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别相信任何人 - 第二章 克丽丝的秘密日记 11月14日,星期三(3)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你知道她的名字吗?”
  “恐怕我不知道。这些照片在你的档案里,没有标注。”
  我点点头。一个老朋友。我当然知道这个——我想要的是她的名字。
  “不过你说我对照片有反应?”
  “其中一些,是的。”
  “这很好吗?”
  “我们需要对结果作更详细的研究才能真正确定可以得出什么结论。这项技术很新,”他说,“具有实验性。”
  “我明白了。”我切掉胡萝卜蛋糕的一块角。蛋糕有点苦,糖霜又太甜。我们沉默地坐了一会儿。我问他要不要蛋糕,他拍着肚子拒绝了。“得小心这个!”他说,尽管我认为他还完全不用担心。他的肚子现在看上去还很平,虽然看起来它是会长出一个大肚皮的那种类型。不过至少现在他还年轻,岁月还没有在他身上留下痕迹。
  我想到了自己的身体。我不胖,体重甚至没有超标,但它仍然让我吃惊。我坐下时它露出的模样跟我期望的不一样。我的臀松松垮垮,迭起腿时两条粗糙的大腿互相摩擦着。我前倾身体去取杯子,乳房在内衣里摇晃,仿佛在提醒我它们的存在。淋浴时我感到手臂下的皮肤轻微地晃荡,几乎难以察觉。我比想象中要胖,占去了更多的空间。我不是一个小女孩,体格紧凑,皮肤紧紧地裹在骨架上,甚至不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女,我的身体开始分离出脂肪了。
  我看着碰也没有碰的蛋糕,好奇未来会怎么样。也许我会继续发胖,我会变得矮矮肥肥,像一个派对气球一样越来越鼓。也有可能我会保持现在的体型,但一直都对它无法接受,眼睁睁地看着脸上的皱纹变深、手上的皮肤变得跟洋葱皮一样薄,我在浴室里的镜子里一步一步地变成一个老女人。
  纳什医生低下头挠他的头顶。透过他的头发我可以看到头皮,顶心的一圈头皮格外明显。我想,他现在还不会注意到,不过有一天他会的。他会看到从后背角度照的自己的照片,或者在更衣室把自己吓一跳,还有可能他的理发师或女朋友会说上几句。岁月不会饶过任何一个人,只不过方式不同而已,当他抬起头时我想。
  “噢。”他用一种强装出来的开心口吻说,“我给你带了些东西。一份礼物。嗯,不算是礼物,只不过是一件你可能想要的东西。”他弯腰从地上拿起他的公文包皮。“可能你已经有一本了。”他说着打开公文包皮拿出一个包皮裹,“给你。”
  我拿到的时候就知道里面是什么。还能是什么呢?它在我的手里沉甸甸的。他用一个加厚软垫信封把它裹了起来,用胶带封了口,上面用粗粗的黑色记号笔写着我的名字。克丽丝。“这是你的小说。”他说,“你写的那本。”
  我不知道是什么感觉。证据,我想。可以证明我写的日志是真的,如果明天我需要证据的话。

  信封里是一本小说,我把它拿了出来。是个平装本,不新了。封面上有个咖啡杯印痕,书页的边缘老旧泛黄。我挺好奇纳什医生是不是给了我他自己的书、现在这书市面上还能不能买得到。拿着手里的书我又一次看见那天看见的自己:年轻,非常年轻,努力伸手想要拿到这本书,靠它找到写下一本的办法。不知道为什么我知道那没有成功——第二本小说一直都没有完成。
  “谢谢你。”我说,“谢谢你。”
  他笑了:“不要客气。”
  我把它放在大衣下,回家的一路上,它在那儿像一颗心脏一样跳动。
  我回到家便打开了自己的小说,但只翻了翻。我想在本回家之前在日志里尽量多记一些记得的事,但等一写完我就匆忙下楼仔细察看纳什医生给我的东西。
  我把书翻了一面。封面上用蜡笔画了一张书桌,桌上放着一台打字机。一只乌鸦蹲在打字机的托架上,头歪到一边,仿佛是在读夹在机器里的纸。乌鸦的头顶写着我的名字,再上面是书名。
  致早起的鸟儿们,书名如是写道。作者署名克丽丝·卢卡斯。
  打开书时我的手开始颤抖。里面是扉页,有题词。致我的父亲,然后是,我想念你。
  我闭上了眼睛。一幕回忆突然闪现。我看见父亲躺在床上,在明亮的白色灯光下,他的皮肤透亮,渗出的汗水几乎让他闪闪发光。我看见他手臂上插着的一根管子、从一个输液瓶架上吊下来的一包皮透明液体、一个纸板托盘和一缸药丸。一名护士正在量他的脉搏和血压,他没有醒。坐在床另一边的母亲努力不让自己哭出声,而我在试着把眼泪逼出来。
  一股味道传了过来。新鲜的花朵和又低洼又肮脏的泥土。香甜而又恶心。我看见我们火化他的那一天。我穿着黑色衣服——不知道为什么我知道这么穿对我并不少见——但这次没有化妆。我的母亲挨在我的祖母旁边坐着。重幔打开,棺木走远了,我哭着想象我的父亲变成尘粒和灰烬。母亲紧紧地握住我的手,然后我们回了家,在太阳下山时喝着便宜的、咝咝冒泡的酒、吃着三明治,她在暮色中痛哭起来。
  我叹了口气。图像消失了,我睁开了眼睛,面前是我的小说。
  我翻到首页开头的句子。就在那时,我写的是,发动机哀鸣着,她的右脚死死地踩在油门踏板上,她放开方向盘闭上了眼睛。她知道一定会这样。她知道结局。她一直都知道。
  我翻到了小说的中间。我在那儿读了一段,然后读了接近结尾的一段。
  我写的是一个名叫“露”的女人和一个叫“乔治”的男人(我猜是她的丈夫),小说起源于一场战争。我感到有点失望。我不知道我原本在期待什么——也许是自传?——但似乎这本小说能够提供的答案是有限的。

  不过,当翻过书看着封底时我想,至少我写完了、出版了。
  该放作家照片的地方什么都没有,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作者简介。
  克丽丝·卢卡斯1960年出生于英格兰北部,她于伦敦大学文学院获得英文学位,现居住于伦敦。这是她的第一部小说。
  我暗暗微笑,感觉到一阵幸福和骄傲。这是我写的。我想读它、想解开它的秘密,但又不想。我担心现实也许会击碎我的快乐。要么我会喜欢这部小说,于是觉得很难过我再也写不出第二本了;要么我不喜欢,为自己从来没有发挥过才智感到沮丧。我不知道哪种情况更有可能,但我知道有一天,因为无法抗拒自己唯一的成就的吸引,我会找到答案,我会去发掘。
  但不是今天。今天我有别的东西要去发掘,比悲伤糟糕得多的东西,比纯粹的沮丧更具破坏力。一些可能撕裂我的东西。
  我试着把书塞进信封,里面有别的东西。一张纸条,迭了四迭,规规整整。纳什医生在上面写着:我想你可能对它感兴趣!
  我打开了纸条。在顶端他写着《旗帜,1988年》,下面是一篇报纸文章,旁边有张照片。我盯着那张纸看了一两秒钟才意识到这篇文章是关于我的小说的评论,照片里的人是我。
  我拿着纸发起了抖。我不知道为什么。这是多年前的古董了;无论是好是坏,影响早已不复存在。现在这已经成为历史,它的涟漪已经完全平复。但它对我很重要。多年以前我的成果获得了什么样的评价,当时我成功吗?
  我匆匆地扫了一遍文章,希望在不得不分析细节之前了解大致的基调。词语一个接一个向我蹦来,正面的居多。考究。富有洞察力。有技巧。人文精神。冷酷。
  我看着照片。它是黑白的,照片里的我坐在一张桌子旁,身体对着相机,动作别扭地抱着自己。有什么事情让我颇觉不舒服,我不知道是照相机镜头后面的人还是我坐的姿势。除此之外我在微笑。我的头发长而松软,虽然照片是黑白的,但它的颜色似乎比现在更深,好像我染过头发或者它当时还没有干。我的身后有通向露台的门,门后照片角落处隐约可见一棵光秃秃的树。相片下面有一句说明:克丽丝·卢卡斯,摄于她伦敦北部的家。
  我意识到这一定是我与纳什医生曾经拜访过的那所房子。有一瞬间我几乎无比渴望想要回到那里,带上这张照片对自己说是的,是真的;我曾经存在过,在这里,那是我。
  但当然我已经知道了。尽管我再也记不得它,我知道站在厨房里我记起了本。本,和他上下摆动的、勃起的下身。
  我笑了,用手指尖抚摸着照片,像一个盲人一般寻找着隐藏的线索。我的目光追随着照片中自己的发尾,手指摸索着相中人的面容。在照片里我看起来不是很舒服,但又莫名其妙地容光焕发,仿佛我正保守着一个秘密,像怀揣一个咒语一样揣着它。是的,我的小说已经出版了,但还有什么别的事,不止这些。

  我仔细看着照片。我可以看到宽松衣服下自己胀鼓鼓的胸部、我用一只手抱着肚子的模样。一幕记忆突然气泡一般冒了出来——我正坐着拍这张照片,面前的摄影师站在三脚架后面,刚刚跟我谈过我的作品的记者在厨房走来走去。她大声喊着问拍得怎么样了,我和摄影师都兴高采烈地回答,“很好!”便笑了起来。“马上就好了。”他说着换了胶片。记者点上一支烟又喊起来——问的不是我是否介意——而是问我家是不是有烟灰缸。我有点恼火,但也不太生气。事实是我自己非常想抽上一支,但我已经戒烟了,自从我发现——我又看了看照片,然后明白了过来。在照片里,我怀着孕。
  我的思维停顿了一会儿,接着开始飞转。刚刚意识到的事实逐渐伸出清晰的棱角,把我的思维绊了一跤:坐在餐室里拍照片的时候,我不仅曾经怀过孩子,而且我知道这件事,为此还很高兴。
  这说不通。发生了什么事?这个孩子现在该有——多大了?18?19?20?
  但孩子现在不在了,我想。我的儿子在哪里?
  我觉得我的世界再次颠覆。那个词:儿子。我曾经这样想过,曾经肯定地自言自语过。不知何故在内心深处,我知道怀的是个男孩。
  我握住椅子边试着不让自己跌倒,这时另一个词冒出了记忆的水面,炸开。亚当。我感觉我的世界滑出了一道车轨,跌上了另一道。
  我曾经有过孩子。我们叫他亚当。
  我站起身,放着小说的包皮裹滑到了地板上。我的思绪像呼呼作响的引擎一样疯转,一股劲儿在体内左突右奔,仿佛拼命想要找到出口。客厅的剪贴簿里也没有他。我知道。如果今天早上翻到过一张自己孩子的照片,我会记得的。我会问本那是谁,我会在日志里记下来。我把纸条跟书一起塞进信封里跑上楼。在浴室里我站在镜子前面。我根本没有看自己的脸一眼,而是看着镜子周围那些过去的照片,那些我失去记忆时用以构建自身的照片。
  我和本。我的单身照,还有本的单身照。我们两人与另一对年纪比我们大的夫妇的合影,我觉得那是他的父母。年轻得多的我,系着一条围巾,轻抚着一条狗,脸上呈现出快活的微笑。但没有亚当。没有婴儿,没有蹒跚学步的孩子。没有他上学第一天拍的照片,也没有运动日或假期。没有他在沙滩上建筑城堡的相片。什么也没有。
或许您还会喜欢:
人性的记录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0
摘要:公众的记忆力是短暂的。曾几何时。埃奇韦尔男爵四世-乔治-艾尔弗雷德-圣文森特-马什被害一案引起巨大轰动和好奇,而今一切已成旧事,皆被遗忘,取而代之的是更新的轰动一时的消息。人们谈起这案子时从未公开说及我的朋友-赫尔克里-波洛。我得说,这全都是由于他本人的意愿。他自己不想出现在案子里。也正如他本人所希望的,功劳就算到别人头上。更何况。按照波洛自己独特的观点,这案子是他的一个失败。 [点击阅读]
人是世上的大野鸡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0
摘要:坑地阵亡战士纪念碑四周长满了玫瑰。这是一片茂密的灌木林。杂乱丛生,小草透不过气来。白色的小花开着,像纸一样卷起。花儿簌簌作响。天色破晓,就快天亮了。每天早上独自穿过马路去往磨坊的路上,温迪施数着一天的时光。在纪念碑前,他数着年头。每当自行车过了纪念碑后的第一棵杨树,他数着天数,从那儿他骑向同一个坑地。夜晚,每当温迪施锁上磨坊,他又数上一遍年头和天数。他远远地看着小小的白玫瑰、阵亡战士纪念碑和杨树。 [点击阅读]
人生的智慧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0
摘要:出版说明叔本华(1788-1860)是德国着名哲学家,唯意志主义和现代悲观主义创始人。自称“性格遗传自父亲,而智慧遗传自母亲”。他一生未婚,没有子女,以狗为伴。他于年写了《附录与补遗》一书,《人生的智慧》是该书中的一部分。在书中他以优雅的文体,格言式的笔触阐述了自己对人生的看法。《人生的智慧》使沉寂多年的叔本华一举成名。 [点击阅读]
人类群星闪耀时
作者:佚名
章节:17 人气:0
摘要:作品简介StefanZweig斯蒂芬·茨威格茨威格于1881年出生在奥地利维也纳一个富裕的犹太工厂主家庭,青年时代曾在维也纳和柏林攻读哲学和文学,获得博士学位。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起,茨威格便“以德语创作赢得了不让于英、法语作品的广泛声誉”。 [点击阅读]
人鱼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0
摘要:眼前是突兀林立的岩石群。多摩河上游的这片布满岩石的区域,地势险峻,令垂钓者望而却步。几年前,曾发现一女子被人推下悬崖赤裸裸地嵌陷在岩石缝中。岩石区怪石嶙峋、地势凶险,当初,调查现场的警官也是费尽周折才踏进这片岩石区域的。一个少女划破清澈的溪流浮出水面。十四五岁的样子,赤身倮体,一丝不挂。望着眼前的情景,垂钓者的两颊不由得痉挛起来。直到方才为止,在不断敲打、吞噬着岩石的激流中还不曾出现过任何物体。 [点击阅读]
今天我不愿面对自己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0
摘要:第一章我被传讯了。周四上午十点整。我总是经常被传讯:周二上午十点整,周六上午十点整,周三或者周一。几年就像一周似的,我感到惊讶的是,夏末一过,冬天又即将来临了。在去有轨电车的路上,结着白色浆果的灌木丛又从篱笆上垂挂下来了。像下面被缝上的珠光纽扣,也许一直长到地里,或者就像小馒头。对转动鸟嘴的白色鸟头来说,这些浆果太小了,但我还是忍不住想到白色鸟头。想得人直犯晕。 [点击阅读]
从地球到月球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在南北战争时期,美国马里兰州中部的巴尔的摩城成立了一个很有势力的新俱乐部。我们知道,当时在这些以造船、经商和机械制造为业的人们中间,军事才能是怎样蓬勃地发展起来的。许多普普通通的商人,也没有受到西点军校的训练,就跨出他们的柜台,摇身一变,当上了尉官、校官,甚至将军,过了不久,他们在“作战技术”上就和旧大陆的那些同行不相上下,同时也和他们一样,仗着大量的炮弹、金钱和生命,打了几次胜仗。 [点击阅读]
他们来到巴格达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0
摘要:一克罗斯毕上尉从银行里走出来,好象刚刚兑换完支票,发现自己存折上的钱比估计的还要多一些,因此满面春风,喜气溢于形色。克罗斯毕上尉看上去很自鸣得意,他就是这样一种人。他五短身材,粗壮结实,脸色红润,蓄着很短的带军人风度的小胡子,走起路来有点摇晃,衣着稍许有点惹人注目。他爱听有趣的故事,人们都很喜欢他。他愉快乐观,普普通通,待人和善,尚未结婚,没有什么超凡拔群之处。在东方,象克罗斯毕这样的人很多。 [点击阅读]
他杀的疑惑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0
摘要:最早发现山桥启太郎死去的,是山桥的夫人佐代子。那天,山桥从早晨起就失去了踪影。其实,说“从早晨起”还不正确。山桥离开自己家的时候,是前一天晚上9点以后。他从公司下班回家,吃了晚饭以后,说有一些东西要写,便去了附近当作工作室的公寓里。山桥在学生时代起就喜欢写诗歌和小说,还亲自主恃着一份《同人》杂志,屡次在文艺类杂志的有奖征稿中人眩对他来说,写作几乎已经超越了纯兴趣的阶段。 [点击阅读]
以眨眼干杯
作者:佚名
章节:14 人气:0
摘要:她有个大目的1以深蓝色的蓝宝石为中心,围绕镶嵌着一圈小小的钻石。把这些宝石连接到一起的,是灿灿发光的黄金。卖点在于其非凡的品质。项链、挂坠、耳环、再加上一对手镯,共计七千四百三十万日元。旁边是一条用红宝石、钻石和水晶组合而成的项链,二千八百万日元。耳环,一千万日元--双层玻璃的背后,仿佛就像是另一个世界。一颗小小的石头,其价格甚至要超过一个大活人。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因为它们是那样地耀眼夺目。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