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冰与火之歌2 - 第二卷 列王的纷争 第13章 琼恩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根据山姆找到的古老地图,这里叫白树村,但在琼恩眼中,此地实在算不上什么村庄:四栋单以石块砌成,没刷砂浆的单房屋子,业已倒塌,环绕着空空的羊圈和一口井。房舍的屋顶铺着草皮,窗户则用破烂的毛皮遮盖。房屋上方有一棵高大畸形的鱼梁木,暗红的叶子,苍白的枝干。我闻到大便的味道这是琼恩·雪诺毕生所见最大的一棵树,树干宽近八尺,枝叶繁茂扩张,将整个村落都笼罩于下。但真正令他不安的并非树的体积,而是树上那张脸……尤其是那张嘴。那并非一条简单的横向切割,而是一个锯齿状的空洞,大小足以吞下一只羊。但灰烬里的东西不是羊骨,不是羊的头颅。“一棵古树。”莫尔蒙坐在马上,皱紧眉头。“古树!”他的乌鸦站在他肩膀上出声赞同,“古树,古树,古树!”“它蕴涵着力量。”这股力量连琼恩都能感觉到。一身黑甲的索伦·斯莫伍德在树干旁下马,“瞧瞧这张脸,难怪当初人类刚到维斯特洛时见了会惧怕,连我都想操起斧头把这鬼东西砍掉。”琼恩道:“我的父亲大人相信面对心树,任何人都无法欺瞒,因为旧神在此无所不知。”“我父亲也这么坚信。”熊老说,“去,把那个骷髅头拿给我瞧瞧。”琼恩听令下马。他背后斜挂长爪,包皮着黑皮革剑鞘。长爪是一把一手半用的长柄剑,是熊老为感谢琼恩救他一命而特意相赠。别人总爱笑话这是“杂种拿的杂种剑”。剑柄专门为他重新打造,圆球用淡色白石雕成狼头形状。剑刃本身则是瓦雷利亚钢,古老、轻盈且锐利。他蹲下来,伸出戴着手套的手探进树口。树洞内满是干涸的红色树汁,被火烧得焦黑。他在骷髅头下又看到另一个比较小的头骨,下巴开裂,半掩于灰烬和碎骨中。他将头骨拿给莫尔蒙,熊老双手举起,望进骷髅空洞的眼窝。“野人会烧掉他们的死者,这事我们早就知道。唉,只可惜以前还有人迹可寻的时候,没有问问他们为何这么做。”琼恩·雪诺想起尸鬼死而复生,苍白的死人脸上一双蓝眼闪闪发亮。他很清楚野人为何烧掉死者,琼恩心照不宣地想。“若是骨头会说话就好了,”熊老咕哝,“这家伙可以告诉咱们不少事:他怎么死的?谁烧了他?为什么要烧?野人都跑哪里去了?”他叹口气,“传说森林之子能和死者交谈,可惜我不能。”他把骷髅头掷回树洞,扬起一阵灰烬。“给我仔细搜寻这几间房屋。‘巨人’,你上树看看。把猎犬带过来,或许这次留下的踪迹比较新鲜。”但他的口气对后者却颇不以为然。每间屋子都派出两人搜查,以免有所遗漏。琼恩和消沉的艾迪森·托勒特配在一组,他是个满头灰发的侍从,瘦得像根长枪,大伙儿都叫他“忧郁的艾迪”。“死人会走路还不够可怕?”他们一边穿过村庄,他一边对琼恩说,“这会儿熊老竟还要他们讲话?我敢担保,他们说不出什么好话。再说了,谁知道骨头会不会撒谎?为什么人死了就会变诚实变聪明呢?我看死人八成挺无聊,一肚子牢骚--嫌泥地太冷啦,我的墓碑应该要大一点啦,为什么他身上长的虫比我多啦……”琼恩得弯身才能走进低矮的门槛,屋内是扎实的泥地,没有任何家具,也无居住痕迹,只是屋顶排烟口下有少许炭灰。“真不是个住人的地方,”他说。“我出生的房子就跟这差不多,”忧郁的艾迪表示,“那还算黄金岁月咧,之后就开始过苦日子了。”艾迪看着屋角的干稻草堆,渴望地说,“给我全凯岩城的金子,也不比在床上睡一觉。”“你说,这是床?”“比泥地软,头上又有屋顶,当然是床。”忧郁的艾迪嗅了嗅,“我闻到大便的味道。”味道很淡,“应该干掉很久了,”琼恩说。屋子似乎空弃了一段时间,他跪下来,伸手拨弄稻草堆,看看下面是否有所隐藏,接着又沿墙仔细搜索。一无所获。“这儿什么也没有。”他原本就不预期会有所发现,白树村是他们北行以来经过的第四个聚落,每个地方的情形都一样,居民早已带着少得可怜的家当和所有的牲口悄然离去。而这些村庄又没有任何遭受攻击的迹象,只是单纯地……空无一人。“你觉得他们到底碰上了什么?”琼恩问。“一定是我们想像不到的倒楣事,”忧郁的艾迪说,“哎,要我想像其实不难,但我瞧还是算了。知道倒楣还不够惨?胡思乱想干嘛?”他们从屋里出来时,两只猎犬正在门旁闻闻嗅嗅。其他的狗儿则在村里四处搜寻,管狗的齐特冲它们高声咒骂,他讲话总少不了几分脾气。天光渗过鱼梁木的红叶洒落下来,把他脸上的疔子照得通红。当他看到琼恩,便眯起眼睛,他们彼此素无好感。其他几间屋也空荡荡的。“不见啦!”莫尔蒙的乌鸦叫着飞上鱼梁木枝头,俯瞰他们。“不见啦,不见啦,不见啦!”“一年前还有野人住在白树村。”索伦·斯莫伍德穿着杰瑞米·莱克爵士的闪亮黑甲和浮雕胸铠,模样比莫尔蒙更华贵。他的厚披风边缘繁复地绣着貂皮,钩扣则是交叉银锤,莱克家族的标记。那原本是杰瑞米爵士的披风……然而尸鬼夺走了杰瑞米爵士的性命,而守夜人军团向来不浪费任何东西。“去年劳勃在位,国内相安无事,”负责指挥斥候,长得十分壮硕的贾曼·布克威尔评道,“这一年变化可真大。”“有件事没变,”马拉多·洛克爵士坚持,“野人越少,麻烦越少。不管他们有什么下场,我都不觉得可惜,反正净是些土匪和杀人犯。”琼恩头顶的红叶传来一阵飒飒声,两根枝干向侧旁分开,一个小个子松鼠般灵活地在枝干间游移。贝德威克身高不到五尺,但一头灰发却暴露了他的年龄。其他游骑兵戏称他为“巨人”。他站在大火儿头上的分叉处说:“北边有水源,可能是个湖。西面有几座丘陵,但不高。除此之外啥都没啦,诸位大人。”雪往往意味着死亡“我们今晚可以在此扎营。”斯莫伍德提议。熊老抬起头,透过鱼梁木的苍白枝干和红叶搜寻天光。“不行,”他说,“巨人,还有几时天黑?”“大概三小时,大人。”“那我们继续北行,”莫尔蒙作了决定,“走到湖边,在那里扎营,说不定还能抓几条鱼加菜。琼恩,拿纸笔来,我早该给伊蒙师傅写信了。”琼恩从自己鞍袋里找出羊皮纸、羽毛笔和墨水,递给总司令。莫尔蒙字迹潦草地写道:白树村,第四个村落,无人,野人已离开。“去找塔利,叫他把信送出去。”说完他将信递给琼恩,接着一吹口哨,他的乌鸦便从树上飞下,停在马头上。“玉米!”乌鸦点头提议,马儿嘶叫两声。琼恩翻上坐骑,掉转马头,快步离去。鱼梁巨木树荫之外,守夜人军团的弟兄们站在较小的树下,照料马匹、嚼食渍牛肉条、撒尿、搔头、或是相互交谈。当继续前进的命令传达下来,众人便停止谈话,纷纷上马。贾曼·布克威尔的斥候率先出发,前锋纵队由索伦·斯莫伍德率领,接下来是熊老指挥的主力部队,跟着是马拉多·洛克爵士的辎重队和驮马队,殿后的是奥廷·威勒斯爵士。人员一共两百,马匹则有三百。近来,他们白昼沿着狩猎小径和溪流河床--弟兄们通常戏称其为“游骑兵之路”--前进,逐渐深入极北的太古荒野。入夜后则在星空下扎营,抬头可见彗星。黑衣弟兄们初离黑城堡时,精神振奋,一路谈笑风生,但近来似乎被林间的寂静所感染,渐渐沉默下来。笑闹日渐稀少,脾气却越见暴躁。谁也不肯承认自己害怕--再怎么说,他们可都是守夜人军团的汉子--但琼恩能感觉出那种不安。四个空无一人的村落,到处不见野人踪迹,动物们也逃窜无踪。就连经验老到的游骑兵也承认,鬼影森林从未像现在这么鬼影幢幢。琼恩一边骑马,一边摘手套,让灼伤的手指透透气。它们难看死了。他忽然想起自己以前常用它们拨乱艾莉亚的头发。他那干巴巴的小妹啊,不知现在过得怎么样。想到此生很可能无法再拨弄她的头发,他不禁有些感伤。于是他开始一张一阖地活动手指,若是让使剑的右手僵硬笨拙下去,那他就完了。长城之外,剑是人存活之本。山姆威尔·塔利和其他事务官在一起,正忙着给马喂水。他需要照料三匹马:除了自己的坐骑,外加两匹驮马,它们各带一个铁丝和柳条编成的大鸟笼,里面装满乌鸦。一见琼恩走近,鸟儿便纷纷拍翅,透过笼栅朝他尖叫,有几只的声音实在很像人类的语言。“你教它们说话?”他问山姆“只教了几个字,有三只学会了说‘雪诺’。”“听着鸟尖叫我的名字已经够奇怪了,”琼恩说,“更何况黑衣弟兄最不想听的就是雪。”在北方,雪往往意味着死亡。“你们在白树村发现什么没有?”“骷髅、骨灰和空房。”琼恩把卷起的羊皮纸递给山姆,“熊老要你把信寄给伊蒙。”山姆从笼中抓出一只鸟,为它顺顺羽毛,绑好信息,然后说:“勇敢的鸟儿,回家啰,回家。”乌鸦嘎嘎叫了两句莫名的语言回应他,然后山姆朝空中一抛,鸟儿便拍动翅膀,穿过树梢飞上天际。“真希望它能带我一起走。”“你还这么想?”“嗯,”山姆说,“是啊,不过……我已经没那么害怕了,真的。头天晚上,每当我听见有人起来如恭,都以为是野人偷摸进来要割我喉咙。我生怕自己眼睛一闭就再没机会睁开,可是……嗯……到天亮还是没事。”他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我胆子虽小,却并不笨。我骑马骑到脚破皮,躺在地上睡得腰酸背痛,可我现在已经不怕了。你瞧,”他试图向琼恩展示自己的手掌有多沉稳。“这几天,我一直在研究地图。”世事实在难料,琼恩心想,两百勇士离开长城,其中唯一没有越来越怕的竟是山姆这个众所皆知的懦夫。“我看你是块当游骑兵的料,”他玩笑道,“再隔几天,你就会想学葛兰的样,当个侦察兵了。怎么,要不我去跟熊老建议?”“你千万不要!”山姆拉起他那件大黑斗篷的兜帽,步履蹒跚地爬上马背。他的坐骑是头大犁马,行动缓慢又笨拙,但也只有它能负担他的重量,游骑兵的战马没办法。“我本希望今晚能在村子过夜,”他失望地说,“能在屋里睡觉该有多好。”“就那几间屋也不够啊。”琼恩也上了马,冲山姆笑笑,然后策马离去。队伍已经行动起来,所以他远远绕过村庄,避开拥挤的人流,反正白树村他也看够了。白灵突然从矮树丛里窜出,吓得马儿连忙前脚跃起,躲了开去。白狼跑到离队伍很远的地方觅食,但相比斯莫伍德派去收集食物的人,它的运气也好不了多少。森林里和村落一样空荡荡的,某天晚上,戴文在营火边告诉他。“我们队伍庞大,”琼恩对他说,“猎物大概早被行军的噪音吓跑了吧。”“他们是被吓跑的,至于被啥东西,我可就不敢说了。”戴文道。琼恩待马儿平静下来,白灵也脚步轻快地跟在旁边,便继续追赶莫尔蒙。司令正在绕行山楂丛。“鸟儿放出去了?”熊老问。“是的,大人。山姆在教鸟儿说话呢。”熊老哼了一声,“他会后悔的。这些该死的东西成天吵个没完,却没半句管用。”他们静静骑了一段,后来琼恩道:“如果我叔叔之前也发现这些村落没有人--”“--他便会想办法找出原因,”莫尔蒙替他把话说完。“我看有什么人或什么东西不希望这消息传出去。哎,等科林跟我们会合,这就是支三百人的军队。不管是什么敌人,咱们可没那么好对付。我们会找到他们的,琼恩,我跟你保证。”我就说有死人嘛或许,是他们找到我们,琼恩暗想。
或许您还会喜欢:
暗店街
作者:佚名
章节:33 人气:0
摘要:一我的过去,一片朦胧……那天晚上,在一家咖啡馆的露天座位上,我只不过是一个模糊的影子而已。当时,我正在等着雨停,——那场雨很大它从我同于特分手的那个时候起,就倾泻下来了。几个小时前,我和于特在事务所①里见了最后一次面,那时,他虽象以往一样在笨重的写字台后面坐着,不过穿着大衣。因此,一眼就可以看出,他将要离去了。我坐在他的对面,坐在通常给顾客预备的皮扶手椅里。 [点击阅读]
暗藏杀机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一九一五年五月七日下午两点,卢西塔尼亚号客轮接连被两枚鱼雷击中,正迅速下沉。船员以最快的速度放下救生艇。妇女和儿童排队等着上救生艇。有的妇女绝望地紧紧抱住丈夫,有的孩子拼命地抓住他们的父亲,另外一些妇女把孩子紧紧搂在怀里。一位女孩独自站在一旁,她很年轻,还不到十八岁。看上去她并不害怕,她看着前方,眼神既严肃又坚定。“请原谅。”旁边一位男人的声音吓了她一跳并使她转过身来。 [点击阅读]
暮光之城1:暮色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0
摘要:序幕我从未多想我将如何死去,虽然在过去的几个月我有足够的理由去思考这个问题,但是即使我有想过,也从未想到死亡将如此地降临。我屏息静气地望着房间的另一头,远远地凝视着猎人那深邃的眼眸,而他则以愉快的目光回应我。这无疑是一个不错的死法,死在别人——我钟爱的人的家里。甚至可以说轰轰烈烈。这应该算是死得其所。我知道如果我没有来福克斯的话,此刻也就不必面对死亡。但是,尽管我害怕,也不会后悔当初的决定。 [点击阅读]
暮光之城3:月食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0
摘要:谨以此书献给我的丈夫,潘乔感谢你的耐心、关爱、友谊和幽默感以及心甘情愿在外就餐也感谢我的孩子们,加布、塞斯及艾利感谢你们使我体验了那种人们甘愿随时为之付出生命的爱火与冰①有人说世界将终结于火,有人说是冰。从我尝过的欲望之果我赞同倾向于火之说。但若它非得两度沉沦,我想我对仇恨了解也够多可以说要是去毁灭,冰也不错,应该也行。 [点击阅读]
暮光之城5:午夜阳光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每天的这个时候,我总是祈祷自己可以入睡。高中——或者称为炼狱更为恰当!如果有什么方式能够弥补我的罪过,那恐怕就是我读高中的记录了。这种厌烦感不是我曾经体会过的,每一天看上去都要比前一天更加极度无聊。也许这就是我睡眠的方式——如果说,睡眠的含义就是在变幻的时期内处于呆滞状态的话。我凝视着食堂角落水泥墙上的裂纹,想象着它们所呈现的花纹其实并不存在。 [点击阅读]
最优美的散文
作者:佚名
章节:93 人气:0
摘要:冬日漫步(1)[美国]亨利·大卫·梭罗亨利·大卫·梭罗(1817—1862),博物学家、散文家、超验现实主义作家。生于美国康科德,毕业于剑桥大学。他是一名虔诚的超验主义信徒,并用毕生的实践来体验这一思想,曾隐居家乡的瓦尔登湖长达两年之久,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其代表作《瓦尔登悍又名《乎散记》,是他隐居生活的真实记录。 [点击阅读]
最先登上月球的人
作者:佚名
章节:7 人气:0
摘要:最先登上月球的人--一、结识卡沃尔先生一、结识卡沃尔先生最近,我在商业投机上遭到了丢人的失败,我把它归咎于我的运气,而不是我的能力。但一个债权人拼命逼我还债,最后,我认为除了写剧本出售外,没别的出路了。于是我来到利姆,租了间小平房,置备了几件家具,便开始舞文弄墨。毫无疑问,如果谁需要清静,那么利姆正是这样一个地方。这地方在海边,附近还有一大片沼泽。从我工作时挨着的窗户望去,可以看见一片山峰。 [点击阅读]
最后的明星晚宴
作者:佚名
章节:7 人气:0
摘要:浅见光彦十二月中旬打电话约野泽光子出来,照例把见面地点定在平冢亭。平冢亭位于浅见和野泽两家之间,是平冢神社的茶馆。据说神社供举的神是源义家,至于为什么叫平冢神社,个中缘由浅见也不清楚。浅见的母亲雪江寡妇很喜欢吃平冢亭的饭团,所以母亲觉得不舒服的时候,浅见必定会买一些饭团作为礼物带同家。浅见和光子在平冢亭会面,并非出于什么特别的考虑,而且饭团店门前的氛围也不适合表白爱意。对此,光子也心领神会。 [点击阅读]
最后的莫希干人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0
摘要: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初,美国才开始摆脱对英国文学的依附,真正诞生了美国的民族文学。而书写这个文学《独立宣言》的代表人物,是欧文和库柏,他们同为美国民族文学的先驱者和奠基人,欧文被称为“美国文学之父”,而库柏则是“美国小说的鼻祖”。库柏的长篇小说《间谍》(一八二一),是美国文学史上第一部蜚声世界文坛的小说。他的代表作边疆五部曲《皮裹腿故事集》,影响更为广远;而《最后的莫希干人》则为其中最出色的一部。 [点击阅读]
最后致意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0
摘要:我从笔记本的记载里发现,那是一八九二年三月底之前的一个寒风凛冽的日子。我们正坐着吃午饭,福尔摩斯接到了一份电报,并随手给了回电。他一语未发,但是看来心中有事,因为他随后站在炉火前面,脸上现出沉思的神色,抽着烟斗,不时瞧着那份电报。突然他转过身来对着我,眼里显出诡秘的神色。“华生,我想,我们必须把你看作是一位文学家,"他说。“怪诞这个词你怎么解释的?”“奇怪——异常,"我回答。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