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王小波《红拂夜奔》 - 王小波《红拂夜奔》书评——有趣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2007年的头两天我读了王小波的《红拂夜奔》。我不知道历史上是否确有红拂此人,甚至对李靖与虬髯公也一无所知。这么说很有可能会招来知情人的耻笑。事实上我对历史基本上是知之甚少,并且我看书的速度也是相当的慢。我突然喜欢使用“相当”这个词。王小波在《红拂夜奔》里这样描写一个女人的大腿:“那女孩不错,夏天的晚上在校园穿一条白色的运动短裤,露出的腿相当美好。”当然,到底是不是大腿已无从考证,但从“运动短裤”来看,至少应该是包皮含大腿部分的。很多人由此推断我是因为这喜欢上“相当”这个词的,这也并不是全无道理。如果我说我更喜欢这种表述方式,更多的人便会认为我是一个虚伪之徒。事情往往是越澄清越糊涂,在此也毫不例外。假如我再引另一处例子以示清白(事实上我实在懒得再为这两个字劳神),那我真的是百口难辨并且虚伪之徒中间必定要加上无耻二字了。这本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人们却往往以因果关系为由,试图把所有的事情搞得一清二楚。而据我认为,这是毫无意义的。写到这里,或许她会站出来说:少废话,你屁十股一撅我就知道你要放什么屁!这个时候,我肯定也会反击她:废话,那一定是响屁!在这里我要补充一点:这篇文章我是必须事先拿给她看的。至于原因可以有以下几点:怕,尊重,在乎,爱,甚至窝囊抑或智慧,等等。我突然发觉写字的时候也要顾虑重重是件相当麻烦的事(我再次使用了“相当”,下次注意!)。——或许就凭这句话便足以引起一场战争。又兴许由于我的坦诚,也会相安无事。但我对此毫无把握。经验告诉我,还是把事情想得坏一点的好。比如某个导演拍了一部疑似地下电影的片子,在送去电影局审查之后,他最明智的做法就是做好地下发行的一切准备。我的情况也是一样,在审查通过之前,我不准备在任何地方发表这篇文章。这个话题也许最多只能说到这里,我还是说说《红拂夜奔》这本书吧。
  在我看来(我发现写小说之前最好把所有你认为是世界上最好的小说拿出来读一遍,然后马上动笔;我不认为这是抄袭,虽然她不止一次的跟我说过,不要总是迷信权威;王小波可以在小说里明说“本书这一部分受到了乔治•奥威尔的经典之作《1984》的影响……”,又在另一处说明“本章的内容受到了卡夫卡《变形记》的影响”,并且进一步解释“这位大师的人格和作者极为近似”,那么我怎么就不可以在看完《红拂夜奔》之后心怀对大师的崇敬而学习使用王小波的风格?据我所知,我现在已经很受用这种风格了),如果一本小说在读完之后不能引发你的思考,它就不是一部好的小说。我这个人虽然有时候也很虚伪,但这两天格外的谦虚,此刻也不例外。我可以很坦诚地告诉你:我用两天的时间来读这本书(中间除了吃饭睡觉看电视还赴了一次约会,我跑到一个很远的地方约会,所以光是来回坐公交车的时间我就读了本书六分之一的内容),这个速度对于某些人来说是相当慢的(下次注意并不代表下次不犯,同理,下次不犯也不代表下次一定不犯,很多人做错事都屡教不改,我这仅仅是写字时的措词问题罢了,无关乎他人的安危)——他们往往受过专门的训练,完全可以做到一目十行——很不幸,我从来不具备这种本领;想想自己对那些可以很好地锻炼阅读速度的书也丝毫不感兴趣,这倒也无关紧要,但让我不能忍受的是,读完这本书我思考了半天愣是没思考明白它的意思。好在这至少说明了两点:第一这真是一本好小说,好的小说往往叫人不是一看就能明白;第二我有些不大愿意承认——我可能的确是有些愚钝。对于这两点,我只有证明第一点才能推翻第二点。也就是说,我只有证明出这本书到底好在哪里,才能证明出我还没有愚蠢到家,这便是我这篇文章的主要任务。我要说明一下:这总比证明费尔马定理要简单得多。

  王小波在书的最后写道:“我的书写到这里就要结束了。有人告诉我,不能这样写书……像这种怪诞的故事应该有一个寓意,否则就看不明白。我不能同意这种意见……在我看来,这个故事一点都不怪诞。我不过是写了我的生活——当然这个生活有真实和想象两个部分,但是别人的生活也是这样吧。生活能有什么寓意?在它里面能有一些指望就好了。对于我来说……如果需要寓意,这就是一个,明确说出来就是:根本没有指望。我们的生活是无法改变的。”想来想去,我觉得这便是本书的真正意思。如果非要说一本书有什么意思的话。根据我所掌握的知识(我实在不愿意用“知识”这个词,但我总得设法减少“据我所知”在本文中的利用率——需要说明一下,“据我所知”应该是《红拂夜奔》里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句式——否则有人便会据此指控我严重模仿王小波,虽然我认为这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比那个女孩的腿要美好得多),“指望”这个词有点米兰•昆德拉“生活在别处”的意思。甚至岂止是“有点”,或许是完全。我认为,书中人物李靖、红拂、虬髯公、王二还有本书作者王小波(事实上前四个人物每个人身上都有王小波的影子)通通受不了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而力图寻求一种别处的生活,哪怕不惜生命(这在红拂身上表现得最为贴切)也要让生活有所“指望”。这便是红拂夜奔及后来红拂自杀的原因,也是李靖“想入非非”及后来装疯卖傻的原因,至于虬髯公最后变成了一只扁平的怪物,王二变成了数学“人瑞”,不用我说,你也知道是为什么了。

  王小波在他所有文章里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恐怕就是:那年我去(在)云南插队。前边的状语有时候换成具体的年份,有时候说成“我年轻的时候”,或者干脆说“我年轻时”、“我X岁时”,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曾经去云南插过队。“插队”这个词如果分开来说可能会引起某些误会,比如说“插过队”对于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的人就很有可能被误解成排队买比萨时的不道德行为。幸好我的文章不是写给他们这些人看的,我相信王小波也有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王小波是个知识分子。知识分子是什么?我手头没有辞海,网也上不了,所以我最好保持沉默。就像我不知道有关红拂的史事也并不急于查证,这件事除了上不了网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我根本就不需要知道关于红拂的事在历史上究竟是怎么发生的,王小波也没想让我们计较这个故事的真实性,他没这么低能,我想我也是。所以关于知识分子的概念到底如何界定,那可能仅仅是“领导上”的事。最多也是某些文学批评家的事,而那些搞文学批评的人,说到底倒是很具备“领导上”的素质。所以我决定,即便等我交上网费,我也坚决不查知识分子划分的标准与红拂夜奔史事的真伪。那毕竟不是贻笑大方这么简单的事。终于,我该说说王小波作为知识分子的事情了。你们也许会很失望,我个人对于这件事的看法很有可能达不到你们预期的目的:说他是一个很好的标准的知识分子,并不是因为王二(王小波直接投射到小说中的影子)证出了费尔马定理,而是因为他绞尽脑汁用十年时间证出了费尔马定理却又发现这其实是一件很没意思的事情,正如李卫公倾半生精力建造长安城最后却被困其中,这个时候他们都不如红拂勇敢(他们除了睡觉就只会装疯癫)——知识分子在找到足够的证据证明做一件事的价值之前往往不够勇敢(很不幸,照这样我也疑似知识分子中的一员了;我不敢再说我相信这世上每个人的心地都是善良的,否则非如二战中那个犹太小姑娘死得一般惨烈,而为了避免以那种悲惨的方式证明自己是错了,我隆重引用王小波《红拂夜奔》的最后一句话来概括真正的知识分子——幸好我还不打算做纯种的知识分子——对未来生活的看法:到目前为止,我只能强忍着绝望活在世界上),何况是有前车之鉴;而红拂不,她坚决要自杀。至于红拂到底有没有死成,这是我后面紧接着要说的事,但仅就其死前对死这件事的决心来看,就很值得知识分子们感慨上一阵子,所以王小波写了《红拂夜奔》这本书。而对于红拂最后到底是“仙去”了,还是做了她女儿开的妓院中的一名妓十女,就连王小波都无从考证,所以我也只能让你失望了。反正这不是本书所要探讨的关键问题。本书所要探讨的关键问题是:无论知识分子能否断定生活本身是有趣还是无趣,作者的愿望都是——这至少应当是一本有趣的书。王小波在这本书的序中写道:“对于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存在的理由;对于另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应达到的标准。”就本书而言,我认为它存在的理由正是它所达到的标准。

或许您还会喜欢:
罗兰小语
作者:佚名
章节:74 人气:0
摘要:我流着泪写这些故事,为那把母“鸡”当做妈妈的孩子,为那被老师误解,被父母否定的孩子,为我们这一代失去了的天伦之乐。什么时候不再看到被亏待而流泪的孩子呢?什么时候重拾我们的天伦之乐呢? [点击阅读]
美的历程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0
摘要:中国还很少专门的艺术博物馆。你去过天安门前的中国历史博物馆吗?如果你对那些史实并不十分熟悉,那么,作一次美的巡礼又如何呢?那人面含鱼的彩陶盆,那古色斑斓的青铜器,那琳琅满目的汉代工艺品,那秀骨清像的北朝雕塑,那笔走龙蛇的晋唐书法,那道不尽说不完的宋元山水画,还有那些著名的诗人作家们屈原、陶潜、李白、杜甫、曹雪芹...... [点击阅读]
致青春
作者:佚名
章节:179 人气:0
摘要:9月10日,南国的盛夏,烈日炎炎。大学新鲜人郑微憋红了一张脸,和出租车司机一起将她的两个大皮箱半拖半拽从车尾箱里卸了下来。她轻轻抬头用手背擦汗,透过树叶间隙直射下来的、耀眼的阳光让她眼前短暂的一黑,突然的高温让她有些不适应。她在牛仔裤的口袋里掏了掏,翻出了出门前妈妈给她备下的零钱,递给身边的出租车司机,笑眯眯地说道:“谢谢啊,叔叔。 [点击阅读]
花田半亩
作者:佚名
章节:46 人气:0
摘要:我们教的中文,是主张从良好情怀的心里发芽的中文。这样的一颗心,田维无疑是有的。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她目光里那一种超乎她年龄的沉静,对于我们都意味着些什么了。经常与死神波澜不惊地对视的人,是了不起的人。田维作为中文女学子,之所以对汉字心怀庄重,我以为也许还是基于这样的想法——要写,就认认真真地写。而且,当成一次宝贵的机会来对待。这令我不但愀然,亦以肃然,遂起敬。 [点击阅读]
莎菲女士的日记
作者:佚名
章节:33 人气:0
摘要:十二月二十四今天又刮风!天还没亮,就被风刮醒了。伙计又跑进来生火炉。我知道,这是怎样都不能再睡得着了的,我也知道,不起来,便会头昏,睡在被窝里是太爱想到一些奇奇怪怪的事上去。医生说顶好能多睡,多吃,莫看书,莫想事,偏这就不能,夜晚总得到两三点才能睡着,天不亮又醒了。象这样刮风天,真不能不令人想到许多使人焦躁的事。 [点击阅读]
莫言《会唱歌的墙》
作者:莫言
章节:31 人气:0
摘要:第一次去青岛之前,实际上我已经对青岛很熟悉。距今三十年前,正是人民公社的鼎盛时期。全村人分成了几个小队,集中在一起劳动,虽然穷,但的确很欢乐。其中一个女的,名字叫做方兰花的,其夫在青岛当兵,开小吉普的,据说是海军的陆战队,穿灰色的军装,很是神气。青岛离我们家不远,这个当兵的经常开着小吉普回来,把方兰花拉去住。方兰花回来,与我们一起干活时,就把她在青岛见到的好光景、吃到的好东西说给我们听。 [点击阅读]
莫言《天堂蒜薹之歌》
作者:莫言
章节:24 人气:0
摘要:莫言十九年前,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一件极具爆炸性的事件——数千农民因为切身利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自发地聚集起来,包皮皮围了县政府,砸了办公设备,酿成了震惊全国的蒜薹事件——促使我放下正在创作着的家族小说,用了三十五天的时间,写出了这部义愤填膺的长篇小说。在初版的卷首,我曾经杜撰了一段斯大林语录:小说家总是想远离政治,小说却自己逼十近了政治。 [点击阅读]
莫言《檀香刑》
作者:莫言
章节:20 人气:0
摘要:一那天早晨,俺公爹赵甲做梦也想不到再过七天他就要死在俺的手里;死得胜过一条忠于职守的老狗。俺也想不到,一个女流之辈俺竟然能够手持利刃杀了自己的公爹。俺更想不到,这个半年前仿佛从天而降的公爹,竟然真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俺公爹头戴着红缨子瓜皮小帽、穿着长袍马褂、手捻着佛珠在院子里晃来晃去时,八成似一个告老还乡的员外郎,九成似一个子孙满堂的老太爷。 [点击阅读]
莫言《生死疲劳》
作者:莫言
章节:59 人气:0
摘要:《生死疲劳》叙述了1950年到2000年中国农村50年的历史,围绕土地这个沉重的话题,阐释了农民与土地的种种关系,并透过生死轮回的艺术图像,展示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民的生活和他们顽强、乐观、坚韧的精神。小说的叙述者,是土地改革时被枪毙的一个地主,他认为自己虽有财富,并无罪恶,因此在阴间里他为自己喊冤。 [点击阅读]
莫言《红蝗》
作者:莫言
章节:10 人气:0
摘要:第二天凌晨太阳出土前约有十至十五分钟光景,我行走在一片尚未开垦的荒地上。初夏老春,残冬和初春的记忆淡漠。荒地上杂草丛生,草黑绿、结实、枯瘦。轻盈的薄雾迅速消逝着。尽管有雾,但空气还是异常干燥。当一只穿着牛皮凉鞋和另一只穿着羊皮凉鞋的脚无情地践踏着生命力极端顽强的野草时,我在心里思念着一个刚刚打过我两个耳光的女人。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