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别相信任何人 - 第一章 我的“第一次”醒来(3)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这真的就是我的生活吗?我想。这就是我的全部?我拿起记号笔在白板上加了一条。“为今晚出行收拾包皮裹?”算不上一条提示,不过是我自己写的。
  我听见了一阵声音。一阵铃声,是从我的包皮里传来的。我打开包皮把里面的东西通通倒在沙发上。钱包皮、几包皮纸巾、一些笔、一支口红、一块粉饼、一张买了两杯咖啡的收据。一本小巧玲珑的日记,封面上有花朵装饰,书脊上附了一支铅笔。
  我找到了本提过的那种电话——个头很小,塑料质地,上面有个键盘,看上去挺像玩具。它正在响铃,屏幕一闪一闪的。我按了一个按钮,希望没有按错。
  “喂?”我说。答话的不是本的声音。
  “嘿。”手机里说,“克丽丝?请问是克丽丝·卢卡斯吗?”
  我不想回答。我的姓氏听起来跟当初听到自己的名字时一样陌生。我感觉刚刚坚定起来的信念再次烟消云散,像一股流沙。
  “克丽丝?你在吗?”
  会是谁呢?谁还会知道我在这儿、知道我是谁?我意识到对方可能是任何一个人。我感觉惊恐涌上了心头,手指在那个可以结束通话的按钮上游移。
  “克丽丝?是我,纳什医生。拜托请接电话。”
  那个名字对我毫无意义,不过我还是说:“是谁?”
  对方换了一种口气。松了口气?“我是纳什医生。”他说,“你的医生。”
  又是一阵恐慌。“我的医生?”我重复道。我想补上一句我没有病,但现在甚至连这个我也不确信。我的思绪混乱极了。
  “是的。”他说,“但是别担心,我们不过是一直在为你的记忆想办法。没什么问题。”
  我注意到他说话时使用的时态——“一直在”——这么说,这也是个我记不起来的人?
  “什么办法?”我说。

  “我一直在试着帮你改善状况。”他说,“想找出你的记忆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以及我们能为此做些什么。”
  听起来很合理,不过我有了另外一个疑问。为什么今天早上本离开之前没有提到这位医生?
  “什么方式?”我说,“用什么方式来治疗我?”
  “这几个月以来我们一直都在见面。每周几次,或多或少。”
  听起来不太可能。又一个经常见到的人,可是我却一点儿印象也没有。
  但我从来没有见过你。我想说。你可能是任何人。
  但我一句话也没有说。这个假设对今早醒来睡在我身边的男人来说同样成立,结果发现他竟然是我的丈夫。
  “我不记得。”最后我说。
  他的语调缓和了下来:“别担心。我知道。”如果他说的话是真的,那么了解情况的也有可能是任何一个人。他解释说今天是我们约好的时间。
  “今天?”我说。我一一回忆今天早上本提过的事,回忆了厨房白板上记着的所有事项。“不过我的丈夫根本没有提过。”我发现这是我第一次如此称呼醒来时躺在身边的男人。
  电话里一阵沉默,接着纳什医生说:“我不确定本是不是知道我们在见面。”
  我注意到他知道我丈夫的名字,但我回应道:“真好笑!他怎么会不知道呢?他知道就会告诉我的!”
  电话里传来了叹息声:“你一定要相信我。”他说,“在我们见面的时候我会解释一切。我们真的有了一些治疗的进展。
  在见面的时候。我们要怎么样才能做到这点?一想到要出门、本又不在身边、他甚至都不知道我在哪里或者跟谁在一起,我就吓坏了。
  “对不起。”我说,“我做不到。”
  “克丽丝。”他说,“这很重要。如果你看看你的日记,就会知道我说的是真的。你能看到日记吗?应该在你的包皮里。”

  我拿起沙发上的花朵日记本,封面上金字印刷的年份让我无比震惊。2007年。比应有的时间晚了20年。
  “我能看到。”
  “看看今天的那一栏。”他说,“11月30日。你应该可以看见我们见面的预约?”
  我不明白时间怎么可能会是11月——明天就12月了——但我还是匆忙翻页(日记的纸张跟面巾纸一样薄),直到翻到今天的日期。两页日记中间夹着一张纸,上面写着“11月30日——与纳什医生会面”,字迹我辨认不出来;下面还有一行字,“不要告诉本。”我不知道本是不是已经读过了,他会查我的东西吗?
  我觉得他一定没有读过。其他日期上是空白一片,没有生日,没有夜生活,没有派对。这真的是我生活的写照吗?
  “好吧。”我说。他解释说会来接我,而且他知道我住的地方,过一个小时会到。
  “不过我的丈夫——”我说。
  “没关系。他下班的时候我们早回来了,我保证。相信我。”
  壁炉上的时钟到点报了时,我望了它一眼。这是一个装在木盒子里的老式大钟,边上一圈刻着罗马数字。时间显示是11点半。钟旁是一把用来上发条的银钥匙,我想本一定每天早上都会按例上好发条。大钟似乎老得足以称上古董,我有点好奇这样一座钟是怎么来的。可能它并没有什么传奇故事,至少应该和我们无关,也许是某次我们在商店或是市场上看到了它,而我们中的某一个又恰巧喜欢它而已。也许是本,我想。我觉得我不喜欢它。
  我只去跟他见这一次面,我想。然后今晚本回家的时候,我会向他坦白。我不敢相信自己竟然瞒着他这种事情。在完全依赖他的时候,我不能这么做。

  不过纳什医生的声音奇怪地耳熟。跟本不一样,他似乎并不完全像一个陌生人,我发现相信自己以前认识他几乎比相信认识我的丈夫要容易。
  治疗已经有进展了,他说。我得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样的进展。
  “好吧。”我说,“你过来吧。”
  纳什医生到达后建议我们去喝杯咖啡。“你渴吗?”他问,“我觉得开老远的路去诊所没什么意思,反正今天我主要是想和你谈谈。”
  我点点头答应了。他到的时候我正在卧室里,看着来客停好车锁上,理顺了头发,整理了外套,拿起公文包皮。不是他,我想——来客正向一辆货车上卸货的技术工点点头。可是那个人走上了通向我家的台阶。他看上去很年轻——对一个医生来说太年轻了——而且,尽管我不知道自己期望他会有什么样的穿着,但至少不是他身上穿的这套运动夹克加灰色灯芯绒裤子。
  “这条街走到头是个公园。”他说,“我想那里有个咖啡厅。我们可以去那里吗?”
  于是我们一起往外走。外面寒气刺骨,我用围巾裹紧了脖子。我很高兴包皮里有本给的手提电话,也很高兴纳什医生没有执意要开车去某地。我心里有点信任这个人,可是另外一个声音——这个声音要比前一个大得多——提醒我他可以是任何一个人。一个陌生人。
  我是个成年人,却也是个受过创伤的女人。这个人很容易就能把我带到某个地方,虽然我不知道他想借此做什么。我就像一个孩子一样没有抵抗力。
  我们走到了街上,等着过马路。没有人说话,沉默让人感觉压抑。我本来打算等到坐定后再问他的,却发现自己已经开了口。“你是个什么医生?”我问,“是做什么的?你怎么找到我的?”
或许您还会喜欢:
ABC谋杀案
作者:佚名
章节:36 人气:2
摘要:在我的这本记叙性的书中,我摒弃了常规,仅仅以第一人称叙述了我亲自处理过的一些案件和勘查过的现场,而其它章节是以第三人称的方式写的。我希冀读者相信书中的情节是真实的。虽然在描述各种不同人物的思想及感情上过于细腻,可是我保证,这都是我当时精细的笔录。此外,我的朋友赫尔克里.波洛还亲自对它们进行过校对。 [点击阅读]
万圣节前夜的谋杀案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2
摘要:阿里阿德理-奥列弗夫人在朋友朱迪思-巴特勒家作客。一天德雷克夫人家准备给村里的孩子们开个晚会,奥列弗夫人便跟朋友一道前去帮忙。德雷克夫人家热闹非凡.女人们一个个精神抖擞,进进出出地搬着椅子、小桌子、花瓶什么的.还搬来许多老南瓜,有条不紊地放在选定的位置上。今天要举行的是万圣节前夜晚会,邀请了一群十至十七岁的孩子作客。 [点击阅读]
万灵节之死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2
摘要:一艾瑞丝-玛尔正在想着她的姐姐罗斯玛丽。在过去将近一年里,她极尽可能地试着把罗斯玛丽自脑海中抹去。她不想去记起。那太痛苦——太恐怖了!那氰化钾中毒发蓝的脸孔,那痉挛紧缩的手指……那与前一天欢乐可爱的罗斯玛丽形成的强烈对比……呵,也许并不真的是欢乐。 [点击阅读]
东方快车谋杀案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2
摘要:第一章一位重要的旅客叙利亚。一个冬天的早晨,五点钟。阿勒颇城的月台旁,停着一列火车,这列车在铁路指南上,堂而皇之地称为陶鲁斯快车。它由一节炊事车、一节义餐车、一节卧铺车厢和两节普通客车组成。在卧铺车厢门口的踏脚板旁,站着一个年轻的法国陆军中尉,他身着耀眼的军装,正和一个小个子谈话。这小个子连头带耳都用围巾里着,除了一个鼻尖通红的鼻子和两个往上翘的胡子尖外,什么也看不见。 [点击阅读]
你在天堂里遇见的五个人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2
摘要:结局(1)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名字叫爱迪的人,故事从结尾处爱迪死在阳光下开始。从结尾开始讲一个故事,似乎颇为奇怪。但是,所有的结尾亦是开端。我们只是当时不知道而已。爱迪生命中的最后一个小时,像大部分其它时间一样,是在“红宝石码头”——壮观的灰色大海边上的一个游乐场里度过的。 [点击阅读]
傲慢与偏见英文版
作者:佚名
章节:62 人气:2
摘要:简·奥斯汀(JaneAusten,1775年12月16日-1817年7月18日)是英国著名小说家,生于英国汉普郡,父亲是当地教区牧师。她的作品主要关注乡绅家庭的女性的婚姻和生活,以细致入微的观察和活泼风趣的文字著称。有6个兄弟和一个姐姐,家境尚可。她的父亲乔治·奥斯汀(GeorgeAusten,1731年—1805年)是一名牧师,母亲名卡桑德拉(1739年—1827年)。 [点击阅读]
八百万种死法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我看到她进来。想看不到也难。她一头金发近乎银色,要是长在小孩头上,就叫亚麻色。头发编成粗辫子盘在顶上,用发针别住。她前额高而平滑,颧骨突出,嘴巴略大。加上西部风格的靴子,她得有六尺高了。主要是双腿长。她穿着紫色名牌牛仔裤,香槟色皮毛短上衣。雨时断时续下了一整天,但她没带伞,头上也没有任何遮挡。水珠在她的发辫上闪烁着,像钻石。她在门口站了会儿,四下张望。这是周三下午,三点半左右。 [点击阅读]
南回归线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2
摘要:《南回归线》作为亨利·米勒自传式罗曼史的重要作品,主要叙述和描写了亨利·米勒早年在纽约的生活经历,以及与此有关的种种感想、联想、遐想和幻想。亨利·米勒在书中描写的一次次性*冲动构成了一部性*狂想曲,而他的性*狂想曲又是他批判西方文化、重建自我的非道德化倾向的一部分。 [点击阅读]
古都
作者:佚名
章节:48 人气:2
摘要:千重子发现老枫树干上的紫花地丁开了花。“啊,今年又开花了。”千重子感受到春光的明媚。在城里狭窄的院落里,这棵枫树可算是大树了。树干比千重子的腰围还粗。当然,它那粗老的树皮,长满青苔的树干,怎能比得上千重子娇嫩的身躯……枫树的树干在千重子腰间一般高的地方,稍向右倾;在比千重子的头部还高的地方,向右倾斜得更厉害了。枝桠从倾斜的地方伸展开去,占据了整个庭院。它那长长的枝梢,也许是负荷太重,有点下垂了。 [点击阅读]
名人传
作者:佚名
章节:55 人气:2
摘要:《名人传》包括《贝多芬传》、《米开朗基罗传》和《托尔斯泰传》三部传记。又称三大英雄传。《贝多芬传》:贝多芬出生于贫寒的家庭,父亲是歌剧演员,性格粗鲁,爱酗酒,母亲是个女仆。贝多芬本人相貌丑陋,童年和少年时代生活困苦,还经常受到父亲的打骂。贝多芬十一岁加入戏院乐队,十三岁当大风琴手。十七岁丧母,他独自一人承担着两个兄弟的教育的责任。1792年11月贝多芬离开了故乡波恩,前往音乐之都维也纳。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