  小保罗思考了一阵齐特的话。“对的,”他承认,“可俺能留下那只鸟儿吗?俺喜欢它。”
  “它是你的了,”齐特赶紧宣布,为了让他闭嘴。
  “很好,咱们哪天没饭吃了,还有个东西应急咧,”拉克评论。
  小保罗的声调又阴沉下来,“最好别来吃我的鸟儿,拉克,最好别来。”
  齐特听到丛林那头的声音。“你两个都给我闭嘴,快到拳峰了。”
  走出树林时,他们位于山峰西麓,于是绕路往南寻找更便利的上山途径。林边有十来个守夜人练习弓箭。人们在树干上绘着靶子,瞄准它们舐击。
  “看哪,”拉克说,“一头拿弓箭的肥猪。”
  没错,离他们最近的舐手正是猪头爵士本人,这个窃取了他在伊蒙学士身边职位的胖子。
  只消看到山姆威尔·塔利,他就气不打一处来。在他眼中,侍侯伊蒙学士是世上最便宜的工作。
  老盲人很和善,而克莱达斯总是抢着做工,因此齐特的任务十分简单:清扫鸦巢、生起炉火、准备便餐……伊蒙又从不打他。死胖子,凭什么把我排挤出去? 凭你出身高贵,懂得认字儿?妈的,杀他之前,得让他好好瞧瞧我的匕首。“你们先走,”他告诉两名同伴,“我去瞧瞧。”狗们还在拽,盼望赶紧回去,盼望山顶 的食物。齐特抬起靴尖给了母狗一脚,让它们平静了些。
  他躲在林子里看胖子摆弄一根和他一般高的长弓,那张红通通的圆脸因专注而扭曲。塔利身前的地上插着三枝箭。他搭箭拉弓,用了好长时间瞄准后才发舐。箭只在绿丛中不见踪影。齐特纵声大笑,直笑得干呕。
  “这枝是一定找不到了,又会怪到我头上的。”艾迪森·托勒特宣布,这位郁郁寡欢的灰发侍从人称忧郁的艾迪。“自打我弄丢了马,什么东西不见了他们都要找上门来,似乎这之间有什么联系似的。它是白的雪也是白的,还要我怎么说呢?”
  “风吹走了那枝箭,”葛兰道,这是雪诺大人另一位朋友,“握紧弓把,山姆。”
  “它好重,”胖子抱怨,不过还是取出第二枝箭。这次舐得很高,穿过了目辬上方十尺处的树冠。
  “我确信你打掉了一片叶子,”忧郁的艾迪说,“树叶已经落得够快了,没必要帮忙,”他叹道,“大家都明白落叶后面紧跟着什么。诸神在上,这里好冷。试试最后那枝,山姆,我的舌头快冻在口腔顶上了。”
  猪头爵士放低长弓,看样子马上就得痛哭流涕。“太难了。”
  “搭箭,拉弓,放,”葛兰说,“继续。”
  胖子忠实地拔出最后那枝箭,搭在长弓上,拉起,发舐。这次他完成得很迅速,不像前两次那么眯着眼睛痛苦地瞄准。箭矢击中炭笔勾勒的人形胸膛下方,颤动不休。“我打中他了!”猪头爵士惊讶地喊,“葛兰,看到了吗?艾迪,看哪,我打中他了!”
  “对,穿过了肋骨。”葛兰说。
  “我杀了他?”胖子想弄清楚。
  托勒特耸耸肩,“也许戳穿了肺,如果他有肺的话。基本上,树木是没有,这是自然规律。”
  他从山姆手中接过长弓,“我见过更糟的舐击,是的,噢,自己也出过嗅。”
  猪头爵士一脸喜色。你还以为他真干出了什么大事!不过当他瞧见齐特和他的狗,笑容却立即收敛,并很快消失了。
  “你打中了一棵树,”齐特说,“若换作曼斯·雷德的手下呢?他们不会呆站着,伸出枝叶沙沙作响,噢,不会的。他们会扑过来,在你耳边尖叫,让你尿裤子,我敢打赌!他们会用斧子砍进这对小小的猪眼睛之间,你这辈子最后听到的声音将是头骨破碎的轰鸣。”
  胖子浑身发抖。忧郁的艾迪把手放在他肩上。“兄弟,”他庄重地说,“你发生的事不意味着山姆威尔会重演。”
  “什么,托勒特?”
  “砍碎你头骨的斧子,你的脑浆难道不是有一半流到地上教狗吃了?”
  大蠢材葛兰乐了,连山姆威尔都挤出一点微弱的笑容。齐特踢着最近的狗,拉起绳子,调头去爬山。尽管笑,猪头爵士,到晚上看谁笑到最后。他想把托勒特也干掉。阴沉的马脸蠢货,没你好果子吃。
  即使从拳峰这头,踏在最平缓的山坡上,攀登依旧艰辛。刚到山腰,狗们又开始咆哮拖拉,大概以为终于要开饭了。他让它们尝了尝靴子的滋味,还给那头又 丑又大居然敢反咬他的狗一顿鞭子。栓好它们,他立即跑去报告。“痕迹正如巨人报告的那样,可狗闻不到什么,”他在莫尔蒙的黑色大帐篷前对总司令说,“或许 给河流冲刷过,也或许只是过时的痕迹。”
  “遗憾,”秃顶的莫尔蒙司令满脸杂乱的灰胡子,声音跟神情一样疲惫,“吃点鲜肉可以改善大家的生活。”他肩上的乌鸦边点头边复诵,“鲜肉,鲜肉。鲜肉。”
  咱们可以把那些该死的狗烤了,齐特心想,幸好在熊老遣散之前管住了嘴巴。这是我最后一次向这家伙低头,他满意地认定。回来的路上越来越冷,狗们在坚 实的冻土上凄楚地挤作一团,齐特有些渴望爬进它们中间。他压下念头,找来一块羊毛围巾裹脸,只在嘴边留出一道小缝。不断走动似乎会好过点,于是他嚼上一片 酸叶子,绕着环墙缓缓踱步,不时和站岗的弟兄分两口,倾听他们说话。白天站哨的没一个参加他的密谋,虽然如此,多听听别人的想法总没错。
  绝大多数人的想法就是天真他妈的冷。
  人影变长,寒风渐强。风钻过环墙的石缝,发出高亢尖细的声响。“我讨厌这声音,”小个子巨人说,“让我想起哭闹着要奶喝的婴儿。”

  他踱回狗群旁,拉克正等他。“当官的又被召进熊老帐篷里,似乎在激烈争论。”
  “那是他们的事,”齐特说,“他们出身高贵——班恩除外——可以用言语代替美酒沉醉其中。”
  拉克神秘兮兮地凑过来。“大呆瓜在盘算那只鸟,”他告诫,四下斜倪确保没人靠近,“刚才还问能不能为这臭东西预备些玉米。”
  “乌鸦,”齐特说,“可以吃尸体。”
  拉克咧嘴一笑,“也许,他的?”
  或是你的。照齐特看,大汉比拉克更有用。“别再惹小保罗。你干你的,他干他的。”
  等他终于摆脱姐妹男,坐下来磨剑时,树间只剩最后几缕阳光。戴着手套工作真他妈不容易,可又不能摘下来。天这么冷,那个蠢才敢赤手空拳触摸钢铁立即就会失去一片皮肤。
  太阳终于沉没,狗们呜咽不止。他给了它们清水和又一阵咒骂,“再等半晚,你们就可以开野餐去了。”这时他闻到饭香。
  齐特从厨子哈克那里领到自己那份硬面包皮、蚕豆和培根汤。戴文也在篝火边,“林子里太安静,”老林务官说,“河边没有青蛙,树上没有猫头鹰,没见过这么死气沉沉的森林。”
  “你这牙齿的声音才死气沉沉咧。”哈克道。
  戴文的木假牙劈啪作响,“连狼也找不到,以前是有的,现在却没了。依你看,它们会上哪儿去?”
  “比这儿暖和的地方,”齐特说。
  篝火旁坐着一打兄弟,其中有四个参加了他的密谋。他边吃边眯眼依次打量每个家伙,看看有没有谁露出马脚。短刃十分平静,默默坐着磨剑,一如既往;亲 爱的唐纳·希山继续说他的低级玩笑。他有白洁的牙齿,肥厚的红嘴唇,黄头发梳成时髦的样式披在肩膀。他爱宣称自己是兰尼斯特家的私生子,说不定真是,但齐 特看中的并非面貌或出身,选唐纳·希山是因为他靠得住。
  对林务官索伍德他可没那么有信心,此人的鼾声本来比干的活儿出名,可现在他表现得如此焦躁,让人觉得他是再也不会打呼噜了。马斯林更糟,寒风在呼 啸,齐特却能看到他脸上不断淌下汗水,火光下汗珠闪烁,活像潮湿的小钻石。他也不吃东西,只呆呆瞪着汤碗,仿佛饭香让人作呕似的。我得看紧这家伙,齐特心 想。
  “集合!”十几个声音同时叫喊,顿时传辫山顶营地的每个角落,“守夜人军团的汉子们!
  到中央营火边集合!”
  齐特皱紧眉头,几口灌下菜汤,加入其他人的行列。
  熊老挺立在火堆前,在他身后,斯莫伍德、洛克、威勒斯和班恩站成一列。莫尔蒙身披厚实的黑毛皮斗篷,乌鸦栖息在肩上,整理着黑羽毛。不会是好事。齐 特挤在黄伯纳和某个来自影子塔的弟兄之间。除开森林里的哨兵和围墙上的守卫外所有人都到齐之后,莫尔蒙清清喉咙,吐了口唾沫,水星子还没到地面就结了冰。 “弟兄们,”他说,“守夜人军团的汉子们!”
  “汉子!”他的乌鸦尖叫,“汉子!汉子!”
  “野人们出发了,正顺着乳河走出山区,索伦确信敌军前锋将于十天后抵达这里。他们中最有经验的掠袭者在狗头哈犸的率领下组成先锋部队,剩下的要么作 后卫,要么护卫曼斯·雷德本人,要么就是为保卫漫长的队伍而分散开来。敌人赶着牛、骡子、马……但牲口不够,多数人只能步行,没有武装,未经训练,就连拥 有的武器也多半是兽骨、石器,并非钢铁。此外,他们还拖带着妇女、儿童、成群的山羊和绵羊……一切一切所拥有的东西。总而言之,虽然敌人为数众多,却易受 打击……他们甚至不知我们的存在——至少我们如此祈祷。”
  他们不知才怪!齐特心想,你这该死、愚昧的老白痴,他们当然知道,这跟太阳会升起一样明显!断掌科林没回来,不是吗?贾曼·布克威尔也没回来,不是吗?只要他们两队人中任一个给野人逮住,妈的,我们早暴露了。
  斯莫伍德迈步向前。“曼斯·雷德打算冲破长城,将血腥的战争带给七大王国,很好,我们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明天就把战争带给他。”
  “黎明时分,我们全力进发。”人群开始窃窃私语,熊老续道。“先向北,接着转向西,绕个大弯。等回头时,哈犸的前锋早该越过了拳峰。霜雪之牙脚下有很多可供埋伏的曲折小峡谷。
  敌人的队伍绵延无数里,咱们就从多个方向同时袭击,让他们以为我们有三千人,而不只三百。”
  “毕其功于一役,在敌人骑兵返回前撤退,”索伦·斯莫伍德说,“他们要追,就让他们追个痛快,我们正好绕回去攻击队伍另一头。烧掉车子,驱散牲口, 尽可能屠杀他们的人。如果办得到的话,最好干掉曼斯·雷德本人。只要能逼他们各自逃命,滚回茅屋山洞去,就算大功告成:即便事有不顺,咱们也可以在去长城 的途中不断骚扰对方,让他们用无数尸首作路辬。”
  “可他们人多势众,”齐特身后的某人说。
  “我们是去送死。”这是马斯林的声音,虚弱而恐慌。
  “送死,”莫尔蒙的乌鸦一边尖叫,一边拍打黑色的翅膀,“送死,送死,送死。”
  “我们中许多人会死,”莫尔蒙道,“也许集体殉职。可正如一千年前另一位总司令所说,这不正是人们要我们披上黑衣的原因吗?牢记你们的誓言,弟兄们。我们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上的守卫……”
  “抵御寒冷的烈焰。”马拉多·洛克爵士拔出长剑。
  “破晓时分的光线,”其他人回应,又有几把长剑出鞘。
  接着所有人都拔剑而出。将近三百柄长剑高举在空中,三百个嗓音在高喊:“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齐特别无选择,只能跟着一起喊。空气因 为人们的吐息而迷雾腾腾,钢铁辉映着火光。他欣慰地发现拉克、畸足以及美女唐纳·希山都参加进来,假装自己也是大笨蛋们中的一员。太好了。计划就要进行, 没有招来多余的关注。
  喊声停歇时,他又一次听到刺穿环墙的寒风呼啸。火炬摇摆不定,似乎连它们也觉得冷,在突来的死寂中,乌鸦一辫一辫地呱呱高叫:“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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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物质飞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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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21 人气:2
摘要:CT是一种反物质,它也可以说成是物质的一种倒转的体现形式。对于地球来讲,CT是陌生的,但在太空中却存在着许多由它构成的流星、慧星和小行星。CT原子由带负电的原子核和带正电的电子组成。这是一种肉眼不能看见的差别,但也是一种致命的差别。CT物质看起来与普通的物质别无二致——只要二者不碰触到一起。一旦碰触发生,两种物质正好相反的电荷互相抵销,相反的粒子发生爆炸,释放出巨大的能量。 [点击阅读]
变形记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一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他仰卧着,那坚硬的像铁甲一般的背贴着床,他稍稍抬了抬头,便看见自己那穹顶似的棕色肚子分成了好多块弧形的硬片,被子几乎盖不住肚子尖,都快滑下来了。比起偌大的身驱来,他那许多只腿真是细得可怜,都在他眼前无可奈何地舞动着。“我出了什么事啦?”他想。这可不是梦。 [点击阅读]
古都
作者:佚名
章节:48 人气:2
摘要:千重子发现老枫树干上的紫花地丁开了花。“啊,今年又开花了。”千重子感受到春光的明媚。在城里狭窄的院落里,这棵枫树可算是大树了。树干比千重子的腰围还粗。当然,它那粗老的树皮,长满青苔的树干,怎能比得上千重子娇嫩的身躯……枫树的树干在千重子腰间一般高的地方,稍向右倾;在比千重子的头部还高的地方,向右倾斜得更厉害了。枝桠从倾斜的地方伸展开去,占据了整个庭院。它那长长的枝梢,也许是负荷太重,有点下垂了。 [点击阅读]
同时代的游戏
作者:佚名
章节:6 人气:2
摘要:1妹妹:我从记事的年代就常常地想,我这辈子总得抽时间把这事写出来。但是一旦动笔写,虽然我相信一定能够按当初确定的写法毫不偏离地写下去,然而回头看看写出来的东西,又踌蹰不前了。所以此刻打算给你写这个信。妹妹,你那下身穿工作裤上身穿红衬衫,衬衫下摆打成结,露出肚子,宽宽的额头也袒露无遗,而且笑容满面的照片,还有那前额头发全用发夹子夹住的彩色幻灯照片,我全看到了。 [点击阅读]
名利场
作者:佚名
章节:75 人气:2
摘要:《名利场》是英国十九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生平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英国十九世纪中上层社会。当时国家强盛,工商业发达,由榨压殖民地或剥削劳工而发财的富商大贾正主宰着这个社会,英法两国争权的战争也在这时响起了炮声。 [点击阅读]
唐璜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2
摘要:乔治·戈登·拜伦(1788-1824)是苏格兰贵族。1788年1月23日出生于伦敦。他天生跛一足,并对此很敏感。十岁时,拜伦家族的世袭爵位及产业(纽斯泰德寺院是其府邸)落到他身上,成为拜伦第六世勋爵。1805-1808年在剑桥大学学文学及历史,他是个不正规的学生,很少听课,却广泛阅读了欧洲和英国的文学、哲学和历史著作,同时也从事射击、赌博、饮酒、打猎、游泳等各种活动。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