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莫言《红高粱家族》 - 莫言《红高粱家族》——第11节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一九七六年,我爷爷死的时候,父亲用他缺了两个指头的左手,把爷爷圆睁的双眼合上。爷爷一九五八年从日本北海道的荒山野岭中回来时,已经不太会说话,每个字都像沉重的石块一样从他口里往外吐。爷爷从日本回来时,村里举行了盛大的典礼,连县长都来参加了。那时候我两岁,我记得在村头的百果树下,一字儿排开八张八仙桌,每张桌子上摆着一坛酒,十几个大白碗。县长搬起坛子,倒出一碗酒,双手捧给爷爷。县长说:“老英雄,敬您一碗酒,您给全县人民带来了光荣!”爷爷笨拙地站起来,灰白的眼珠转动着,说:“喔——喔——枪——枪”我看到爷爷把那杯酒放到唇边,他的多皱的脖子梗着,喉结上一上一下地滑动,酒很少进口,多半顺着下巴,哗哗啦啦地流到了他的胸膛上。
  我记得爷爷牵着我,我牵着一匹小黑狗,在田野里转。爷爷最喜欢去看墨水河大桥,他站在桥头上,手扶着桥墩石,一站就是半个上午或半个下午。我看到爷爷的眼睛常常定在桥石上那些坑坑洼洼的痕迹上。高粱长高时,爷爷带我到高粱地里去,他喜欢去的地方也离着墨水河大桥不远,我猜想,那儿就是奶奶升天的地方,那块普普通通的黑土地上,浸透奶奶的鲜血。那时候,我们家的老房子还没拆,爷爷有一天绰起一把锛头,在那棵楸树下刨起土来。他刨出了几个蝉的幼虫,递给我,我扔给狗,狗把蝉的幼虫咬死,却不吃。“爹,您刨什么?”我的要去公共食堂做饭的娘问。爷爷抬起头,用恍若隔世的目光看着娘。娘走了,爷爷继续刨土。爷爷刨出了一个大坑,斩断了十几根粗细不一的树根,揭开了一块石板,从一个阴森森的小砖窑里,搬出了一个锈得不成形的铁皮匣子。铁匣子一落地就碎了。一块破布里,露出一条锈得通红的、比我还要长的铁家伙,我问爷爷是什么,爷爷说:“喔——喔——枪——枪”

  爷爷把枪放在太阳下晒着,他坐在枪前,睁一会儿眼,闭一会儿眼,又睁一会儿眼,又闭一会儿眼。后来,爷爷起身,找来一柄劈木柴的大斧,对着枪乱砍乱砸。爷爷把枪砸成一堆碎铁,然后,一件件拿开扔掉,扔得满院子都是。
  “爹,俺娘死了?”父亲问爷爷。
  爷爷点点头。
  父亲说:“爹!”
  爷爷摸了一下父亲的头,从屁十股后掏出一柄小剑,砍倒高粱,把奶奶的身体遮起来。
  堤南响起激烈的枪声、喊杀声和炸弹爆炸声。父亲被爷爷拽着,冲上桥头。
  桥南的高粱地里,冲出一百多个穿灰布军衣的人。十几个日本鬼子跑上河堤,有的被枪打死,有的被刺刀捅穿。父亲看到,腰扎宽皮带,皮带上挂着左轮手枪的冷支队长在几个高大卫兵的簇拥下,绕过着火的汽车,向桥北走来。爷爷一见冷支队长,怪笑一声,持枪立在桥头不动了。

  冷支队长大模大样地走过来,说:“余司令,打得好!”
  “狗娘养的!”爷爷骂。
  “兄弟晚到了一步!”
  “狗娘养的!”
  “不是我们赶来,你就完了!”
  “狗娘养的!”
  爷爷的枪口对准了冷支队长。冷支队长一施眼色,两个虎背狼腰的卫兵就以麻利的动作把爷爷的枪下了。
  父亲举起勃郎宁,一枪打中了撕掳爷爷的那个卫兵的屁十股。
  一个卫兵飞起一脚,把父亲踢翻,用大脚在父亲手腕上跺了一下,弯腰把勃郎宁捡到手里。
  爷爷和父亲被卫兵架起来。
  “冷麻子,你睁开狗眼看看我的弟兄!”
  公路两侧的河堤上,高粱地里,横七竖八地躺着死尸和伤兵。刘大号断断续续地吹着喇叭,鲜血从他嘴里鼻孔往外流。
  冷支队长脱掉军帽,对着路东边的高粱地鞠了一躬。对着西边的高粱地鞠了一躬。
  “放开余司令和余公子!”冷支队长说。
  卫兵放开爷爷和父亲。那个挨枪的卫兵捂着屁十股,血从他的指缝里滴滴答答往下流。
  冷支队长从卫兵手里接过手枪,还给爷爷和父亲。
  冷支队的队伍络绎过桥,他们扑向汽车和鬼子尸体,他们拿起了机枪和步枪、子弹和弹匣、刺刀和刀鞘、皮带和皮靴、钱包皮皮皮和刮胡刀。有几个兵跳下河,抓上来一个躲在桥墩后的活鬼子。抬上了一个死老鬼子。

  “支队长,是个将军!”一个小头目说。
  冷支队长兴奋地靠前看了看,说:“剥下军衣,收好他的一切东西。”
  冷支队长说:“余司令,后会有期!”
  一群卫兵簇拥着冷支队长往桥南走。
  爷爷吼叫一声:“立住,姓冷的!”
  冷支队长回转身,说“余司令,谅你不会打我的黑枪吧!”
  爷爷说:“我饶不了你!”
  冷支队长说:“王虎给余司令留下一挺机枪!”
  几个兵把一挺机枪放在爷爷脚前。
  “这些汽车,汽车上的大米,也归你了。”
  冷支队长的队伍全部过了桥,在河堤上整好队,沿着河堤,一直向东走去。
  夕阳西下。汽车烧毕,只剩下几具乌黑的框架,胶皮轱辘烧出的臭气令人窒息。那两辆未着火的汽车一前一后封锁着大桥。满河血一样的黑水,遍野血一样的红高粱。
  父亲从河堤上捡起一张未跌散的拤饼,递给爷爷,说:“爹,您吃吧,这是俺娘扜的拤饼。”
  爷爷说:“你吃吧!”
  父亲把饼塞到爷爷手里,说:“我再去捡。”
  父亲又捡来一张拤饼,狠狠地咬了一口。
  谨以此文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
  (原载(人民文学)1986年第8期)
或许您还会喜欢:
罗兰小语
作者:佚名
章节:74 人气:0
摘要:我流着泪写这些故事,为那把母“鸡”当做妈妈的孩子,为那被老师误解,被父母否定的孩子,为我们这一代失去了的天伦之乐。什么时候不再看到被亏待而流泪的孩子呢?什么时候重拾我们的天伦之乐呢? [点击阅读]
美的历程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0
摘要:中国还很少专门的艺术博物馆。你去过天安门前的中国历史博物馆吗?如果你对那些史实并不十分熟悉,那么,作一次美的巡礼又如何呢?那人面含鱼的彩陶盆,那古色斑斓的青铜器,那琳琅满目的汉代工艺品,那秀骨清像的北朝雕塑,那笔走龙蛇的晋唐书法,那道不尽说不完的宋元山水画,还有那些著名的诗人作家们屈原、陶潜、李白、杜甫、曹雪芹...... [点击阅读]
致青春
作者:佚名
章节:179 人气:0
摘要:9月10日,南国的盛夏,烈日炎炎。大学新鲜人郑微憋红了一张脸,和出租车司机一起将她的两个大皮箱半拖半拽从车尾箱里卸了下来。她轻轻抬头用手背擦汗,透过树叶间隙直射下来的、耀眼的阳光让她眼前短暂的一黑,突然的高温让她有些不适应。她在牛仔裤的口袋里掏了掏,翻出了出门前妈妈给她备下的零钱,递给身边的出租车司机,笑眯眯地说道:“谢谢啊,叔叔。 [点击阅读]
花田半亩
作者:佚名
章节:46 人气:0
摘要:我们教的中文,是主张从良好情怀的心里发芽的中文。这样的一颗心,田维无疑是有的。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她目光里那一种超乎她年龄的沉静,对于我们都意味着些什么了。经常与死神波澜不惊地对视的人,是了不起的人。田维作为中文女学子,之所以对汉字心怀庄重,我以为也许还是基于这样的想法——要写,就认认真真地写。而且,当成一次宝贵的机会来对待。这令我不但愀然,亦以肃然,遂起敬。 [点击阅读]
莎菲女士的日记
作者:佚名
章节:33 人气:0
摘要:十二月二十四今天又刮风!天还没亮,就被风刮醒了。伙计又跑进来生火炉。我知道,这是怎样都不能再睡得着了的,我也知道,不起来,便会头昏,睡在被窝里是太爱想到一些奇奇怪怪的事上去。医生说顶好能多睡,多吃,莫看书,莫想事,偏这就不能,夜晚总得到两三点才能睡着,天不亮又醒了。象这样刮风天,真不能不令人想到许多使人焦躁的事。 [点击阅读]
莫言《会唱歌的墙》
作者:莫言
章节:31 人气:0
摘要:第一次去青岛之前,实际上我已经对青岛很熟悉。距今三十年前,正是人民公社的鼎盛时期。全村人分成了几个小队,集中在一起劳动,虽然穷,但的确很欢乐。其中一个女的,名字叫做方兰花的,其夫在青岛当兵,开小吉普的,据说是海军的陆战队,穿灰色的军装,很是神气。青岛离我们家不远,这个当兵的经常开着小吉普回来,把方兰花拉去住。方兰花回来,与我们一起干活时,就把她在青岛见到的好光景、吃到的好东西说给我们听。 [点击阅读]
莫言《天堂蒜薹之歌》
作者:莫言
章节:24 人气:0
摘要:莫言十九年前,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一件极具爆炸性的事件——数千农民因为切身利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自发地聚集起来,包皮皮围了县政府,砸了办公设备,酿成了震惊全国的蒜薹事件——促使我放下正在创作着的家族小说,用了三十五天的时间,写出了这部义愤填膺的长篇小说。在初版的卷首,我曾经杜撰了一段斯大林语录:小说家总是想远离政治,小说却自己逼十近了政治。 [点击阅读]
莫言《檀香刑》
作者:莫言
章节:20 人气:0
摘要:一那天早晨,俺公爹赵甲做梦也想不到再过七天他就要死在俺的手里;死得胜过一条忠于职守的老狗。俺也想不到,一个女流之辈俺竟然能够手持利刃杀了自己的公爹。俺更想不到,这个半年前仿佛从天而降的公爹,竟然真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俺公爹头戴着红缨子瓜皮小帽、穿着长袍马褂、手捻着佛珠在院子里晃来晃去时,八成似一个告老还乡的员外郎,九成似一个子孙满堂的老太爷。 [点击阅读]
莫言《生死疲劳》
作者:莫言
章节:59 人气:0
摘要:《生死疲劳》叙述了1950年到2000年中国农村50年的历史,围绕土地这个沉重的话题,阐释了农民与土地的种种关系,并透过生死轮回的艺术图像,展示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民的生活和他们顽强、乐观、坚韧的精神。小说的叙述者,是土地改革时被枪毙的一个地主,他认为自己虽有财富,并无罪恶,因此在阴间里他为自己喊冤。 [点击阅读]
莫言《红蝗》
作者:莫言
章节:10 人气:0
摘要:第二天凌晨太阳出土前约有十至十五分钟光景,我行走在一片尚未开垦的荒地上。初夏老春,残冬和初春的记忆淡漠。荒地上杂草丛生,草黑绿、结实、枯瘦。轻盈的薄雾迅速消逝着。尽管有雾,但空气还是异常干燥。当一只穿着牛皮凉鞋和另一只穿着羊皮凉鞋的脚无情地践踏着生命力极端顽强的野草时,我在心里思念着一个刚刚打过我两个耳光的女人。 [点击阅读]