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八百万种死法 - 第二十六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前台有个口信要我打电话给“男孩”丹尼。我拨了留言条上的号码,接听的人说:“普根酒吧。”我说找“男孩’丹尼,然后一直等到他拿起电话。
  他说:“马修。我看你该来这儿一趟,让我请你喝杯姜汁汽水。我看你该这么办。”
  “现在?”
  “还有更好的时间吗?”
  我才走出门,又马上转身上楼回房里,从梳妆台的抽屉拿出点三二手枪。我倒也不是以为“男孩’丹尼会设计害我,但我可不想把小命赌上。无论如何,谁知道会有什么人在酒吧喝酒。
  我昨晚就接到警告,却置之不理。给我“男孩”丹尼口信的前台主动表示,另外有几个人打来,但拒绝留名。他们也许是穿粗呢格子夹克那人的朋友,好心想告诉我“识时务者为俊杰”。
  我把枪放进口袋,挥手叫辆出租车。
  “男孩”丹尼坚持由他请客,他点了伏特加,为我点了姜汁汽水。他看来跟往常一样光鲜,而且上回碰头以后,他又上过理发厅。他服贴的卷发比上回更贴近头皮,修剪过的指甲涂上一层透明的亮光指甲油。
  他说:“我有两样东西给你。一个口信,外加一个意见。”
  “哦?”
  “先说口信。是个警告。”
  “我已经猜到。”
  “你最好把金·达基嫩忘掉。”
  “否则怎样?”—棒槌学堂·E书小组—
  “否则怎样?否则你自己想想吧。我猜,也许是你跟她下场一样,总之就是这一类的。怎么?你非得讲明是哪种警告,才能决定值不值得忘掉?”
  “是谁发出的警告,丹尼?”
  “不知道。”
  “那是谁跟你说的?魔鬼附身不成?”
  他喝掉一些伏特加:“甲跟乙讲,乙跟丙讲,丙再跟我讲。”
  “真能绕弯了。”
  “可不是吗?我可以告诉你跟我讲话的是谁,可是我不干,因为我不作这样的事。而且就算我说了,对你也没好处,因为你可能找不到他;再说就算找到了,他也不会跟你讲话,同时还可能有人要把你大卸八块。再来杯姜汁汽水?”

  “这杯还剩大半呢。”
  “噢。我不知道警告打哪儿来的,马修,不过,他们用的信差,我想应该是什么重量级人物。有趣的是,达基嫩除了跟咱们的朋友钱斯以外,没跟别人一块儿在公共场合出现过——这可是我千辛万苦帮你打听来的。我是说如果她男友真有这等权利,他应该会带着她四处招摇,对不对?有何不可?”
  我点点头。而且如果确有其人,她为什么还需要靠我摆脱钱斯的控制?
  “总之,”他又说,“口信就是这样。要听意见吗?”
  “当然。”
  “意见是,我认为你该听从警告。不是我老得太快,就是这个城市在过去几年里变得太坏。大家扣扳机的速度好像比以前要快。他们以前杀人总还需要找个理由。你懂我意思?”
  “懂。”
  “除非有理由不动手,否则他们会放手去干。他们宁可滥杀,这已经是反射动作,老实跟你说,我很害怕。”
  “谁都会怕。”
  “前几个晚上你在城北出了点事对吧?这该不是谁瞎编的吧?”
  “你听到什么?”
  “说是有个兄弟在暗巷偷袭你,结果自己被打得遍体鳞伤。”
  “消息传得挺快。”
  “本来就是这样。当然,小小的朋克族吸食迷人的海洛因,还不是这城里最危险的事。”
  “他攻击我是因为吸了毒?”
  “那种人渣不全都这样?不知道。我只管重要的事。”他喝口伏特加来强调这句话的重要性,“关于达基嫩,”他说,“我可以帮你带个口信回去。”
  “什么样的口信?”
  “说你愿意放手。”
  “这个口信可能并不属实,‘男孩’丹尼。”
  “马修——”
  “你记得杰克·班尼吗?”
  “我记得杰克·班尼吗?我当然记得杰克·班尼。”
  “记得他表演那个抢匪的笑话吧?人家说:‘要钱还是要命?’中间停了好久,真是久,然后班尼说:‘我得慢慢考虑。’”

  “你就是这个回答?你得慢慢考虑?”
  “我就是这个回答。”
  出来走到七十二街上,我站在一家文具店门口的阴影下,等着看有没有人跟我走出普根酒吧。我在那儿站了整整有五分钟,同时想着“男孩”丹尼的话。我站着的时候,有几个人离开普根酒吧,但他们看来不像我得担心的人物。
  我走到路边想叫出租车,然后又决定干脆走半条街到哥伦布大道,招辆顺道的出租车。到了拐角,我想想夜色不错,我又不赶,沿途慢慢穿过十五条街走到哥伦布大道对我也许会有好处,让我比较容易入睡。我过街往城中方向走去。还没到下一条街。我发现我的手已经伸进外套口袋,紧紧握着那把手抢。
  好笑。又没人跟踪我,我他妈的怕个什么?
  空气中有什么东西隐隐叫人不安。
  我继续走下去,展示我礼拜六晚上从没表现过的各种街头求生技能。我走人行道靠路沿的那边,跟建筑物和门廊保持一定距离。我东张西望,偶尔转头瞧瞧是不是有人尾随。我一直抓着手抢。手指轻轻搁在扳机旁边。
  我穿过百老汇大道,经过林肯中心和欧尼尔店,走到六十和六十一街之间的路上,对面是福德西服店。忽然我听到后头有车,马上来个急转身。那车斜横过宽广的大路朝我开来,差点撞上一辆出租车。也许我听到了他煞车的声音,也许我就是因此转身。
  我扑倒在马路上,从街边滚向建筑,抽出那把点三二手枪。
  车子还在跟着我,轮子已经打直。我本以为那车有意冲上人行道。结果没有。车窗全部开着,有人从后车窗探身出来,看着我的方向,他手里有个什么东西——
  我用枪指向他。我俯卧在地,手肘撑在前方,两手握枪,手指已经扣上扳机。
  从窗内探身出来的男子偷偷扔出个东西。我在想,老天,是炸弹,于是便瞄准他。我感觉到指尖下的扳机感觉到它像什么活物一样在抖颤,而我却僵住了。我没办法扣动他妈的扳机。

  时间也僵住了,就像影片里的定格一幕。离我八到十码的地方,一只瓶子撞上一栋建筑的砖墙,啪啪击碎。除了玻璃的碎裂声外,没有听到任何爆炸。只是一只空瓶子。
  而那车也只是一辆普通车。我看着它继续往南在第九大道上蛇行而去,里头坐着六个孩子,六个醉醺醺的孩子,他们很可能会害死人,他们已经醉到那个程度,不过到时候杀了人也只是意外。他们不是职业杀手,不是被人雇来宰我的枪手。他们只是一伙喝过头的孩子。也许他们会害得某人终身残废,也许他们会毁了那辆车,也许他们会平安到家,连个挡泥板也没损坏。
  我慢慢起身,看着手中的枪。感谢上帝我没开枪。我差点开火,我差点夺去几条人命。
  老天作证,我真有这打算。我努力试过——因为猜测他们想要杀我。
  但我做不出来。假如那伙人真是杀手,假如我看到的那东西不是威士忌酒瓶,是我当时以为的手枪或者炸弹,我还是不会扣动扳机。他们会杀了我,我则会端着把没开火的左轮手枪死在那里。
  耶稣基督。—棒槌学堂·E书小组—
  我把无用的枪塞回口袋。我摊开手,奇怪它竟然没抖。我体内也没抖,天知道为什么。
  我走过去检查破瓶子,大概是想确定那真的只是破瓶子,而不是幸而没有爆炸的莫洛托夫汽油瓶。我没看到一滩液体,也没闻到汽油味道。只有一丝丝威士忌味——不排除只是我的想像,另外有片玻璃上的标签说明瓶里装的是占边苏格兰威士忌。满地的绿色玻璃碎片在街灯的照耀下,像宝石闪闪发光。
  我弯腰拾起一块玻璃,把它放在掌心,像吉普赛人注视水晶球一样盯着它。我想到唐娜的诗和桑妮的纸条和我不祥的预感。
  我开始走路。这是我惟一能控制自己不跑的办法。
或许您还会喜欢:
妖窟魔影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当山冈圭介来到琴川河的上游地区,已是时近中午。山冈行走在岩石地带时,极为小心谨慎。如果从同上次一样的道路上通过,则很容易留下足印。山冈圭介连那足印也极力避免留下。他每一步都尽量地避开土质松软的地方,以及草地,把步子尽可能踩在土质坚硬的路面上以及岩石上,以免留下走过的痕迹。他的整个行动都小心翼翼。他深知,稍有不慎,就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山冈进入到岩石地带的中心部位。 [点击阅读]
嫌疑人x的献身
作者:佚名
章节:56 人气:2
摘要:上午七点三十五分,石神像平常一样离开公寓。虽已进入三月,风还是相当冷,他把下巴埋在围巾里迈步走出。走上马路前,他先瞥了一眼脚踏车停车场。那里放着几辆车,但是没有他在意的绿色脚踏车。往南大约走个二十公尺,就来到大马路,是新大桥路。往左,也就是往东走的话就是朝江户川区的线路,往西走则会到日本桥。日本桥前是隅田川,架在河上的桥就是新大桥。要去石神的上班地点,这样一直往南走就是最短的路线。 [点击阅读]
宇宙尽头餐馆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有一种理论宣称,如果任何一个人真正发现了宇宙存在的原因、宇宙存在的目的,宇宙就会立刻消失,被某种更为怪异、更难以理解的玩意儿取代。还有另外一种理论宣称,上述事件已经发生了。迄今为止,故事的发展如下:起初,创造出了宇宙。这激怒了许多人,被普遍视为一种恶劣行径。许多种族相信宇宙是由某种神所创造的。 [点击阅读]
安迪密恩的觉醒
作者:佚名
章节:60 人气:2
摘要:01你不应读此。如果你读这本书,只是想知道和弥赛亚[1](我们的弥赛亚)做爱是什么感觉,那你就不该继续读下去,因为你只是个窥婬狂而已。如果你读这本书,只因你是诗人那部《诗篇》的忠实爱好者,对海伯利安朝圣者的余生之事十分着迷且好奇,那你将会大失所望。我不知道他们大多数人发生了什么事。他们生活并死去,那是在我出生前三个世纪的事情了。 [点击阅读]
寂静的春天
作者:佚名
章节:18 人气:2
摘要:寂静的春天前言副总统阿尔·戈尔作为一位被选出来的政府官员,给《寂静的春天》作序有一种自卑的感觉,因为它是一座丰碑,它为思想的力量比政治家的力量更强大提供了无可辩驳的证据。1962年,当《寂静的春天)第一次出版时,公众政策中还没有“环境”这一款项。在一些城市,尤其是洛杉矶,烟雾已经成为一些事件的起因,虽然表面上看起来还没有对公众的健康构成太大的威胁。 [点击阅读]
彼得·卡门青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2
摘要:生命之初有神话。一如伟大的神曾经在印度人、希腊人和日耳曼人的心灵中进行创作并寻求表现那样,他如今又日复一日地在每个儿童的心灵中进行创作。那时候,我家乡的高山、湖泊、溪流都叫些什么名字,我还一无所知。但是,我看到了红日之下平湖似镜,碧绿的湖面交织着丝丝银光,环抱着湖泊的崇山峻岭层层迭迭,高远处的山缝间是白雪皑皑的凹口和细小的瀑布,山脚下是倾斜的、稀疏的草场, [点击阅读]
怪钟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2
摘要:九月九日的下午,一如平常的下午,没有两样。任何人对于那天即将发生的不幸,毫无一丝预感。(除了一人例外,那就是住在威尔布朗姆胡同四十七号的巴克太太,她对于预感特别有一套,每次她心头觉得一阵怪异之后,总要将那种不安的感觉,详详细细地描述一番。但是巴克太太住在四十七号,离开十九号甚远,那儿会发生什么事,与她无干,所以她觉得似乎没有必要去做什么预感)。“加文狄希秘书打字社”社长K-玛汀戴小姐。 [点击阅读]
悬崖上的谋杀
作者:佚名
章节:35 人气:2
摘要:博比·琼斯把球放在球座上,击球前球杆简单地轻摆一下,然后慢慢收回球杆,接着以闪电般的速度向下一击。在五号铁头球棒的随便一击下,球会呼啸腾起,越过障碍,又直又准地落到球场的第十四穴处吗?不,远非如此,结果太糟了,球掠过地面,稳稳地陷入了障碍坑洼。没有热心的观众发出沮丧的哼哼声,惟一的目击者也显得一点不吃惊。 [点击阅读]
情人 杜拉斯
作者:佚名
章节:17 人气:2
摘要:一个与昆德拉、村上春树和张爱玲并列的小资读者、时尚标志的女作家,一个富有传奇人生经历、惊世骇俗叛逆性格、五色斑斓爱情的艺术家,一个堪称当代法国文化骄傲的作家,一个引导世界文学时尚的作家……《情人》系杜拉斯代表作之一,自传性质的小说,获一九八四年法国龚古尔文学奖。全书以法国殖民者在越南的生活为背景,描写贫穷的法国女孩与富有的中国少爷之间深沉而无望的爱情。 [点击阅读]
我的名字叫红
作者:佚名
章节:58 人气:2
摘要:如今我已是一个死人,成了一具躺在井底的死尸。尽管我已经死了很久,心脏也早已停止了跳动,但除了那个卑鄙的凶手之外没人知道我发生了什么事。而他,那个混蛋,则听了听我是否还有呼吸,摸了摸我的脉搏以确信他是否已把我干掉,之后又朝我的肚子踹了一脚,把我扛到井边,搬起我的身子扔了下去。往下落时,我先前被他用石头砸烂了的脑袋摔裂开来;我的脸、我的额头和脸颊全都挤烂没了;我全身的骨头都散架了,满嘴都是鲜血。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