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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酒国》 - 莫言《酒神》——第五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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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一尺英豪》
  酒博士,你坐下,咱俩拉拉知心话。他蹲在那把能够载着他团团旋转的皮椅子上,亲切而油滑地对我说。他脸上的神情和说话的腔调犹如天上的云霞,璀璨奇谲,变幻多端。他像个妖精,像个武侠小说中所描述的那种旁门左道中的高级邪恶大侠一样,令我望之生畏。我紧张着屁十股坐在与他对着面的那张豪华的沙发上。他嘲弄地说,你这小子,什么时候跟莫言那个臭小子臭味相投拜了兄弟?我像只哺雏的金丝燕妈妈一样呢呢喃喃地不是哺雏辩解道:他是我的老师,我跟他是文字之交,至今未能谋面,真是遗憾至极。他哼哼哼地奸笑一会儿,道:那姓莫的小子其实不姓莫,他本姓管,自吹是管仲的七十八代孙,其实是狗屁不沾边。他现在成了什么作家,牛皮哄哄,自以为了不起,其实呀,他那点老底儿,我全知道。我惊讶地问道:你怎么能知道俺老师的老底儿?他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那小子从小就不是个好东西。六岁时他点了一把火烧了生产队里的仓库。九岁时迷上了一位姓孟的女教师,一天到晚围着人家的屁十股转,十分讨人厌。十一岁时去偷西红柿吃被人逮住挨了一顿好打。十三岁时偷萝卜被捉住当着二百多民工的面向毛主席的宝像请罪,这小子记性不错,背书一样,把人逗得乐哈哈,回家被他爹臭揍一顿,腚都打肿了--不许你侮辱我尊敬的老师--我大声抗议--侮辱?这都是他自己在文章里写着的呀!他奸邪地笑着说,让这个坏东西为我作传,真是再合适也没有了,只有他这种邪恶的天才,才能理解我这种邪恶的英雄。你写封信催催他,让他快点到酒国来,老子亏待不了他。他拍着胸脯说。他拍着胸脯说完,身体发力,使那极端高级的皮椅子风车般旋转起来。我迅速地看到他的脸又迅速地看到他的后脑勺。脸、后脑勺,脸、后脑勺,脸上生动的奸诈,后脑圆溜溜赛葫芦,里边满是智慧。在团团旋转中他升高了。
  我说,一尺先生,我已给莫老师写了信,但他还未回信,只怕他未必愿意为您作传。
  他冷冷一笑,道:放心吧,他会愿意的。这个小子一爱女人,二嗜烟酒,三缺钱花,四喜欢搜罗妖魔鬼怪、奇闻轶事装点他的小说,他会来的。世界上只怕没有第二个人,能像我这样了解他了。
  他又在团团旋转中降低,刻薄地说:酒博士,你算什么博士?你知道酒是什么?酒是一种液体。屁!酒是耶稣的血液。屁!酒是昂扬的精神。屁!酒是梦的母亲、梦是酒的女儿。这还有点沾边,他咬牙瞪眼地说,酒是国家机器的润滑剂,没有它,机器就不能正常运转!懂不懂?看你那张崎岖不平的脸我就知道你不懂。你是不是打算与莫言那个小兔崽子一起来写我的传记?好,我成全你们,我配合你们。其实,写传的高手绝对不去采访什么,采访得来的东西百分之九十都是假的,你们要去伪存真,透过假话看到真理。
  告诉你吧,小子,也请你转告莫言那个小子,余一尺今年已经八十五岁,高龄了是不是?我闯荡江湖讨生活那时节,你们这俩小畜生还不知在哪个地方呢!你们也许在玉米棵子里,在白菜帮子里,在萝卜咸菜里,在黄瓜秧子里,等等。你说莫言那小子正在写《酒国》?简直是狂妄,不知天高地厚。他喝了多少酒就敢写《酒国》?老子喝的酒比他喝的水还要多!你们知道每当月明之夜,在这驴街上纵驴驰骋的鱼鳞小子是谁吗?那就是我、那就是我!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家乡在那阳光灿烂的地方。怎么,你看着我不像?你怀疑我有飞檐走壁的绝妙身手?好,老子露一手,让你小子开开眼。
  敬爱的莫老师,接下来发生的事令人瞠日结舌:这个貌很惊人的小侏儒的眼睛里突然精光四射,犹如两道剑芒。我眼睁睁地看到他在那皮转椅上把身体一缩,一道飘忽的黑影,轻盈盈地飞了起来。皮转椅团团旋转着,啪,到了螺丝杠的尽头。我们的朋友,本文的主人公,已经贴在天花板上了。他的四肢乃至他的全身,仿佛都生着吸盘。他像一只庞大的、令人恶心的壁虎,在天花板上轻松愉快地爬行着。他的嗡嗡的声音从高处传下来:小子,看到了吧?这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我的师傅能在天花板上贴一天一夜,而且纹丝不动。说罢,他从天花板上落下来,轻飘飘的,宛若一片黑色的落叶。
  现在,他蹲在椅子上,得意地问我:怎么样?相信我的本事了吧?
  他的贴壁绝技惊得我遍体汗津,恍惚如在梦境中,想不到那英雄的骑驴少年竟是这小侏儒。我的心里疙疙瘩瘩的,偶像被打破,满肚皮充满失望的气体。老师,如果你还记得我在《驴街》中对那鱼鳞少年的描写:那皎皎月色、那黑色神奇小驴、那一片的瓦响、那少年口叼柳叶小刀的英姿……您同样会感到失望。
  他说:你不相信、也不愿意那鱼鳞少年就是我--我看出来了--但这是客观存在。你要问我这身功夫是从哪里学来的,这我不能告诉你。其实,人只要把自己的性命看得比鸿毛还轻,就没有学不会的事情。
  他点上一支烟,也不真抽。他把烟一圈圈吐出来,然后再吐一根烟的柱把那些烟的圈穿起来。烟柱套着烟圈,在空中久久不散。他的手脚一分钟也不肯停闲,像一只蹲在猴山上的小公猴。他旋转着说:小子,我给你和莫言讲个关于酒的故事,这可不是胡编乱造--胡编乱造是你们的事。

  他说:
  从前,咱这驴街上有一家酒店,雇了一个又干又瘦、年约十二岁左右的小伙计。这小伙计细长的脖子上挑着一颗大头,两只大眼睛黑洞洞的,一眼看不见底。小伙计很勤快,打水、扫地、抹桌子,样样都干,干得挺好,掌柜的很满意。可紧接着怪事儿就来了:自打这小伙计进店之后,酒缸里的酒就卖不出个数来了。几个大伙计和掌柜的都挺纳闷。有一天,店里拉来十几篓酒,把几口大缸都灌得满满的。夜里,掌柜的埋伏在酒缸旁看动静。前半夜过去了,一切正常。到了后半夜,掌柜的又疲又倦,正要去睡的时候,听到了一阵细微的声响,好像一只猫儿在走路。掌柜的竖起耳朵,打起精神,准备看个究竟。一个黑影子过来了。掌柜的在暗夜里呆久了,眼睛习惯了,所以,看到了那黑影子是店里的小伙计。他那两只眼睛绿幽幽的,像猫眼一样。那小伙计揭开酒缸的盖子,兴奋地呼呼喘气,随即把嘴扎到缸里,滋滋地吸起来。缸里明晃晃的酒眼见着落下去。掌柜的暗暗吃惊,沉住气,不惊动他。小伙计把几只大缸里的酒都喝了一遍,蹑手蹑脚地走了。掌柜的心里明白,一声没吭,回去歇了。第二天清晨,掌柜的看到,那几口大缸里都下去了一尺酒。如此海量,世所罕见。掌柜的是个饱学之士,知道这个小伙计腹中有一宝物,名曰"酒娥"。如能搞一只来放在酒缸里,这缸里的酒永远干不了,而且酒的质量也将大大提高。掌柜的让人把小伙计捆起来,放在酒缸边,饭不给他吃,水不给他喝,只是让人不停地搅动酒缸里的酒,搅得酒香四溢,馋得小伙计哀哭嚎叫,遍地打滚。就这样一直熬了七天。掌柜的让人松了他的绑。他扑到酒缸边,低头张嘴就想痛饮,只听得"扑通"一声,一只红脊背、黄肚皮、小蛤蟆形状的东西掉到酒缸里去了。
  你知道那小伙计是谁吗?余一尺阴沉沉地问我。我看着他满脸的痛苦表情,迟疑地问:那小伙计,是你?
  他妈的,不是我是谁?就是我!要不是掌柜的把我腹中的宝贝偷走,我这辈子很有可能成酒仙。
  你现在也不错了。我安慰他,你有钱、有势,该吃的吃了,该喝的喝了,该玩的也玩了,神仙也没有你逍遥。
  屁!他把我的宝贝偷走后,我的酒量从此就完了蛋,要不,哪里轮得上金刚钻这小子横行霸道。
  金副部长肚里大概也有只酒娥,我说,他也是千杯不醉的主儿。
  屁,他哪有酒娥?他肚子里有一堆酒蛔虫。酒蛾在腹,可成酒仙;酒蛔虫在腹,顶多是个酒鬼。
  你再把那酒娥吞到腹中不就行了?
  你不知道,嗨,那酒蛾在我腹中渴急了,一入酒缸,竟给活活呛死了。说着,他的眼圈儿都红了。
  一尺大哥,你告诉我那人是谁,我去把他的酒店给砸了吧!
  余一尺哈哈大笑起来,他笑罢道:懵懵小子,你还真信了?这都是我编来骗你的。世界上哪里有什么"酒蛾"呢?这是我在酒店当伙计时,听掌柜的讲过的故事。开酒店的人,都盼着酒缸里的酒永不枯竭,这是梦想。我在酒店里当了几年小伙计,因为个子太矮,干不了重活,掌柜的嫌我饭量大,还嫌我眼珠子太黑,就把我给撵了出来。后来我就四处流浪,有时讨口吃,有时帮人干点小活挣口吃。
  你吃过了苦中苦,今日才变成人上人。
  屁屁屁……他喷出了一串"屁"之后,恶狠狠地说:你这些话都是套话,胡弄老百姓可以,胡弄我不行。世界上吃苦受罪的人成千上万,但最终能成为人上人者犹如凤毛麟角。这要靠运气,看骨头,生着一身叫花子的骨头,只能做一辈子叫花子。算了,不跟你说这些,对你说这些犹如对牛弹琴,你学问太小,理解不了。你除了懂一点酿酒的皮毛知识外,别的什么都不懂。就像莫言一样,除了懂得一点小说的皮毛什么都不懂。你们师徒二人,是一对狗屁不通的混账王八羔子。我请你们两个为我作传,看重的是你们俩都有一肚子乌七八糟的坏念头。小子,洗耳恭听,老祖宗再给你讲个故事。
  他说:
  从前,有一个饱读诗书的小男孩,在街头上,观看两个杂技艺人的演出。那杂技艺人中,有一位奇俊的大闺女,年纪在二十岁左右。另一位是个又聋又哑的老头儿,看情形是那闺女的爹爹。所有的节目都是那闺女一人来表演,聋哑老头呆呆地蹲在一旁,看着道具行头什么的。其实看不看都无所谓,老头纯属多余。但没有了老头整个杂耍班子立刻就不完整了,所以,老头是必不可少的,他是那美貌女郎的陪衬人。
  她先玩了一些诸如变鸡蛋、变鸽子、大搬运、小搬运之类的把戏儿。看客渐渐多了,围成了一个密不透风的圆圈。她抖抖精神,说:各位看官,奴家的衣食父母,下面表演种桃。种桃之前,让我们共同学习语录:我们的文学艺术,是为工农兵服务的。她从地上捡起一个桃核,埋在浮士中,喷上一口水,说:出!果然就有鲜红的桃树芽儿从浮士中钻出来,眼见着长,一会儿就成了树。接着就开花、结果。桃子熟了,一个个青白色,呶着红红的嘴儿。女郎摘了桃,分给众人吃,无人敢吃。唯有那小男孩接过桃子,大口小口地吃了。问味道如何,他说好极了。女郎再次邀请众人吃桃,众人大眼瞪着小眼,还是不敢吃。女郎叹一口气,一挥手,桃树和桃子都没有了,只有一地浮土。
  玩艺耍玩,女郎和老头收拾摊子要走,小男孩恋恋不舍地看着她。她会意地笑了笑,唇红齿白,面若桃花,端的是勾魂摄魄。她说:小兄弟,只有你敢吃我的桃子,可见咱俩缘分不浅呐。这样吧,我给你留个地址,什么时候想我了,就按着这个地址去找我。

  女郎摸出一支圆珠笔,找了一方白纸,刷刷刷,写了几行字,递给小男孩。小男孩如获珍宝,把那张纸收藏了。女郎和老头子起行了,小男孩痴痴迷迷地跟着走。不知送出几多里路,女郎驻足道:兄弟,回去吧,咱们后会有期。男孩憋了两眼泪,哗哗地流出来。女郎掏出一块红绸手帕,给男孩擦干泪。突然她说:小兄弟,你爹娘找你来了!
  小男孩一回头,果然看到爹娘跌跌撞撞地追上来,且挥手张嘴,似乎在呼唤,小男孩什么声音也听不到。一回头,那女郎与聋老头已经无影无踪。再回头,爹娘也无影无踪。他扑倒在地,呜呜地哭起来,哭了半天,累了,便坐在地上发呆。发够了呆,又仰面朝天躺在地上,看着头上的海蓝色天空,和一片片懒洋洋的白云。
  回到家里后,这男孩便得了相思病,不吃饭,不说话,每天只喝一杯水,慢慢瘦脱了形,只剩下一张黄皮包皮皮着一副骨头架子。他睁着眼看不到东西,一闭眼就感到那美貌女郎站在自己身边,口吐香麝、眉目传情,他高叫着:好姐姐,想死我了!运动身体扑上去,睁眼却是虚空。男孩眼见着就不中用了。爹娘十分着急,把舅舅请来想办法。舅舅是个饱学之士,目光锐利,胸有城府,远见卓识,处事果断。一看男孩模样,就知道他得病的根由。舅舅叹一口气,说:姐姐,姐夫,外甥这病,药石不能奏效,这样拖下去,白白送了一条性命,倒不如"死马当成活马医",索性放他出去,找到了,也许成就一段良缘,找不到,也让他死了这份心。爹娘流了一些眼泪,万般无奈,只好依从了舅舅的建议。
  三个人一起来到男孩床前。舅舅说:"孩子,我跟你爹娘说妥了,让你去找那个女人。"
  男孩从床上一跃而起,对着舅舅叩起头来。也许是因为激动,那张黄蜡蜡的脸皮上,竟然浮起了一片红润。
  爹娘说:"孩子,你人小心大,我们低估了你。现在,我们接受你舅舅的建议,放你去找那个魅人的女妖精,让家中的老仆王宝陪着你,找到更好,找不到就早早地回转,省了爹娘牵肠挂肚。爹和娘在家给你寻个大户人家的俊俏闺女,这个世界上,两条腿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女人遍地都是,你不要非在一棵树上吊死不可。"
  男孩坚决反对爹娘的建议,说九天仙女也不要,只要那位会耍魔术的姑娘。
  男孩的爹根据自己的亲身经验开导儿子:儿呀,你是被那女妖精迷了心窍。其实,包皮皮子有肉不在褶上,女人好坏不在脸上,什么俊,什么丑,一闭眼都一样。
  男孩自然是执迷不悟,这一个情字好生了得!爹娘如何拉得转?无奈何,只得喂饱了毛驴,备了够吃半月的口粮,千叮咛万嘱咐了老仆王宝,然后,哭哭啼啼,牵牵扯扯,磨磨蹭蹭,送男孩出村,上路。
  男孩骑在驴上,晃晃悠悠,如同腾云驾雾,心想不久即可与女郎相见,竟然得意忘形,在驴背上手舞足蹈起来,旁人看在眼里,只道是这孩子痴了。
  走了不知多少天,所带干粮早已吃光,身上盘缠业已花尽,那西风山杏花洞无人知道在何方。老仆劝回,他哪里肯听?执意西行。王宝偷偷开溜,讨着饭回了家乡。毛驴也死了。男孩独自一人前行,日暮途穷,坐在一块大石上啼哭,但思念女郎之心无一丝一毫减弱。忽听一声巨响、石落地陷,男孩随之下落,睁眼一看,已在那女郎的温柔怀抱之中。他幸福地昏了过去……
  这个男孩就是我!余一尺狡猾地笑着说,我在杂耍班子里待过,我练过吞剑、走索、吐火……杂耍艺人的生活讲究很多,神奇而浪漫,为我作传,此节应用浓笔重彩涂抹。
  莫老师,这余一尺是个想象力丰富的怪杰,他适才讲述的故事,我总感到耳熟,似乎在《聊斋》、《搜神》之类书籍中见过。不久前翻阅《酒国奇事录》,发现了如下的文字,抄录,供您参考:
  民国初年,酒香村来一杂技艺人,女,容貌姣好,恍若月宫仙子。村民围观。中有余氏少年,名一尺、小字巴狗儿。此子系村中大户余氏夫妇四十岁时所得,视若掌上明珠。是时此子年方十三,天资聪颖,美若冠玉。见女对己莞尔,不觉心驰神荡。女始玩呼风唤雨,又演喷云吐雾,观者喝彩不迭。后又出一盈指小瓶,举而示众曰:此瓶中系神仙洞府,谁敢伴我进瓶一游?众环顾,目光交错,皆以为狼亢身躯,盈指小瓶,何能两人携手共进?是为妖言惑众也。一尺为女姿色所迷,踊跃出列,曰:某愿随卿进瓶。观者皆笑其痴。女曰:君骨格清奇,体有异香,卓然于凡夫俗子之群,与君入瓶,可谓三生有缘矣。女遂举指做兰花状,缕缕轻烟,自指尖蓬勃涌起,观者俱如流波月影,破碎摇曳,难以定形。一尺觉手腕被女捉住,指若绵,肤若绸,柔若无骨。女附耳曰:君随我来,嘤嘤燕语,口脂香麝。女将瓶望空抛出,但见霞光万道,瑞气千条,瓶口旋转扩大,顷刻高有丈余,俨然一月亮门户。一尺随女姗姗而入。鲜花镶径,绿杨成荫,珍禽异兽,嬉戏其间。余如醉如痴,春心如炽,反捉女手,牵拉入怀,欲行于飞之乐。女嗤嗤一笑,曰:君不畏村老耻笑乎?举手一指,即见众人在瓶外举颈探视。余心中惊骇,中间一点,顿时萎靡。心中终不舍,意急喉窘,难以成语。女曰:君情深意切,妾心感动,如不嫌妾出身微贱,容貌丑陋,请于明年今日,来西风山杏花洞相会,是时妾将扫榻以待郎君。余心潮翻卷,舌墙唇垣。女一举手,复见丽日晴空,盈指小瓶,置于掌上。余犹闻衣襟沾染奇异花香。

  初,女捉余手腕,观者即见其身体渐缩,女身亦缩,竟如两只蚊蚋,游飞入瓶。瓶则浮于半空中,团团旋转,宛若宝器。观者无不骇绝。
  女取一葫芦籽埋于浮土,口唾香津,曰:出!即见芽出成蔓,叶叶相迭,顷刻即有数丈。那枝蔓犹自上升,盘旋弯曲,犹如青烟。女肩挑行囊,踏叶上行,至丈高时,对余莞尔曰:郎君勿负前约。言毕,飞身上升,绿叶翻动,顷刻不见踪影。一架葫芦藤蔓,萎靡于尘埃。良久,众人无言而散。
  余归,思女芳容月貌,饮食俱废,昼夜僵卧床上,口出谵语,见鬼见魅。父母惊惶,多方延医,但病如泰山,药如轻云,余形销神脱,奄奄待毙。父母相对垂泪,无计可施。忽闻门外马铃叮咚,呼曰:母舅来矣!言甫毕,一雄壮男子,排闼而入。抱拳长揖,曰:姐夫姐姐别来无恙!母视其高鼻阔嘴,黄须蓝眼,大异于国人,惶惶不能语。男大步至余榻前,曰:甥所患刻骨相思之症,药石焉能奏效?昏聩二老,直欲断送吾甥性命也!余病日久,闭目敛息,形同死人,早不能应人呼唤。客俯身延颈,察言观色,叹曰:鲜嫩灵肉,惟悴至此,吾甥不喜也。遂出红丸三枚,置余口中。俄顷,余面上红色洇漶,气息粗重。客拍掌三响,呼曰:痴儿,去年之约期近,吾甥企盼日久,汝尚不思躜程赴约乎?余双目睁开,光华熠熠,自榻上一跃而起,以手加额,曰:若非阿舅援手,几误阿姐大事。客曰:速行,速行。言毕,昂首而出。余不顾衣衫肮脏,跣足蓬发,逐客而去。父母涕泣呼唤,终究不顾。
  客勒马伫立道旁,候余至,猿臂轻舒,将余提携上马,如提鸡雏。遂加鞭,马长嘶腾起,去如疾风。余坐马上,双手紧捉马鬃,耳边但闻风响。忽闻客曰:吾甥开目。余睁眼,见身处荒凉戈壁,四顾枯草萋萋,乱石密布,渺无人烟。客不语,拍马疾去,宛若黄烟,俄顷踪影消逝。
  余独坐哭泣,忽觉身下石陷,耳边霹雷声响,眼前金光万道,大骇,昏厥。忽觉有纤手抚摸面颊,馨香扑鼻,开目即见女郎,大喜过望,涕泪交流。女曰:妾候郎君久矣。(此处删去五百字)携手漫步,见园中奇木异花众多。有一株大木,叶如蒲扇,枝叶间结子无数,皆鲜活男童形状。午膳,盘中一金黄男婴,栩栩如生,生骇绝,不敢下箸。女曰:郎君五尺男儿,何懦弱至此?女举箸猛击男童鸡头,砉然而碎。女挟一童臂食之,啮咬之态如虎狼。余心中益惊。女冷笑曰:此童非童,童形之果尔,郎君忸怩做态,妾不喜也。余勉从之,挟食一耳,入口即化,甘美无比。遂放胆大食,狼吞虎咽,女掩口葫芦而笑,曰:不知味怯如羊,知味狠如狼!余急食不顾回言,满腮油污,状甚滑稽。女又进蓝酒一坛,香醇无匹。女言此酒系山中猿猴采集百果酿成,世间难求……
  莫老师,我想你已经看够了,我也抄够了。应该提请您注意的是:这篇不伦不类的文章里,提到了吃男婴,饮猿酒,这两件事,现在也正是酒国市的重大事件,或者是解开酒国之谜的两把钥匙。《酒国奇事录》作者不详,从前我也没听说过这本书。此书近年来在民间以手抄本的形式流传,据说市委宣传部已发文收缴。所以,我猜测,此书的作者是一个现代人,还生龙活虎地活着,在酒国市。文中的主人公竟然也叫余一尺!所以,我怀疑这本《酒国奇事录》的作者就是他。
  余先生,您把我彻底搞糊涂了。您一会儿是酒店的小伙计,一会儿是神出鬼没的鱼鳞少侠,一会儿是杂耍班子里的小丑,现在您又是威风凛凛的酒店经理--真真假假,变化多端,您的传记怎么写?
  他朗声大笑起来。谁也想象不到从他那侏儒的鸡胸脯里,还能发出如此响亮、清脆的笑声。他敲打着电话机上的按键,使它内部的小电脑头晕目眩;他把一只景德镇出产的细瓷茶杯高抛到天花板上,让茶杯和茶水获得重力加速度抛洒跌落在富贵堂皇的羊毛地毯上。他从抽屉里抽出一摞彩色照片,扬起来,照片飘飘摇摇,犹如一群彩蝶。你认识这些女人吗?他得意地问我。我捡起那些照片,贪婪地阅读着,脸上挂上了虚伪的羞涩。一个个美女,倮体,面孔都似曾相识。他说:反面有名字。照片反面,写着她们的工作单位、年龄、姓名,与他发生性关系的时间。全是我们酒国市的。他的豪言壮语差不多实现了。
  怎么样,酒博士,一个丑八怪,小侏儒,能干出这样的业绩,该不该树碑立传?让姓莫的小子快点来,晚了,我也许就要自杀了。
  我,余一尺,年龄不详,身高七十五厘米。少时贫苦,流落江湖。中年发达。市个体户协会主席。省级劳模。一尺酒店总经理。与酒国市八十九名美女发生过性关系。有常人难以想象的精神状态,有超乎常人的能力。还有极其丰富的传奇经历。我的传记,是世界上的第一本奇书。你让莫言那小子快下决心,写还是不写,放个干脆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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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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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第二天凌晨太阳出土前约有十至十五分钟光景,我行走在一片尚未开垦的荒地上。初夏老春,残冬和初春的记忆淡漠。荒地上杂草丛生,草黑绿、结实、枯瘦。轻盈的薄雾迅速消逝着。尽管有雾,但空气还是异常干燥。当一只穿着牛皮凉鞋和另一只穿着羊皮凉鞋的脚无情地践踏着生命力极端顽强的野草时,我在心里思念着一个刚刚打过我两个耳光的女人。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