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阿甘正传 - 第十五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呃,就这样,我们种起棉花。一亩又一亩的棉花田,顺着山势起起落落,有整个宇宙那么多。要说我这辈子有什么是确定不移的事儿,那事儿就是:假如我们逃出这地方,我绝对不当个棉农。
  打从在丛林中遭遇大山姆和食人族的头一天起,确实发生了不少事情。首先,弗芮区少校和我说服了大山姆,不要逼我们把可怜的公苏送给他的族人煮来吃掉。我们说,让公苏帮我们种棉花要比拿它打一顿牙祭用处大得多。所以,现在公苏天天戴着一顶草帽,背着一个麻布袋,跟我们一起种棉花。
  还有,我们到那儿的第三个还是第四个星期,大山姆走进我们的草屋说:喂,阿甘老弟,你会不会下棋?
  我说:不会。
  他就说:唔,你是个哈佛人,或许愿意学学。
  我点头,就这样我学会了下棋。
  每天傍晚我们做完农事回来,大山姆就取出棋盘,我们围炉下棋到深夜。他教我各种棋步,头几天他还教我战略。但是后来他就不再教了,因为我赢了他一、两盘。
  过了一些时日,棋局愈下愈久。有时候会持续好几天。因为大山姆对他的下一步举棋不定。他对着棋盘研究好半天,才挪动-枚棋子,但是我总会赢他。有时候他会好气他自己,用根棍于敲他自己的脚,或是拿他的头去撞石头什么的。
  以哈佛人来说,你是个很不错的棋士。他会说,要不他就说:呃,阿甘——你刚才为什么下那一步棋?我什么也不肯说,或者只是耸耸肩,弄得大山姆总是暴跳如雷。
  有天,他说:你知道,阿甘,我真高兴你来到此地,我才有下棋的对手,我也高兴救了你,没把你下锅煮了吃。只有一个遗憾,我实在想赢你一盘。
  说着,大山姆舔舔舌头,这么一来不必是白痴也知道:我要是让他赢了一盘,他就心满意足了,那么他就会当场把我煮了当晚餐。实在让人提心吊胆,朋友,明白我的意思吧?
  在这同时,弗芮区少校遇上了一件非常奇怪的事。
  一天,她跟公苏和我一起从棉花田回来的时候,有只粗大的黑胳膊从一堆树丛伸出来,招呼她过去。我和公苏停下来,弗芮区少校走到树丛前面,问:是谁在里面?突然间,大胳膊伸长,抓住她,将她拉到树丛里。公苏和我对望一眼,立刻往她那儿跑过去。公苏先抵达,我正要跳人树丛中,公苏拦住我。它摇头挥手要我走开,我们走到一边等待。树丛里传出各种声响,而且枝叶抖动得厉害。我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但是从弗芮区少校的声音听起来,她似乎并没有什么危险,所以公苏和我就继续打道回村子。
  大约过丁一个小时,弗芮区少校跟一个大家伙回来了。那家伙眉开眼笑,她则牵着他的手。她带他进了草屋,跟我说:阿甘,我介绍你认识古洛克。

  嗨!我说。我曾在村子附近见过这家伙。古洛克咧嘴笑着点头,我也点个头。公苏则在一边搔着下裆。
  古洛克要我搬过去跟他住,她说,我想我会搬过去,因为咱们三个住这儿是有点挤,你说是不?
  我点头。
  阿甘,你不会跟任何人泄漏这件事吧?她问。呃,她以为我会跟谁泄漏?我倒想知道。不过我只摇摇头,弗芮区少校就拿了她的零碎东西跟古洛克去了他的住处。事情就是这样。
  日子一天天、一月月、终于一年年过去。每天我和公苏及弗芮区少校都在棉花田里工作,我开始觉得自己是罗马神话里吃狼奶长大的雷摩斯大叔什么的。晚上,我在棋盘上痛宰大山姆之后,便跟公苏钻进草屋,坐下来聊聊。我们已经到了可以用手语,做表情,咕咕哝哝聊天的程度。过了一段时日,我可以拼凑出它的一生经历,原来它跟我的经历差不多悲惨。
  公苏还是小猿猴的时候,有天它的爸爸妈妈在丛林里散步,几个家伙拿网子把它们捉走了。它跟着叔叔婶婶勉强过了一段日子,后来因为食量太大被撵走,它就独个儿自立更生。
  它的日子还过得去;整天在大树间晃荡,吃香蕉,直到有一天它对外面的世界起了好奇心,于是它荡过一棵又一棵大树,来到丛林边的一个村落。它口渴,于是坐在一条小溪旁喝水,这时有个家伙划着独木舟经过。公苏从没见过独木舟,因此它就那么呆呆望着它,那家伙就把独木舟划到它那儿。它以为那家伙是要载它一程,但,结果那家伙用桨敲公苏的脑袋,把它像猪似的捆绑起来,接着它只知道自己被卖给了另一个家伙,送到巴黎在一项展览会上展示。
  展览会上有另一只长胶棕毛的巨猿,名叫杜丽丝,它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母猿。过了一阵子,它俩相爱了。举办展览的家伙带他们环游世界,而无论走到哪儿,最吸引观众的就是将杜丽丝和公苏关在一个笼子里,让大家看它俩做爱——就是那种展览。总之,公苏觉得很难堪,但那是他俩活命的唯一机会。
  有次它们在日本展出,有个家伙开价买下了杖丽丝。它走了,公苏不知道它去了哪儿,它又孤零零了。
  这件事彻底改变了公苏对人世的态度。它变得愤怒不平,展览中它龇牙闷吼,最后它会拉屎,然后。把屎扔出笼子,撤在那些花钱来开眼界的人身上。
  这样过了一阵子,主办展览的家伙受够了,把公苏卖给了太空总署,就这样它最后到了新几内亚的丛林。我多少了解它的感受.因为它仍然孤零零想念杜丽丝,我也孤零零想念珍妮,而且,没有一天不挂念她。可是,咱俩同病相怜,这会儿都困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大山姆的棉田收获好得出乎想像。我们收割了一捆又一捆棉花,让他们在新搭的大草棚里整理。终于,有一天.大山姆说他们准备造一条大船——驳船——载运棉花,然后奋力突破小黑人的势力区,到城里卖掉棉花赚一笔钱。
  我都设想好了,大山姆说。首先我们把棉花拍卖,拿到钱。然后用那些钱买些我的族人需要的物品。
  我问他是哪些物品,他说:哦,你知道的,老弟,珍珠、饰物啦,或许还买面镜子、还有手提收音机,一盒上等古巴雪茄、两箱酒。
  原来如此。
  总之,又过了几个月,我们收割了当季最后一批棉花。
  大山姆的驳船差不多完工了,于是,在动身之前的那个晚上,他们举行了一项盛大的庆祝仪式,同时驱赶邪灵。
  全部落的族人围着火唱着噗啦噗啦,敲着鼓。他们还把那个巨大的锅拖了出来,架在火上煮着,但是大山姆说它只是象征仪式。
  我们坐在旁边下棋.我跟你说,朋友——我兴奋得快炸了!只要让我们到了城镇附近,我们立刻逃之夭夭侥公苏也知道这个计划,因为,它也坐在那儿搔着腋下,咧嘴笑得好开心。
  我们已经下了一、两盘棋,正要结束另一盘棋局时,突然间,我低头一看,该死,大山姆要把我将死了!他笑得好得意,我可以在黑暗中瞧见他的牙齿,于是我心想:得赶紧摆脱将死的局面。
  问题是,我脱不了困。因为我心里一直在打着如意算盘,不知不觉在棋盘上把自己困死了。无路可走。
  我研究棋盘好半天,火光照在大山姆微笑的牙齿上,清清楚楚反映出我紧蹙的眉头。于是我说:啊,呃——我要尿尿。大山姆点个头,还在咧嘴笑;容我说一句,这可是我记忆中头一回因为说这句话脱困,而不是惹祸上身。
  我走到草屋后面尿尿,之后,并没有回去下棋,我钻进草屋向公苏说明情况。接着我悄悄溜到古洛克的草屋,小声把弗芮区少校叫出来,把情况也跟她说了一遍,并且说还是趁大伙被煮熟之前赶紧逃走好了。
  于是,我们都决定放手一搏。古洛克说他要一起走,因为,他爱上了弗芮区少校——反正他的意思大概是这样。总之,我们四个立刻悄悄溜出村子,来到河边,正要坐上土著独木舟的当日,突然间,我抬头一看,大山姆带着大约千名土著站在我面前,神情阴狠又失望。
  省省,老弟,他说,你真以为骗得了咱这老狐狸?
  我告诉他:噢,我们只是想在月光下泛舟——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唉,他说,他明自我的意思,接着他的手下抓住我们拖回村落。巨锅在那儿噗噗滚沸,他们把我们绑在木桩上,情况看来不太妙。
  晤,老弟,大山姆说,事情这么转变实在很不幸。不过,不妨这么看它,起码你知道自己填饱了一、两个饥饿的肚子,可以聊感安慰。还有,我必须告诉你——你无疑是我所遇到的最高强的棋士,而我在耶鲁四年中拿了三年西洋棋冠军。
  至于你,女士,大山姆对弗芮区少校说,我很遗憾不得不结束你和这位古洛克老兄的热恋,不过,你了解我的苦衷。
  不,我不了解,你这诡诈的野蛮人,弗芮区少校说。你究竟会得到什么好处?你应该自惭!
  也许我们可以把你和古洛克放在同一个盘子里上桌,大山姆呵呵笑。自肉配黑肉——我个人要吃一条大腿,或者可能吃个胸——嗯,这倒满不错的。
  你这恶毒、坏到极点的混蛋!弗芮区少校说。
  随你说,大山姆说。好啦,盛宴开始!
  他们解开我们,接着一群土人把我们拖到巨锅那儿。他们先擒起可怜的公苏,因为大山姆说它会是道佳肴,他们将它高举在巨锅上,正要扔进去的当口,且慢,一支箭从天而降,射中抬着公苏的一个家伙。那家伙倒下,公苏摔在他身上。接着箭如雨下,从丛林边射向我们,所有人惊慌大乱。
  是小黑人!大山姆减道。快取武器!所有人都跑去拿长矛和刀。
  我们四个既无长矛也没刀,于是又朝河边奔去,但是才跑了不到十尺,突然间被树丛间设下的罗网倒吊在半空中。
  我们像蝙蝠似的挂在那儿,血液直灌脑门之际,一个小家伙从树丛间钻出来,哈哈笑我们。村中传来各种野蛮的声音,但是过了一阵子所有声音都静下来。接着一群小黑人出现,割下我们的网子,绑住我们的手脚,带回村落。
  哎呀!他们已经捉住大山姆和他的族人,而且也绑住了他们的手脚。看来小黑人就要把他们统统扔进巨锅。
  唔,老弟,大山姆说,看来你们侥幸保住了命啊?
  我点头,但是我不敢确定我们是不是换汤不换药,终究得死。
  这样吧,大山姆说,看来我和我的族人是完了,不过也许你们还有活命的机会。要是你能弄来你那支口琴吹上一、两首曲子,也许可以救你们的命。小黑人的酋长酷爱美国音乐。
  谢了,我说。
  别客气,老弟。大山姆说。他们把他高高抬到巨锅上面,突然,他对我喊:骑士落在主教三——然后小卒十落在国王七——我就是用这步棋打败你的!二声水花四溅,接着大山姆被缚的族人又开始唱噗啦噗啦。我们全体的情况都大大不妙。
或许您还会喜欢:
国际学舍谋杀案
作者:佚名
章节:24 人气:2
摘要:(一)赫邱里·波罗皱起眉头。“李蒙小姐,"他说。“什么事,波罗先生?”“这封信有三个错误。”他的话声带着难以置信的意味。因为李蒙小姐,这个可怕、能干的女人从没犯过错误。她从不生病,从不疲倦,从不烦躁,从不草率,也就是说,就一切实际意义来说,她根本不是个女人。她是一部机器——十全十美的秘书。然而,今天上午李蒙小姐所打的一封十足简单的信竟然出了三个错误,更过分的是,她甚至没注意到那些错误。 [点击阅读]
地狱之旅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2
摘要:坐在桌子后面的那个人把一个厚厚的玻璃压纸器向右移动了一点,他的脸与其说显得沉思或心不在焉,倒不如说是无表情的。由于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人工光线下,他的面色苍白。你可以看出,这是一个习惯室内生活的人,一个经常坐办公室的人。要到他的办公室,必须经过一条长而弯弯曲曲的地下走廊。这种安排虽然颇有点不可思议,却与他的身份相适应。很难猜出他有多大年纪。他看起来既不老,也不年轻。 [点击阅读]
地狱的滑稽大师
作者:佚名
章节:20 人气:2
摘要:在环绕东京市的国营铁路上,至今仍有几处依旧带点儿乡间味的道口。这些地方设有道口值班室,每当电车要通过时,不同颜色相间的栏杆就会落下,道口看守员便开始挥动信号旗。丰岛区1站大道口也是这种古董式道口之一。那里是从市中心到人口众多的丰岛区外围之间惟一的交通线,因此,不分昼夜,轿车、卡车、汽车、摩托车的通行极其频繁,步行过往者就更不必说了。 [点击阅读]
城市与狗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2
摘要:凯恩说:“有人扮演英雄,因为他是怯懦的。有人扮演圣徒,因为他是凶恶的。有人扮演杀人犯,因为他有强烈的害人欲望。人们之所以欺骗,是因为生来便是说谎的。”——让保尔·萨特一“四!”“美洲豹”说道。在摇曳不定的灯光下,几个人的脸色都缓和下来。一盏电灯,灯泡上较为干净的部分洒下光芒,照射着这个房间。除去波菲里奥?卡瓦之外,对其他的人来说,危险已经过去。两个骰子已经停住不动,上面露出“三”和“幺”。 [点击阅读]
夜城1·永夜之城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2
摘要:私家侦探有着各式各样的外型,只可惜没一个长得像电视明星。有的私家侦专长征信工作,有的则是带着摄影机待在廉价旅馆里抓奸,只有极少数的私家侦探有机会调查扑朔迷离的谋杀案件。有些私家侦探擅长追查某些根本不存在或是不应该存在的东西。至于我,我的专长是找东西。有时候我希望自己找不出那些东西,不过既然干了这行就别想太多了。当时我门上招牌写的是泰勒侦探社。我就是泰勒,一个又高又黑又不特别英俊的男人。 [点击阅读]
夜城2·天使战争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2
摘要:圣犹大教堂是夜城唯一的教堂,我只有在生意需要的时候才会去。这间教堂距离到处都有敬神场所的上帝之街很远,独自耸立在一个极为安静的角落里,远离夜城一切华丽亮眼的霓虹。这是间不打广告的教堂,一间毫不在意路过的人们愿不愿意进入的教堂。它只是默默地待在原地,以防任何不时之需。圣犹大教堂以迷途圣人之名而建,是一幢非常非常古老的建筑,甚至可能比基督教本身还要古老。 [点击阅读]
夜城3·夜莺的叹息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夜城里任何形式的能量都有,不过想要在这里成为电力供货商的话,不但需要稳定的能量,还得要不受外界干扰才行。不管怎样,夜城中形形色色的霓虹灯光总是得要有电才能运作。身为一座大城市中的小城市,夜城拥有许多能量来源,包皮括某些不合法甚至不自然的能量,比方说活人血祭、囚禁神祇、折磨理智,甚至是吸收了能量力场的小型黑洞。还有一些十分浩瀚恐怖、诡异奇特的能量来源,以人类心智无法承受的方式运作。 [点击阅读]
夜城6·毒蛇的利齿
作者:佚名
章节:16 人气:2
摘要:伦敦中心附近藏有一个可怕的秘密,有如毒蛇缠绕在其中:夜城。一个黑暗堕落的地方,一个大城市中的小城市,一个太阳从未照耀也永远不会照耀的所在。你可以在夜城中找到诸神、怪物,以及来自地底深处的灵体,如果他们没有先找上门来的话。欢愉与恐惧永远都在打折,不但价格低廉,也不会在橱柜中陈列太久。我是个在夜城出生的人,而打从三十几年前出生的那天开始,就不断有人想要置我于死地。我名叫约翰·泰勒,职业是私家侦探。 [点击阅读]
夜城7·地狱债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2
摘要:夜城,黑暗而又神秘的领域,位于伦敦市内。不论是诸神与怪物,还是人类与生灵,都会为了许多私密的理由来到这个病态的魔法境地,追求其他地方无法提供的梦想与梦魇。这里的一切都有标价,商品不会太过陈旧。想要召唤恶魔或是跟天使做爱?出卖自己的灵魂,或是别人的灵魂?想将世界变得更加美好,或是纯粹只是变得大不相同?夜城随时敞开双臂,面带微笑地等着满足你的需求。 [点击阅读]
大象的证词
作者:佚名
章节:20 人气:2
摘要:奥利弗夫人照着镜子。她自信地瞄了一眼壁炉架上的时钟,她知道它已经慢了二十分钟。然后她继续摆弄着自己的头发。奥利弗夫人坦率地承认,令她烦恼的是经常要改变发型。她差不多已把每种样式都试过了。她先梳了一个庄重的,把头发从四面向上卷得又松又高;接着又梳了一种迎风式的,把发绺往后梳,修饰得看上去很有学者风度,至少她希望如此。她已经试了绷紧的整齐的卷发,也试过一种很有艺术味道的凌乱的发型。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